近日,驻马店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驻马店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办法》规定,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采用备案制,包括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领军企业三类。重点针对具有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成长性较好的企业。
通过备案的知识产权强企,驻马店市市级财政资金采取奖励性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5万元,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奖励15万元。鼓励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领军企业申报省级强企备案企业。(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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