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准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变更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特此公告。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4年3月20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