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6月1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共同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签署合作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约定,双方将围绕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立会商机制,深化相关业务合作,共享行政与司法保护相关信息和技术专家,共同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证据审核认定规则,共同推进数据知识产权鉴定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共同制定完善数据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大力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2022年11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江苏成为全国首批8个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之一。今年4月28日,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上线运行,正式启动数据知识产权确权登记。截至5月31日,该平台登记主体已达44家,受理数据登记申请53件,发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9份。此次协同保护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江苏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已进入“权益保护”和“交易运用”阶段。

下一步,双方将继续发挥各自优势,协作探索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扩展数据知识产权应用场景,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运用,助力江苏数字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为国家数据产权基础制度建设贡献江苏智慧。(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