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江苏省版权局、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办法指出,省“正版正货”示范项目包括“正版正货”示范街区、“正版正货”示范行业和“正版正货”承诺企业三类,旨在引导商贸街区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及相应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自律相结合、严格管理与有效服务相结合、定期遴选与优胜劣汰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
办法明确,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省工商联联合成立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任务设置与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遴选、项目验收、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工商联联合设立市“正版正货”承诺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项目申报推荐、立项项目实施组织工作,协调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协助省领导小组组织项目验收,负责组织实施本市“正版正货”承诺项目。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是本辖区内项目承担单位的直接管理部门。
办法强调,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项目应切实履行四项承诺:一是不生产、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商)品;二是不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产(商)品;三是不生产、销售、传播侵犯著作权的产(商)品、作品;四是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办法还规定了申报与立项的条件和程序,实施任务与管理内容,共五章二十八条。(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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