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到欧洲专利局通知,称其在德国提交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批准书之后至欧洲单一专利制度正式生效之前的几个月时间内,决定引入两项过渡措施。
措施一:申请人可提前提出单一效力的请求;
措施二:申请人可请求延迟发布授予欧洲专利的决定。该两项措施旨在帮助欧洲专利申请已进入授权程序最
后阶段的申请人尽早了解并享受单一专利制度。详细通知链接如下:
上述信息供各会员单位参考,以便我国申请人在欧洲进行专利布局时做好相关准备。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2年5月12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