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出台

日前,十四运会组委会办公室、残特奥会组委会办公室联合印发《陕西省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保护规定》)。《保护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重要指示,是推进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保护规定》由省知识产权局牵头起草制定, 共21条。分别明确了十四运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及权利归属,十四运会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适用范围,侵犯十四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类型和法律责任,十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十四运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快速处置和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十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导机构、协同部门以及各部门相应的职权与责任等。还规定了十四运会知识产权及权利人商业目的使用行为及使用权限等。

《保护规定》的出台为十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能够有效加大十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维护十四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展示陕西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和营商环境,进而推动实现十四运会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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