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查2019年度诉讼代理人诉讼业务培训课时的通知

各位诉讼代理人:

根据协会新修订的《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全专协发字〔2019〕004号)第十九条规定,协会推荐的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专利代理师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十二课时的诉讼业务培训,诉讼业务培训课时低于上述标准的,协会在下一年度第一次集中更新诉讼代理人名单时,取消推荐。

请各位培训课时不足的诉讼代理人及时核对2019年度培训课时情况(具体课时统计情况详见附件1),于2020年6月28日下午16:00前登陆协会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完成课时,并由机构出具申请(模板见附件2),逾期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未满足诉讼业务培训课时人员统计表

附件2:讼代业务培训课时补齐申请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0年6月18日 

联系人:   李洁 

联系电话:010-82110971

联系邮箱:edu@acp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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