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瞭望》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扈永顺
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这一目标已基本实现
◇正在抓紧制定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纲要初稿已经完成
◇从“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4个方面着手,对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出系统谋划
我国于2008年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
2020年已近过半,这一目标是否完成?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说,目前这一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他表示,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驶入了快车道,实现了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2019年,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和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提交的商标申请量,已分别位居全球第一和第三位,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时代。
“为了形成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接续推进、压茬进行的战略布局,按照中央部署,《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2021—2035年)》制定工作已于2019年全面启动,纲要初稿已经完成,并在一定范围内初步征求了意见。下一步将加快充实完善,并计划于今年下半年报请中央审议。”申长雨说。
强国建设迈向新征程
《瞭望》:你认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这一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申长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从知识产权拥有量看,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2007年至2019年,国内(不含港澳台)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从8.4万件增长至186.2万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从235.3万件增长至2521.9万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数量也大幅增长。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等持续增加。
从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来看,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0.7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11.6%。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自2007年的85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410亿美元,增长了近4倍。
从知识产权保护来看,我国基本建立起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全面加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步入良好阶段。
另外,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战略的认知率由2008年的3.7%提升至2017年的86.3%,创新发展、品牌消费、知识付费等日渐成为人们的习惯,“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风尚日益深入人心。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这些成绩,都为我们下一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奠定了基础。
《瞭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面临哪些机遇与挑战?
申长雨:未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既面临着难得机遇,也面临着全新挑战。
就机遇而言,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十八大以来,围绕知识产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多份重要文件,深刻阐明了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原则、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和工作重点,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使我们的工作更具方向感、更有时代感,而且从内心深处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就面临的挑战而言,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更加激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层出不穷,这给知识产权工作带来许多新的课题,也推动我们走入知识产权的“无人区”,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探索。
《瞭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哪些重点工作要做?
申长雨: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两年制定、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年度工作指引,统筹推进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快由大到强、由多到优转变。面向未来,还有一系列工作要做。
知识产权工作是链条性的,它包括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我们经常讲,创造是源头,运用是目的,保护是核心,管理是关键。
首先是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时代主题,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积极指导企业做好海外专利布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供给,推动中国向全球产业价值链高端跃升。
其次是围绕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强化源头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加快建立集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为权利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同时,还要积极做好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再者是围绕知识产权运用和服务,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大力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畅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使之能够更好地产生效益、推动发展;结合机构改革,促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开展专利代理、贯标认证等工作,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开展。
系统谋划知识产权保护
《瞭望》: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了78.98分,再创新高,这一数据意味着什么?
申长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家知识产权局致力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9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总体得分为78.98分,较调查启动之初的2012年提高了15.29分,客观反映出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的充分认可。
2019年以来,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11月施行的新修订商标法,提高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出台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规制商标囤积注册等行为。目前,专利法正在做第四次修改,修改内容涉及20多个条款,在多个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和制度创新。例如提高了法定赔偿额上限。将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由现在的10年延长到15年,很好地体现了中央提出的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精神。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提高专利、商标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进一步压缩审查周期,更好满足社会需求。2019年,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7.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4.5个月。同时,严厉打击专利非正常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2019年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3.8万件,驳回非正常商标申请3.9万件。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和执法指导工作。制定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和检验鉴定标准,印发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提高执法指导效果。2019年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部署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专利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专利、商标等违法案件3.9万件,案值5.1亿元,罚没4.7亿元,移送司法机关724件。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3.9万件,同比增长13.7%。
四是完善保护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在全国已建设33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20家快速维权中心,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的重要一环,对于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瞭望》:我国知识产权实际保护效果与社会期待是否一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还有哪些安排布局?
申长雨:目前来看,实际保护效果和社会期待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全面提升,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并于11月由中办、国办印发。这是新时代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意见》主要从“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4个方面着手,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系统谋划,即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的政策导向,构建“大保护”的工作格局,打通“快保护”的工作链条,塑造“同保护”的国际形象。
《意见》明确了两个阶段的目标,第一阶段,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第二阶段,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
《瞭望》: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申长雨:新修订的商标法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倍数,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了五倍以下,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
在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加强了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明确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对故意侵权规定了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现行的“一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这在国际上都是比较高的。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助力复工复产支持创新创业
《瞭望》:面对疫情对经济造成的冲击,知识产权对复工复产能起到什么作用?
申长雨:运用知识产权,是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促进经济创新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助力复工复产、支持创新创业等工作。
主要包括五方面的重点内容:一是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高校毕业生对接,引导高校毕业生“先上岗、再考证”,到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就业创业。
二是组织项目对接,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获取市场化高端服务。
三是推送疫情防控专利情报,传授专利分析技能,助力科研攻关。引导服务机构为抗疫技术提供全流程知识产权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代理援助等公益服务。
四是推进实施商标、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培育和助农富农专项行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运用知识产权助力精准脱贫。
五是组织专利、商标审查员开展巡回审查、审理和辅导活动,落实应对疫情的各类便利化救济和绿色通道等措施,惠企助企。
深化国际合作
《瞭望》:今年4月7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达到5.899万件,跃居世界第一。如何解读这一数字?
申长雨:去年,我国《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世界首位,这一发展成就主要得益于中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持续提升,企业也更加重视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1994年,中国正式成为PCT成员国,是该条约的主要参与者。目前,我国已与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关系,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和全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
未来中国将继续推动创新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并积极支持企业做好国际布局,推动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质齐升,促进全球创新发展。
《瞭望》:在国际合作方面还有哪些规划?
申长雨:在去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将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重要指示,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多边合作,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关系,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稳步推进我国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准备工作,推动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
二是加强周边合作,积极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等谈判,推进中蒙俄知识产权合作和中泰地理标志互认互保等。
三是加强小多边合作,积极参与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等知识产权合作,举办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
四是加强双边合作,配合完成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合作协定谈判,涉及双方各275个地理标志产品的互认互保,加强与欧洲专利局、欧盟知识产权局和英、法、德等国家知识产权机构的双边合作。
总体来说,即加快构建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
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中,“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是重中之重,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各方共同谋划了8个务实合作项目,涵盖知识产权保护、审查业务、基础能力建设、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等多个方面,目前这些项目都取得了重要成果。去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中国专利申请量增长了9.7%,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交的专利申请公开量增加了8.5%,各方面合作不断深化,有力促进了“一带一路”建设。
今后,围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提高中国在知识产权国际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我们将继续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更加积极地参与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等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引领全球知识产权体系变革。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