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诉讼代理人培训课时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协会推荐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专利代理师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十二课时的诉讼业务培训,诉讼业务培训课时低于上述标准的,协会在下一年度第一次集中更新诉讼代理人名册时,取消推荐。

2019年度诉讼代理人课时统计区间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现将未满足2019年度诉讼业务培训课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及诉讼代理人认真核对。

注: 1、本次统计数据截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

2、统计课时包括远程教育培训及面授培训课时;

3、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学习 1 小时记为 1 课时,未满 1 小时不予记录;统计数据请以附件公布为准。

请未满足课时要求的诉讼代理人及时登录协会远程教育培训系统,选择“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入口”,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学习。

附件:未满足2019 年度诉讼代理人培训课时人员统计表.pdf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协会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李洁 

电话:010-82110971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20 年 3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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