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协会推荐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专利代理师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十二课时的诉讼业务培训,诉讼业务培训课时低于上述标准的,协会在下一年度第一次集中更新诉讼代理人名册时,取消推荐。
现将现阶段诉讼代理人培训课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及诉讼代理人认真核对。
注: 1、本次统计数据截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
2、本次诉讼课时包括远程教育培训及面授培训课时;
3、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课时以学习 1 小时记为 1 课时,未满 1 小时不予记录;
4、请未满足课时要求的诉讼代理人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学习;
5、免费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登录方式:协会网站点击“远程教育”,选择“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入口”,按提示免费登录学习。
6、免费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课时请以附件公布数据为准。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协会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李洁
电话:010-82110971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9 年 11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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