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山东省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全省全面部署开展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
《办法》对专利权“政银保”工作的内涵外延、实施原则、工作方式和扶持政策等做具体阐述,明确了专利保险补贴的标准和要求,规定了申报开展“政银保”试点的基本条件及服务平台的工作内容,确定了审批流程及监管项目。《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调动银行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山东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据悉,2017年山东印发了《关于开展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各市参照成功经验,研究以专利质押保险为特点的服务模式,完善政策措施,推动破解企业质押融资难题,助力创新发展。在此基础上,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有关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本办法,加大对开展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试点内容和程序。(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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