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快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进一步推进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部署2018年度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工作。
《通知》指出,2018年度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工作重点支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基础较好的县(市、区),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区域示范建设,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密集型产业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等工作,全面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水平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能力,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申报2018年度的县(市、区)需要满足出台本区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实施意见或方案、知识产权创造产出实力较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评定指标体系自评表》综合评价结果达到60分、知识产权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并形成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经验做法等条件。
《通知》要求,具备申报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向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书面申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示范预期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是否科学合理进行综合评议,会同级财政部门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开展区域示范工作措施、重点项目实施计划以及预期成果进行评审,参考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实施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单位和重点项目。
开展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工作,围绕典型示范、以点带面、项目引领、逐步提升、加强引导、突出主体的实施原则,旨在打造一批知识产权要素活跃、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集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城市和园区。通过项目引导,2017年,江苏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3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8个、示范县(区)19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12个、示范园区1个。(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黄红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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