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意见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对陕西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做出安排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主要指标在“十二五”末基础上翻一番,达到西部领先水平,基本建成自身硬、支撑强、可持续的知识产权强省。

  《实施意见》提出6个方面任务23条具体措施:一是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发展,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二是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稳步提升专利创造能力和水平,开展标准必要专利布局,大力加强品牌建设;三是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发展,推进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运营,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强校、强所建设,支撑区域创新发展;四是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建设知识产权诚信体系;五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分析咨询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六是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布局与合作,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强知识产权海外预警与维权援助,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

  为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推进,《实施意见》提出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以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深化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战略合作,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知识产权强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全省各级政府逐步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讲好陕西知识产权故事,创建一批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四是落实考核监督,加强对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区)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的考核,开展专项督查。(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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