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的通知

 根据《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具有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诉讼代理人业务培训,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个课时。(诉讼代理人可在附件中查询目前课时学习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被推荐专利代理人诉讼代理业务能力,协会定于2017年1月3日至3月3日开展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

2017年4月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前完成的学习课时均计入2016年度诉讼代理人培训课时。

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对象:

协会集中推荐的的诉讼代理人(第三期诉讼代理人名单详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
1.  登录协会网站首页,依次选择“在线报名”-“诉讼代理人培训报名系统”-“2016年诉讼远程教育培训”进行报名。

2.  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日16:00。

3.  报名后请立即缴费,协会将在收到报名信息和缴费信息后激活密钥,用户名为s 资格证号,密码为资格证号,学员可于缴费后两个工作日登录学习。

三、报名流程:

 

在线学习登录地址:http://ycjy.acpaa.cn/main.htm

 
三、联系方式。

教育与培训部: 58572609/2404/2727/2704

财务部: 58572730

综合部: 58572733

联系邮箱:mail@acpaa.net

四、注意事项。

1.   请按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尽量由机构统一缴费。

2.   缴费成功后次日可登录远程教育进行学习,用户名为s 资格证号,密码为资格证号。

3.   报名和缴费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日16:00,请务必在此日期之前报名并缴费。

4.   春节放假期间(1月26日11:00至2月2日)将暂时关闭报名,已经报名的学员仍可登录学习。

5.   密钥有效期自报名之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16:00,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习。

6.   协会将于2017年3月17日统计课时,学习1小时记为1课时,均计入2016年度诉讼代理人培训课时。根据《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诉讼代理人每年接受诉讼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个课时。

7.   年度诉讼培训课时包括面授课程和协会举办的网络培训课程两种形式的课时,总课时为两种形式的累计课时。

五、缴费方式

(1)协会财务部面交

地址: 100120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乙6号伦洋大厦五层507

收款人: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 邮局汇款或银行转帐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行号:104100000045

帐 号:778350009411

户 名: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3)支付宝转账

因支付宝转账无法显示缴费附言,建议使用报名人本人支付宝账户汇款。如未使用报名人本人支付宝账户汇款,请邮件说明情况。如无法保证上述事宜,则不建议使用。

培训费: 100 元 / 人

机构统一缴费的,请在汇款或转账附言中注明“机构代码”及总人数,如:“1xxxx诉讼网培10人”。

个人自费的学员,请在汇款或转账附言中注明“诉讼网培”及学员姓名,如:“诉讼网培张三”。
附件1:2016年诉讼代理人课时学习情况表.docx

附件2: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pdf

附件3: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的2016年第三期诉讼代理人名单(最终).pdf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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