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为了充分发挥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了解专利代理人执业状况,加强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完善专利代理人信息公开制度。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按照《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0号)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及自律规范对专利代理人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的规定,自2015年起已取消专利代理人年检,实行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协会现将有关2016年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中执业并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人员。
二、考核时间
协会定于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20日期间,以专利代理机构为单位,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2016年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内容包括:
(一)专利代理人在执业活动中遵守与专利代理有关的法规、规章及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的情况;
(二)专利代理人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情况;
(三)专利代理人参加符合协会《专利代理人年度执业培训课时要求及课时计算办法》(附件一)规定的各项执业培训活动的情况;
(四)专利代理人接受社会监督,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申请人、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投诉的情况;
(五)专利代理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专利代理人备案信息核实的情况;
四、考核材料
(一)《2016年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2016年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
五、评定标准及考核结果
(一)评定标准
1、遵守与专利代理有关的法规、规章及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的,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2、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完成协会《专利代理人年度执业培训课时要求及课时计算办法》规定的各项执业培训活动(即每个专利代理人每年度接受不少于12 课时的培训,其中A 类不少于8 课时);
4、在执业过程中未受到申请人、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投诉或收到投诉经核实不属实;
5、专利代理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专利代理人备案信息真实有效;
6、按时参加执业年度考核;
(二)考核结果
专利代理人执业活动同时符合以上标准的,执业年度考核合格;专利代理人执业活动如有一项不符合以上标准的,则将列入不满足年度评定考核标准的专利代理人名单。2017年4月将在在协会网站公布2016年执业年度考核合格及不满足年度评定考核标准的专利代理人名单。
六、考核步骤
2016年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流程图
1、协会对专利代理人2016年执业培训记录核实并整理,2016年12月底在协会网站公布未满足2016年执业培训课时要求的专利代理人名单。
协会将专利代理人在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符合协会《专利代理人年度执业培训课时要求及课时计算办法》规定的各项执业培训活动的情况作为专利代理人2016年的执业培训记录。如有专利代理人在2016年未完成执业培训课时的,其课时计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7年3月20日。
2、由专利代理机构指派工作人员在线填写及核对全部专利代理人的《2016年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及《2016年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将考核材料一次性通过专利代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dlgl.sipo.gov.cn)提交至协会。如有不参加考核的专利代理人,请在《2016年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中说明原因。
3、协会依据考核内容、考评标准,确定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结果。通过专利代理信息管理系统给年度考核合格的专利代理人分批在线发放2016年度考核合格标贴。
4、专利代理机构在专利代理信息管理系统-代理人年度考核模块中打印 “考核标贴”,由专利代理人自行将“考核标贴”粘贴在《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相应位置上。
5、2017年4月在协会网站公布2016年执业年度考核合格及不满足年度评定考核标准的专利代理人名单。
6、协会将考核结果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及国防专利局等相关部门。
七、年度考核有关情形的处理
对于不满足年度评价考核标准的专利代理人,协会将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取消其推荐成为诉讼代理人的资格;同时,取消2017年担任专利代理实务实习导师的资格。
八、相关要求
1、自本通知之日起,请各专利代理人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信息管理系统”(或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网站)核查自己在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执业培训课时记录。
2.专利代理人在2016年未完成执业培训课时的,请在2017年3月20日前抓紧补全培训课时,以免影响考核结果。
3、因部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上的考核注册登记时间截止2014年,请持上述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人员将2015年之后(包括2015年)的考核标贴贴在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上的“备注”页。
4、对于2016年12月1日之后取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专利代理人(即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上发证日为2016年12月1日之后),参加本次考核但不考察其执业培训情况。
5、开办国防专利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由国防专利局组织统一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
6、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当给予严肃处理。
7、网上审查通过后考核材料将无法修改,因此请专利代理机构务必认真核对相关信息、正确进行网上操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专利代理人年度执业培训课时要求及课时计算办法.pdf
附件二:2016年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填报主要事项.doc
附件三: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执业年度考核网上申报操作手册.doc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工作联系人:何晓岚 李蔷 许立瑶
联系电话:010-58572734 58572665
专利代理人培训课时咨询联系人:王景君
联系电话:010-58572704
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技术问题:夏续海 李龙
联系电话:010-62088564 62088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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