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即将于10月22日上线运行,上线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对专利代理机构签章的审查标准进行规范。对于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表格或文件中加盖专利代理机构业务专用章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前将所用印章的内容与印模进行备案。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上线后,纸件表格或文件中加盖未经专利局备案的业务章的,专利局将认定签章不合格。
为保障专利代理机构能够正常使用业务章办理专利业务,请正在使用或准备使用业务章的代理机构及时办理业务章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业务章样式
1、方、圆或椭圆不限。
2、印章的上方为代理机构名称,下方文字为:专利业务章、代理业务章、业务专用章等。
3、备案多枚业务章的,应使用数字编号进行区分,每家代理机构最多同时备案5枚业务章。
注:已做过业务章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可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网址:http://cpservice.sipo.gov.cn)通过通知公告栏“已经备案的代理业务专用章目录”进行查询。目录中记载的代理业务专用章无需再次进行备案。
二、备案办理方式
1、提交专利业务专用章备案请求书(样式见附件)。
代理机构办理多枚业务章备案的,应分别提交对应的备案请求书。
2、代理机构办理业务章备案的,可以到专利局受理服务大厅专利事务服务窗口办理,也可以直接将备案请求文件邮寄至专利局。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收件人: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 武云征
邮政编码:100088
咨询电话:010-62086383
注:请在信封上注明“专用章备案”字样。
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
2016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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