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工作安排,现将培训计划公布如下,并作如下说明:
1.专利代理人参加协会执业培训的,按照标注课时进行记录;
2.针对培训对象以及课时记录的特殊要求,参见备注说明;
3.此计划为拟定计划,协会将根据培训工作的开展进行调整更新,具体培训安排请以培训班通知为准。
序号
项目名称
时间安排
执行地点
课时
报名开放范围
组织部门
1
专利代理人上岗培训班
上岗1期-机电
3月
北京
不计入执业培训课时
仅面向已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且已在协会进行实习备案人员
教育与培训部
上岗2期-化学
4月
北京
上岗3期-机电
4月
宁波
上岗4期-机电
5月
上海
上岗5期-机电
5月
重庆
上岗6期-化学
6月
苏州
上岗7期-机电
7月
福州
上岗8期-机电
7月
西安
上岗9期-机电
8月
济南
上岗10期-化学
8月
深圳
上岗11期-机电
9月
南京
上岗12期-化学
9月
北京
上岗13期-机电
10月
长沙
上岗14期-机电
10月
广州
上岗15期-机电
11月
北京
2
中日专利代理人协会业务交流会
5月
北京
A类
3课时
不限
对外交流部
3
中英专利代理人协会业务交流会
8月
4
中韩专利代理人协会业务交流会
8月
5
FICPI-ACPAA知识产权研讨会
11月
6
第七次中日外观设计研讨会
9月
A类
4课时
专利代理人
7
审查专家与资深专利代理人高级业务交流培训班
电学领域
4月
北京
A类
8课时
专利代理人
教育与培训部
光电领域
4月
京外
化学领域
5月
北京
通信领域
6月
京外
外观领域
7月
北京
机械领域
7月
北京
医药领域
9月
京外
材料领域
9月
北京
8
审查与代理学术研讨会
11月
北京
无限制
9
电子申请客户端管理系统(EAC3.0)基础培训班
新用户推广1期
3月
广西
A类
10课时
专利代理人和专利机构内部流程人员
信息技术部
新用户推广2期
4月
安徽
新用户推广3期
4月
湖北
新用户推广4期
5月
吉林
新用户推广5期
7月
北京
新用户推广6期
8月
深圳
新用户推广7期
9月
四川
新用户推广8期
10月
上海
10
电子申请客户端管理系统(EAC3.0)提高培训班
业务提高 1期
6月
浙江
业务提高2期
6月
江苏
业务提高3期
7月
北京
业务提高4期
8月
深圳
业务提高5期
8月
广东
业务提高6期
9月
四川
业务提高7期
9月
山东
业务提高8期
10月
上海
11
第七届知识产权论坛
7月
北京
无限制
对外交流部
12
审查专家与专利代理人业务交流培训班
机械领域
3月
京外
A类
12课时
专利代理人
教育与培训部
外观领域
4月
京外
光电领域
4月
京外
材料领域
5月
京外
通信领域
6月
京外
电学领域
6月
京外
初审领域
8月
北京
化学领域
8月
京外
实用新型领域
9月
京外
医药领域
9月
京外
13
专利代理机构管理经验交流会
管理经验交流会1期
6月
北京
机构负责人、股东、合伙人
会员部
管理经验交流会2期
8月
京外
管理经验交流会3期
10月
京外
14
海外维权实务培训班
10月
北京
无限制
教育与培训部
15
专利代理人执业技能提升
培训1期
3月
北京
A类
16课时
无限制
教育与培训部
培训2期
6月
培训3期
10月
16
专利代理行业高层次人才能力提升培训
高人培训1期
3月
北京
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优先
高人培训2期
3月
高人培训3期
5月
高人培训4期
5月
高人培训5期
6月
高人培训6期
6月
高人培训7期
8月
高人培训8期
8月
17
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
诉讼业务培训1期
4月
北京
A类
24课时
1.诉讼代理人(计入诉讼培训课时)
2.专利代理人(计入执业培训课时)
教育与培训部
诉讼业务培训2期
7月
诉讼业务培训3期
9月
诉讼业务培训4期
10月
18
专利代理人远程
教育培训课程
审查与代理业务交流主题
知识产权学术研讨主题
流程事务管理主题
高层次人才培训
海外维权实务培训
各领域相关问题培训
诉讼相关业务培训
课时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1.协会将在面授课程举办后及时开通网络培训
2.可对专利代理人助理及企业专利工作者开放
教育与培训部
19
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课程
诉讼代理人专项网络主题培训
1.协会集中推荐名单中的诉讼代理人参加培训将计入诉讼代理人培训课时
2.培训课时与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课时互不重叠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6.3.1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