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利代理实务实习备案工作程序 (一)网上申请 专利代理机构登录 http://dlgl.sipo.gov.cn,进入“专利代理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选择菜单栏中的“实习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完成相关内容的填报及附件的上传,经导师确认后由机构提交至协会。详细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实习备案操作手册》。 (二)材料审核 根据《专利代理实务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协会进行材料审核,其中: 1、材料符合 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协会工作人员在收到电子材料的当月及时审核并备案,其实习期自审批合格后起算。当月备案的,下月在协会网站公布名单。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并经评价为合格者,且实习时间不少于一年的,经协会审核后,其实习期结束。 2、材料不符合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协会工作人员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及时通知实习申请人员,重新递交符合规定的电子申请材料。 (三)审批结果 对于电子材料符合的网上实习备案申请、实习变更申请、实习终止申请,协会做出审批合格的结论,专利代理机构可以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相关信息,也可以在下月初在协会网站“实习备案”栏目中查询到相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2015年7月1日以后提交的实习备案申请、实习变更申请、实习终止申请,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国防专利代理机构除外)务必在系统进行提交。 四、咨询方式 协会会员部联系电话: 010-58572665 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2088564 特此通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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