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调休放假的通告》(京政发〔2014〕32号)的安排,国家知识产权局需要对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北京地区考场地点的既定安排进行调整。详细内容请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www.cnipa.gov.cn/tz/gz/201410/t20141022_1023724.html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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