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协会集中推荐的诉讼代理人需要参加年度考核,现将考核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对象 经最高人民法院确认的由协会推荐的首批诉讼代理人(1030人)。 二、年度考核时间及形式 协会定于2014年1月16日-28日期间,以专利代理机构为单位,组织开展诉讼代理人的年度考核工作。 各代理机构应于1月28日前登录“ 诉讼代理人专栏”(网址 www.acpaa.cn/training/000/office/login.asp )(考核系统将于 28日24:00关闭),进入“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 栏目,填写《2013年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年度考核内容 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专利代理人管理条例以及专利代理行业相关规定 (二)专利代理人及其所在机构通过年检的情况; (三)专利代理人及其所在机构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四)诉讼代理人培训课时情况; (五)取得律师执业证的情况; (六)需要年度考核的其他内容。 同时对于专利代理人变更代理机构的,对相关执业信息进行变更。 注:诉讼代理人培训课时在“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页面的列表中显示。 四、年度考核结果 (一)年度考核结论 协会诉讼代理人推荐工作组对收到的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材料,根据《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做出初审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并报诉讼代理人推荐委员会审核。 (二)结果发布 各代理机构可以在“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栏目中查询。 五、相关要求 1.进入“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栏目后首先认真阅读“填写须知”,并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2.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前做好准备,组织好本机构的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工作,并于2014年1月16日-28日之间办理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 3.诉讼代理人应当先对年度考核系统上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完整、真实、有效。 4.对于年度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根据《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网上审查通过后年度考核材料将无法修改,因此请专利代理机构务必认真核对相关信息、正确进行网上操作。 特此通知。   附件: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管理办法.doc 联系人:于  培  010-58572609          李海玲 010-58572724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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