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及《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1号)的规定,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具体实施2013年度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3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工作的要求,继续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网址http://dlgl.sipo.gov.cn)上开展2013年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现将协会有关2013年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在 2013年 8月 31日 之前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中执业并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人员均应当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
协会定于 2013年 9月 1日 — 2013年 10月 10日 期间,以专利代理机构为单位,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工作。
三、年检内容
专利代理人年检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利代理人执行与专利代理有关的法规、规章及专利代理行业规定的情况;
(二)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三)专利代理人受到行政惩戒、行业处罚的情况;
(四)专利代理人参加符合协会《专利代理人年度执业培训课时要求及课时计算办法》规定的各项执业培训活动的情况;
(五)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有关专利代理人备案信息核实的情况;
(六)需要年检的其他内容。
四、年检材料
专利代理人年检材料指:
(一)《2013年专利代理人年检登记表》;
(二)《2013年专利代理人年检汇总表》;
(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四)其他有关情况的证明(需要时提交)。
其中(一)、(二)项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上填写后直接提交,(三)、(四)项是在专利代理机构在收到协会发回的专利代理人通过年检的系统通知后,面交或寄交至协会。
五、年检结果
(一)年检结论
对于材料齐全、内容无误、年检合格的专利代理人,协会做出年检合格的结论,并在其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上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章;对于年检不合格的,加盖本年度年检不合格章。
(二)结果发布
年检结束,协会将通过年检和未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人名单在协会网站上公布,并将全部信息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及国防专利局。
六、年检步骤
(一)专利代理人自查并填报材料
专利代理人应当对照本通知的要求首先进行自查,请于 2013年 9月 20日前 登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网址http://dlgl.sipo.gov.cn),在线完成本人基础信息的核对后再填写《2013年专利代理人年检登记表》。专利代理人完成上述信息填报后,通过系统上传至专利代理机构。
(二)专利代理机构递交年检材料
专利代理机构在全部完成本机构专利代理人年检信息核对及表格填报后,在线填写并形成《2013年专利代理人年检汇总表》及全部人员的《2013年专利代理人年检登记表》,通过系统提交至协会。
(三)协会对专利代理人年检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协会对收到的专利代理人年检材料(第一、二项)在网上进行审核,提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发出系统通知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做出年检合格决定,通过系统发送至专利代理机构。
(四)收到协会发送的年检合格的系统通知书,专利代理机构将本机构全部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原件),一并交至协会秘书处,加盖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年检印章。
(五)协会进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年检印章的加盖时间为2013年9月1至2013年10月10日。办理方式有两种:
1.现场办理方式
北京市的专利代理机构将本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年检材料(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其他有关情况的证明(需要时提交))直接报送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秘书处。协会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乙六号,伦洋大厦507室。
为了方便专利代理人参加年检,协会可以将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等专利代理人相对集中的省市设置现场办公的地点,现场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年检印章的加盖手续。上述省市的具体办公地点、办理时间和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年检在完成网上审核填报并收到年检合格的系统通知后,将本机构的全部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等,于 2013年 9月 20日前 直接面交到协会秘书处。
办理国防专利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由国防专利局组织统一办理专利代理人年检。
2.函件办理方式
专利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函件的方式递交的专利代理人年检材料。邮寄年检材料应当于 2013年 9月 20日前 寄出,并采取挂号或快递方式,函件封皮上应注明“执业证年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乙六号伦洋大厦507室综合部,邮编:100120。
七、相关要求
1.进入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后请首先认真阅读《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网上年检申报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2.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年检期间停止办理专利代理人转换专利代理机构的相关变更手续。
3.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前做好准备,组织好本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并于 2013年 9月 1日 - 9月 20日 之间一次性办理专利代理人年检。
专利代理机构报送的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应当与协会网站公布的该机构备案专利代理人的名单和数量一致。
4.专利代理人应当先对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dlgl.sipo.gov.cn)上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完整、真实、有效。
6.对于年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当给予严肃处理。
7.网上审查通过后年检材料将无法修改,因此请专利代理机构务必认真核对相关信息、正确进行网上操作,避免在现场办理时临时变更信息。
8.《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流程》详见附件,该附件可在协会网站“重要通知”里下载查看。
特此通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2013年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流程.doc
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联系人: 何晓岚 冯丝雨
联系电话:010-58572734 58572665
专利代理人培训课时咨询联系人:于培
联系电话:010-58572609
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技术问题: 罗妍
联系电话:010-6208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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