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坠(爱的记忆)-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吊坠(爱的记忆)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2479
决定日:2019-11-27
委内编号:6W11338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830198952.8
申请日:2018-05-04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北京航天金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8-07-10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深圳市玺宝珠宝有限公司
主审员:苏玉峰
合议组组长:吴佳
参审员:李晨
国际分类号:
外观设计分类号:1101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3条第1款
决定要点:阿里巴巴网站的交易快照是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在买卖双方发生交易行为时对交易信息的记录,其目的是作为买卖双方发生交易的有效凭证,通常情况下,买卖双方无权编辑和修改快照所记载的内容,在无其他反证可以证明交易快照中信息被编辑修改过的情况下,其真实性应当予以确认。
全文:
针对201830198952.8号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涉案专利),北京航天金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请求书中列出了如下证据名称但未提交相应证据内容:
证据1:京东商城网页打印件,网址https://item.jd.com/28538512876.html;
证据2:证据1的商品晒图评价网页打印件,网址https://item.jd.com/28538512876.html#comment;
证据3:1688交易快照网页打印件,网址https://trade.1688.com/order/offer_snapshot.htm?spm=
a360q.8274423.1130995625.64.77934c9aWUpA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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