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黄油枪平嘴-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高压黄油枪平嘴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2349
决定日:2019-11-15
委内编号:6W11301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30396499.2
申请日:2016-08-17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王叶飞
授权公告日:2017-01-11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杭州泰宏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主审员:张冰冰
合议组组长:黄婷婷
参审员:王普天
国际分类号:
外观设计分类号:0805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3条第2款
决定要点
: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相比,二者整体形状和各局部形状布局均基本相同,区别点仅在于前部拉环形状不同,该区别点属于局部细微变化,对整体视觉效果不足以产生显著影响。
全文: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01月11日授权公告的201630396499.2号外观设计专利,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为“高压黄油枪平嘴”,其申请日为2016年08月17日,专利权人为杭州泰宏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涉案专利),王叶飞(下称请求人)于2019年05月1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并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LockNlube官方网站售卖页面及内嵌YouTube视频的页面打印件;
证据2:LockNlube在亚马逊网站售卖网页打印件;
证据3:The Farming Forum论坛页面打印件;
证据3-1:证据3论坛帖子引用网址页面打印件;
证据4:YouTube视频:LockNlube Grease Gun Coupler(Locks onto Zerk fittings)的页面打印件;
证据5:WorkShopAddict网站网页在互联网档案馆中的历史存档页面打印件。
请求人认为:涉案专利与证据1至5具有完全一致的设计原理和思路,区别点仅在于拉环部分的差别,该部位仅仅是一种常规的变动,占比较小,因此,二者实质相同或者不具有明显区别。此外,对于拉环部分,基于现有设计该类似部分的设计组合即可得到涉案专利。因此,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27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证据副本转给了专利权人,通知其在指定期限内进行答复。
请求人于2019年06月03日提交了证据1至4的中文译文。
专利权人于2019年06月26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专利权人认为,证据1至3、证据5打开链接后内容与证据1至3不一致,真实性有异议,并且网站属于私人或公司所有,存在任意修改的可能性。证据4无法打开,无法核实,并且YOUTUBE网页内容无法在国内公共渠道获得,因此属于域外证据,而域外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才具备形式的合法性,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有异议。另外,证据1至5没有中文译文,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便将涉案专利与证据1至5进行比较,涉案专利枪头部分的区别点为常见面,其与证据1至5有明显区别。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8月02日分别将请求人2019年06月03日提交的证据1至4的中文译文转给专利权人,将专利权人于2019年06月26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转给请求人,并于2019年08月14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19年09月17日进行口头审理。
请求人于2018年08月21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补充证据(编号续前):
证据6:证据1、2、3、5的中文译文;
证据7: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2019)浙杭网证内字第6387、6388号公证书复印件。
其中6387号公证书涉及证据3论坛的取证过程、发帖机制,6388号公证书涉及证据1、证据2、证据3的细节图、证据3-1引用网页等内容。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针对专利权人的意见进行了答复。
合议组于2019年09月05日将请求人于2018年08月21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和补充证据转给专利权人。
口头审理如期进行,请求人出席了本次口头审理,专利权人未出席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
请求人明确其无效宣告理由是:分别使用证据2和3证明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放弃证据1、4和5作为证据使用。请求人提交了证据7的公证书原件,请求人认为,通过手机扫描证据7中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电子证据保管单中的二维码即可查看具体的公证内容,公证内容与证据2、3显示的内容是一致的。关于证据2,证据2中的三个用户评价时间可以相互印证,证明所售产品在先公开销售,其他意见与书面意见一致。关于证据3,请求人认为证据3是英国知名农业技术论坛,用户在该论坛发帖后仅有1分钟的修改时间,在此之后不能进行修改,并对该证据的取证过程及发帖机制在6387号公证书中进行了公证。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3条第2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2.证据认定
证据3为The Farming Forum论坛页面打印件,证据3-1是证据3论坛帖子引用网址页面打印件,请求人提交了上述证据的公证材料,即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2019)浙杭网证内字第6388号、第6387号公证书,并于口头审理当庭提交了公证书原件。经合议组核实,公证书形式完整,签章清晰,公证内容为对“The Farming Forum”网站的相应网页进行快照取证,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存储,公证处出具并对该证据的电子证据保管单进行了公证,并证明该保全证据文件至公证时未被篡改。专利权人对公证书的真实性没有提出异议。合议组认为,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的技术特征,采用区块链技术对证据进行保全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我国在司法审判中对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保全的证据也逐渐予以采纳,在专利权人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合议组对公证书形式上的真实性予以确认。证据3来源于“The Farming Forum”网站,该网站是英国的一个农业论坛,其中名为“john432”的会员于2016年01月24日公开发布了一条配图信息,请求人主张该信息发布日期早于涉案专利申请日,并使用该图片与涉案专利进行对比。
合议组认为,证据3是一个面向不特定公众开放的论坛网站,用户可以在论坛发布信息,对帖子进行评论。从证据3发帖信息可以看出,发帖人发布了一个油枪喷嘴的产品图片并进行了评述,发布时间为2016年01月24日,后续陆续有若干其他用户对帖子进行了评论,从评论时间看,均在发帖时间之后,且内容均与该贴相关,另外,通过点击图片下方的图片链接可以进入证据3-1所示的与该产品相同的产品宣传介绍网页,右上角有联系方式,结合论坛中其他用户的评论,证据3与证据3-1相互关联,无明显瑕疵,能够进一步佐证请求人认为证据3图片中的产品在2016年01月24日发布后没有修改这一主张具有较高的可能性。最后,6387号公证书中不仅公证了证据3的获取过程,还公证了证据3网站的发帖机制,从公证录像的操作来看,用户在该论坛发帖后仅有1分钟的修改时间,在此之后不能进行修改。专利权人在意见陈述中认为网站打开后与证据3网页复印件不一致,存在任意修改的可能,对其真实性不认可,但并未参加口头审理当庭进行质证,也未在意见陈述书中指出具体不一致的地方和所述网页被修改的证据,仅进行了口头反驳,因此合议组对专利权人的主张不予支持。综上,在没有确定的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合议组对证据3的真实性和公开时间予以认可,证据3所公开的产品图片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能够作为现有设计评价涉案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因为专利权人对证据3译文的准确性没有异议,故文字部分内容以其中文译文为准。
3.关于专利法第23条第2款
涉案专利涉及的产品是高压黄油枪平嘴,证据3公开了一个油枪喷嘴的外观设计(下称对比设计),与涉案专利产品用途相同,属于相同种类的产品。
涉案专利由六面正投影视图、立体图1和立体图2表示。如图所示,涉案专利整体呈圆柱形,前部为柱状拉环,拉环前端呈圆柱形,后部呈六面体形,中间为弹簧,弹簧后部有一套在外侧的手柄,手柄前部片状部分嵌套在拉环和弹簧上表面,手柄后部斜向上。手柄后侧为一圆柱形管,管体左右两侧各有一切面。详见涉案专利附图。
对比设计由1幅图片表示。如图所示,对比设计整体呈圆柱形,前部为圆柱状拉环,中间为弹簧,弹簧后部有一套在外侧的手柄,手柄前部片状部分嵌套在拉环和弹簧上表面,手柄后部斜向上。手柄后侧为一圆柱形管,管体侧面隐约可见一切面。详见对比设计附图。
将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相比,二者形状基本相同。区别点仅在于拉环形状不同:涉案专利拉环前部我圆柱形,后部为六面体形,而对比设计为圆柱形。
合议组认为: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相比,二者整体形状和各局部形状布局均基本相同,区别点仅在于前部拉环形状不同。整体观察,该区别点在整体中占比较小,变化细微,在其他各部位形状均基本相同的情况下,该区别点属于局部细微变化,对整体视觉效果不足以产生显著影响。因此,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
鉴于已得出上述结论,本决定对请求人提出的其他理由不再评述。
三、决定
宣告201630396499.2号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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