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修饰核酸的转座子末端组合物和方法-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修饰核酸的转座子末端组合物和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2315
决定日:2019-11-07
委内编号:4W10873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0980152461.8
申请日:2009-10-24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北京中贸促商务咨询中心
授权公告日:2015-08-12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阿霹震中科技公司
主审员:杨莹跃
合议组组长:尹昕
参审员:韩世炜
国际分类号:C12P19/34,C07H21/00,C12N9/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9条第1款,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在判断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是否属于相同主题时,并不要求二者在语句表述方式上完全一致,如果二者的技术内容实质上是相同的,且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在先申请中直接和毫无疑义地得到在后申请的技术方案,则应当认定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属于相同的主题。
全文:
本无效宣告请求案涉及专利号为200980152461.8、发明名称为“用于修饰核酸的转座子末端组合物和方法”的发明专利权(下称本专利),其最早优先权日为2008年10月24日,申请日为2009年10月24日,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08月12日。本专利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产生具有第一标签序列和第二标签序列的DNA片段的文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提供靶DNA;
(b)提供多种转座体复合物,其中
(1)至少一种转座体复合物包含高活性Tn5转座酶和含Tn5型转座子末端序列及第一标签序列的至少第一多核苷酸;和
(2)至少一种转座体复合物包含高活性Tn5转座酶和含Tn5型转座子末端序列及第二标签序列的至少第二多核苷酸;和
(c)将所述靶DNA与转座体复合物在其中所述靶DNA被断裂成双链DNA片段且所述第一多核苷酸或所述第二多核苷酸之一连接至所述DNA片段的每个末端的条件下孵育;
从而产生具有第一标签序列和第二标签序列的DNA片段的文库。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b)(1)的所述转座体复合物包含两种所述第一多核苷酸,并且步骤(b)(2)的所述转座体复合物包含两种所述第二多核苷酸。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b)(1)和步骤(b)(2)的所述转座体复合物包含不同的序列。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转座体复合物包含形成发夹的单一多核苷酸,其中所述发夹任选地包含能够被切割产生具有扇尾形的DNA片段的可切割位点。
5. 如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d)将所述DNA片段的文库与以下孵育:(1)具有链置换活性的DNA聚合酶组合物,(2)缺乏3’-到5’外切核酸酶活性的DNA聚合酶与具有3’-到5’外切核酸酶活性的DNA聚合酶的掺合物,(3)具有5’-到-3’外切核酸酶活性的DNA聚合酶组合物,(4)连接酶和缺乏链置换活性及5’-到-3’外切核酸酶活性的DNA聚合酶,或(5)连接酶和连接寡核苷酸,所述孵育在其中 所述DNA片段中的任何单链缺口被填充的条件下进行。
6. 如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种标签序列包括第一测序标签域,并且所述方法还包括(d)提供包含对应于所述第一测序标签域的部分的第一测序引物。
7. 如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种标签序列包括第一扩增标签域,并且所述方法还包括(d)提供DNA聚合酶和具有对应于所述第一扩增标签域的部分的第一扩增引物;和(e)扩增所述DNA片段。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扩增步骤(e)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链置换扩增反应、滚环扩增反应和环介导的扩增反应。
9. 如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种标签序列包括以下任何一种:(1)限制位点域,(2)转录启动子序列,(3)地址标签域,(4)捕获域,或(5)检测标签域。
10. 一种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多种转座体复合物,其中
(1)至少一种转座体复合物包含高活性Tn5转座酶和含Tn5型转座子末端序列及第一标签序列的至少第一多核苷酸;和
(2)至少一种转座体复合物包含高活性Tn5转座酶和含Tn5型转座子末端序列及第二标签序列的至少第二多核苷酸。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组合物,其中(1)的所述转座体复合物包含两种所述第一多核苷酸,并且(2)的所述转座体复合物包含两种所述第二多核苷酸。
12.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组合物,其中(1)和(2)的所述转座体复合物包含不同的序列。
13.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转座体复合物包含形成发夹的单一多核苷酸,其中所述发夹任选地包含可切割位点。
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还包含扩增引物,该扩增引物包含扩增标签域和测序标签域。
15. 如权利要求10至13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至少一种标签 序列包括以下任何一种:(1)限制位点域,(2)转录启动子序列,(3)地址标签域,(4)捕获域,或(5)检测标签域。
16. 如权利要求10至13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还包含靶DNA。”
北京中贸促商务咨询中心(下称请求人)分别于2017年07月31日和2018年03月30日向原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第4W106103号和4W107118号无效宣告请求,上述案件的合议组分别于2017年12月15日和2018年12月26日做出了第34283号和第38492号无效宣告请求决定,均维持了该发明专利权有效。
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1日再次向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原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本专利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授权公告号为CN102264914 B的发明专利授权文本(即本专利);
证据2:公开号为CN102264914 A的发明专利公开文本(即本专利的公开文本);
证据3:申请号为US61108321的美国专利申请文本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文,在先申请日为2008年10月24日;
证据4:申请号为US61108326的美国专利申请文本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文,在先申请日为2008年10月24日;
证据5:申请号为US61108329的美国专利申请文本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文,在先申请日为2008年10月24日;
证据6:申请号为US61152868的美国专利申请文本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文,在先申请日为2009年02月16日;
证据7:申请号为US61155431的美国专利申请文本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文,在先申请日为2009年02月25日;
证据8:申请号为US61184530的美国专利申请文本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文,在先申请日为2009年06月05日;
证据9:“Optimized library preparation method for next-generation sequencing”,Fraz Syed等,Nature Methods,2009年第6期,公开日期为2009年10月01日,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文;
证据10:专利号为US6593113 B1的美国专利文本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文,公开日期为2003年07月15日;
证据11:公开号为CN1251135 A的中国专利公开文本复印件,公开日期为2000年04月19日;
证据12:“Tn5 Transposase Active Site Mutation Suggest Position of Donor Backbone DNA in Synaptic Complex”,Gregory Peterson等,JBC,第278卷第3期,第1904-1909页,公开日期为2003年01月17日,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文;
证据13:公开号为US20070059692 A1的美国专利公开文本,公开日期为2007年03月15日,复印件及其部分中文译文;
证据14:公开号为US20030232348 A1的美国专利公开文本,公开日期为2003年12月18日,复印件及其部分中文译文;
证据15:蒋天伦等,“链置换扩增技术的影响因素研究”,第三军医大学学报,第24卷第1期,第39-42页,公开日期为2002年01月31日,中文复印件;
证据16:乔婉琼等,“滚环扩增原理及其在医药领域的应用”,中国药科大学学报,2006,37(3):201-205,公开日期为2006年,中文复印件;
证据17:常小斌等,“环介导等温基因扩增技术及其应用研究进展”,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06年第12期,第1174-1176页;
证据18:公开号为CN101278295A的中国专利申请公开文本,公开日期为2008年10月01日,中文复印件。
结合上述证据,请求人认为:
(1)本专利要求了6篇在先申请(证据3-8)的优先权,但权利要求1-16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能享有优先权。证据3仅记载了一种使用转座酶和DNA聚合酶使DNA片段化并加双标签,从而产生5’和3’加标签的DNA片段的方法,其中不进行PCR反应;证据4仅记载了一种使用转座酶、核酸连接酶和连接加标签寡核苷酸使DNA片段化并加双标签,从而产生5’和3’加标签的DNA片段的方法;证据5仅记载了一种使用转座酶和具有链置换和/或5’核酸酶活性的DNA聚合酶使DNA片段化并加双标签,从而产生5’和3’加标签的单链DNA片段的方法;证据6涉及用于进行非同源连接的反应混合物和方法,完全不涉及使用转座酶对靶DNA进行断裂和加双标签;证据7仅记载了一种使用转座酶和非同源的核酸连接酶使DNA片段化并加标签,从而产生加标签的环状ssDNA片段的方法;证据8仅记载了一种使用转座酶和发夹转座子末端组合物使DNA片段化并加标签,从而产生加标签的环状DNA的方法。上述优先权文件既未记载,也无法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因此,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不能享有优先权,基于相同的理由,本专利的权利要求2-16也不能享有优先权。
(2)由于本专利不能享有优先权,因此公开日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的证据9可作为本专利的现有技术。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与证据9公开的技术方案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证据9中没有具体公开使用高活性Tn5转座酶和Tn5型转座子末端序列。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证据9中还公开了“在剪-贴型转座过程中,转座酶在靶DNA中产生随机交错的双链断裂,并将被转移的转座子链的3’末端共价连接到靶DNA的5’末端……游离的转座子末端足以进行整合”,本领域公知Tn5转座酶即是一种进行剪-贴型转座的转座酶(参见证据12),此外,证据10公开和教导了Tn5转座酶可用于将更大的DNA区段碎片成片段,结合上述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使用Tn5转座酶和Tn5型转座子末端序列来实施证据9中的方法。进一步地,为满足高通量测序需求,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选择具有更高活性的Tn5转座酶,证据10中公开的内容也提示本领域技术人员使用高活性的Tn5转座酶有利于将靶DAN断裂成片段,同时,例如证据11等现有技术中也公开了多种高活性的Tn5转座酶。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9、11和12的结合或者证据9-1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在此基础上,权利要求2-16相对于证据9和证据11-12、任选地再与证据18的结合,证据9和证据10-12、任选地再与证据18的结合,证据9和证据11-12、15-17的结合,或者证据9和证据10-14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于2019年06月12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证据副本转给了专利权人,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于2019年07月2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如下反证:
反证1:“Tn5 Transposase Active Site Mutation Suggest Position of Donor Backbone DNA in Synaptic Complex”,Gregory Peterson等,JBC,第278卷第3期,第1904-1909页,公开日期为2003年01月17日(即证据12),及其部分中文译文;
反证2:Nextera? DNA文库制备试剂盒说明书及其部分中文译文。
专利权人认为:
(1)关于优先权:
本专利的技术方案至少在优先权文件5(即证据7)中有明确记载。证据7的第[0016]和[0032]段公开了产生标记的DNA片段群的方法,包括在体外转座反应中将靶DNA与转座酶和转座子末端组合物一起温育以同时片段化和标记靶DNA;第[0120]和[0122]段公开了包含高活性Tn5转座酶和Tn5型转座子末端序列的转座体复合物;第[0031]段表明所产生的标记DNA片段群是双链DNA片段文库。证据7第[0040]段公开转座子末端组合物可包含标签序列,所公开的方法可以使用任何一种或多种所述转座子末端组合物。此外,证据7的第[0057]、[0059]段明确公开标签序列可以与Tn5型转座子末端序列的转移链和/或非转移链连接。证据7第[0016]段中描述的特定方法包括两个酶促部分,第一部分是通过使用转座酶和转座子末端组合物产生标记的DNA片段群(即文库),第二部分是通过使用核酸连接酶产生标记的环状ssDNA片段,然而证据7第[0031]和[0032]段教导技术人员获得标记的DNA片段文库,技术人员将立即认识到可以省略第[0016]段中描述的连接步骤而获得所需的DNA片段文库。因此,该优先权文件中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2涉及其中每个转座酶是同二聚体的特征,而该特征的公开隐含在高活性的Tn5转座酶的内容中;权利要求3要求第一和第二标签序列是不同的,证据7第[0059]段隐含地教导技术人员附着于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序列的标签序列可以是不同的;证据7第[0043]段公开了使用形成发夹的单个多核苷酸,其包含可切割位点以产生具有扇尾的DNA片段,第[0060]段公开了使用缺乏链置换和5’至3’外切核酸酶活性以填充DNA片段中任何单链空隙的连接酶和DNA聚合酶,第[0029]段记载标签序列可包含第一测序标签结构域,或第一扩增标签结构域,因此清楚记载了权利要求4-7要求保护的主题;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第[0075]段可理解扩增反应可以是权利要求8中任一项所述的那些组,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将立即理解,可以使用环介导的扩增,参见第[0043]段公开的形成发夹的单个多核苷酸,第[0040]段公开了包含权利要求9中所述的任何结构域的标签序列,因此,证据7清楚记载了权利要求8-9要求保护的主题;证据7第[0092]、[0093]和[0096]段公开了用于任何公开方法的试剂盒和组合物,因此,证据7清楚记载了权利要求10要求保护的主题;基于与前述的关于权利要求2-4和9的相同的理由,证据7也记载了权利要求11-13和15的主题;证据7的第[0040]和[0055]段公开了包含扩增标签结构域和测序标签结构域的组合物,第[0092]、[0093]段以及图3A隐含公开了组合物可进一步包含靶DNA,因此其清楚地记载了权利要求14、16要求保护的主题。
综上所述,当以证据7为优先权基础时,权利要求1-16享有优先权,证据9不构成本专利的现有技术,因此不能用来评价创造性。
(2)关于创造性:
即便证据9是本专利现有技术的一部分,本发明的主题仍具有创造性。证据9没有教导或提示多个转座体复合物,其各自包含高活性Tn5转座酶和包含Tn-型转座子末端序列和标签序列的至少一个多核苷酸,也没有具体公开或提示快速和随机片段化是由高活性Tn5系统产生。证据9也没有公开或提示本专利从属权利要求中要求保护的附加技术特征。证据12不涉及用于从靶DNA中产生加标签片段的文库的方法和组合物,未教导或提示多个转座体复合物(参见反证1),没有公开标签序列。证据11没有教导或提示将高活性Tn5酶用于片段化/加标签的方法以产生文库。证据10同样未能公开或提示使用高活性的Tn5和Tn5型末端序列,也没有教导使用转座体复合物对靶DNA进行片段化和末端标记的方法,其着眼于插入反应而不是片段化和加标签,其中公开的方法不会产生来自靶DNA的末端加标签的片段文库。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单独阅读证据9,或者在阅读证据9与证据12和11的组合或证据9与证据10-12的组合后也不会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
此外,本专利要求保护的发明已被专利权人商业化为基于转座子的文库制备产品(参见反证2),该产品系列的销售额达到每年4500万美元以上。本发明商业上的成功表明本发明解决了本领域一直以来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本发明具备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的进一步证据。
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8月02日将专利权人提交的上述意见陈述和反证转送给请求人,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19年09月20日举行口头审理。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均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合议组成员以及书记员无回避请求,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资格无异议。口头审理中确认的事实如下:
(1)专利权人及请求人对证据1-18及反证1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译文准确性和公开日期均无异议。请求人不认可反证2的关联性。
(2)专利权人认为,证据7第[0031]段指出的“所述方法用于从双链靶DNA产生DNA片段群体”即DNA文库。断裂并加标签但未成环的DNA片段群体,以及进一步环化所形成的环化ssDNA片段群体均可作为DNA文库。对此,请求人也认可无论双链DNA还是单链DNA都可以形成文库,但请求人强调证据7第0016段的三个步骤是一个整体,作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省略后面的步骤。
(3)对于权利要求1中的“多种”转座体复合物、“至少一种”转座体复合物、“至少”第一/第二标签序列/多核苷酸,专利权人认为,“多种”、“至少一种”是指多个分子或至少一个转座体复合物分子,至少第一多核苷酸表示多个多核苷酸分子,而每个第一多核苷酸之间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请求人表示从说明书及其附图中不能解读出所述内容。
(4)专利权人明确,对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16的技术方案是否记载在其他优先权文件中,以书面意见为准。请求人明确,权利要求2-16不享有优先权的理由是以权利要求1不享有优先权为基础的。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审查文本
本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文本为审查基础。
2、关于证据
专利权人对证据1-18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译文准确性和具体的公开日期均无异议,合议组对此予以确认。其中,证据10-18的公开日期均在本专利的最早优先权日2008年10月24日之前,无论本专利的优先权成立与否,均可以作为现有技术评价本专利的创造性。证据9的公开日期为2009年10月01日,在本专利的各优先权日和申请日之间,因此,该证据能否作为现有技术评价本专利的创造性,取决于本专利各项权利要求/技术方案的优先权是否成立。
请求人对反证1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译文准确性无异议,合议组对此予以确认。请求人不认可反证2与本无效宣告请求案的关联性。经合议组核实,反证2为Nextera? DNA文库制备试剂盒说明书及其部分中文译文,技术上与本专利相关,因此合议组认可其与本案的关联性。
3、关于优先权
专利法第29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在判断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是否属于相同主题时,并不要求二者在语句表述上完全一致,如果二者的技术内容实质上是相同的,且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在先申请中直接和毫无疑义地得到在后申请的技术方案,则应当认定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属于相同的主题。
如果在后申请仅要求保护在先申请记载的一部分内容,但并未增加新的技术方案,则在后申请只是对其在先申请技术内容的取舍,此时允许在后申请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并未违背优先权制度的立法本意,也未损害公众利益。
本案中,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产生具有第一标签序列和第二标签序列的DNA片段的文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提供靶DNA;(b)提供多种转座体复合物,其中(1)至少一种转座体复合物包含高活性Tn5转座酶和含Tn5型转座子末端序列及第一标签序列的至少第一多核苷酸;和(2)至少一种转座体复合物包含高活性Tn5转座酶和含Tn5型转座子末端序列及第二标签序列的至少第二多核苷酸;和(c)将所述靶DNA与转座体复合物在其中所述靶DNA被断裂成双链DNA片段且所述第一多核苷酸或所述第二多核苷酸之一连接至所述DNA片段的每个末端的条件下孵育;从而产生具有第一标签序列和第二标签序列的DNA片段的文库。证据7为本专利优先权文件之一,其涉及利用转座酶和转座子末端组合物在体外对双链靶DNA进行片段化和5’-加标签,然后使其变性、连接后产生加标签的环状ssDNA片段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一般为dsDNA的靶DNA与转座酶和转座子末端组合物在体外转座反应中孵育,以使该靶DNA同时断裂并加标签,从而产生加标签的DNA片段的群体;然后使该加标签的DNA片段变性以产生5’-加标签的ssDNA片段;然后将该5’-加标签的ssDNA片段与能够催化ssDNA的非同源分子内连接(即环化)的非同源的核酸连接酶孵育,以产生加标签的环状ssDNA片段(参见说明书第[0016]段)。根据上述记载的内容,证据7中的方法实质上包括了两个酶促反应过程:第一个酶促反应是通过转座酶和转座子末端组合物进行体外转座反应,从而产生了加标签的DNA片段的群体;第二个酶促反应是将上述加标签的DNA片段群体变性之后利用核酸连接酶连接以产生环化的ssDNA片段。证据7进一步记载“在一些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方法用于从双链靶DNA产生DNA片段群体,其中所有DNA片段联合显示或呈现靶DNA中存在的全部或几乎所有序列(例如,一群DNA片段,其联合显示存在于靶DNA(所述靶DNA包含或由真核细胞、组织、器官或生物体的基因组DNA组成)中的全部或几乎所有序列”(参见说明书第[0031]段)。上述内容明确记载该方法的第一个酶促反应过程已经产生了加标签的DNA片段的群体,表明该反应过程实质上可独立地成为一种产生或制备加标签的DNA片段群体的方法,结合证据7中记载的本发明方法可用于产生DNA片段群体的内容可知,该优先权文件中实质上已清楚地阐述了上述的制备加标签的DNA片段群体的方法。进一步地,根据证据7中所记载的对于DNA片段的上述定义和解释,结合本领域中DNA片段文库的一般性含义,根据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普通技术知识,上述的DNA片段群体实际上即为DNA片段文库,所述方法所产生的加标签的DNA片段群体能够作为DNA文库使用。综上所述,证据7中清楚地记载了权利要求1中的将dsDNA的靶DNA与转座酶和转座子末端组合物在体外转座反应中孵育,以使该靶DNA同时断裂并加标签,从而产生加标签的DNA片段的群体/DNA片段文库的方法。
对于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 “包含……转座子末端序列及第一/第二标签序列的第一/第二多核苷酸”的技术特征,证据7中记载了如下内容:“……转座子末端组合物包含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寡核苷酸,其在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序列的5’处显示一种或多种其它核苷酸序列,所述一种或多种其它核苷酸序列也由所述标签显示。……。本发明包括使用任何一种或多种所述转座子末端组合物的方法的实施方案”(参见说明书第[0040]段);“……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寡核苷酸的5’部分或非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寡核苷酸的3’部分显示一种或多种标签序列”(参见说明书第[0059]段)。可见,证据7中明确记载了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寡核苷酸的5’端或非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寡核苷酸的3’端均能够包含标签序列,其转座子末端组合物即为权利要求1中的“多核苷酸”。虽然上述记载与权利要求1中所限定的“包含……转座子末端序列及……标签序列的……多核苷酸”在表述形式上不同,然而,本领域公知转座子末端序列由两条反向互补的单链组成,分别为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寡核苷酸和非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寡核苷酸,在转座反应中,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寡核苷酸的3’端与靶DNA的5’端共价连接(如下图所示,来源于本专利说明书附图3),





因此,为了使标签序列能够连接到新形成的靶DNA片段上以实现发明目的,标签序列只能与转座子末端双链序列中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寡核苷酸的5’端和/或非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寡核苷酸的3’端相连,而如前所述,证据7中已经明确记载了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寡核苷酸的5’端或非转移的转座子末端寡核苷酸的3’端均能够包含标签序列,即已清楚地记载了权利要求1中所述“包含……转座子末端序列及……标签序列的多核苷酸”所涵盖的所有可能的情况,可见,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包含……转座子末端序列及……标签序列的……多核苷酸”与证据7中记载的上述内容在技术实质上是相同的。虽然证据7中没有与权利要求1相同的文字表述,然而,权利要求1中并未限定第一和第二标签序列不同,也未限定第一标签序列或第二标签序列在所有转座体复合物分子中均是相同的,由此可见,从技术内容的实质而言,上述表述与证据7中所述的“一种或多种所述转座子末端组合物”并无区别。另外,证据7进一步记载:“本发明的方法通过利用由高活性Tn5转座酶和Tn5型转座子末端……形成的转座复合物来举例说明”、“可用于将转座子末端插入靶核酸中的适合的体外转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可从……获得的EZ-Tn5TM高活性Tn5转座酶……”(参见说明书第[00120]、[00122]段),即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采用高活性Tn5转座酶、Tn5型转座子末端序列已清楚地记载在证据7中。
请求人认为,证据7清楚地描述了其发明目的是从样品中的靶DNA产生加标签的环状ssDNA片段群以用作DNA测序或核酸扩增反应中的模板的方法、组合物和试剂盒。其技术方案是一个整体,单独的技术步骤不能形成完整的技术方案也不能实现其发明目的,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仅采用其中的部分步骤而得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对此,合议组认为,首先,基于优先权制度的立法本意,如果在后申请增加了新的内容,使得其权利要求的范围超出了在先申请记载的范围时,允许申请人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将有违优先权制度建立的初衷。但是,如果在后申请仅要求保护在先申请记载的一部分内容,并未增加新的技术方案,则允许在后申请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并未违背优先权制度的立法本意,也未损害公众利益。其次,不能因为与在先申请记载的发明目的不同就认为在后申请保护了不同的主题,而是应当根据两者各自记载或限定的技术特征确定相应的技术方案,进而分析在先申请是否记载了与在后申请相同主题的发明。具体到本案,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在先申请后是否会考虑具体实施其中的一部分技术方案并非判断相同主题的标准,关键在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能由在先申请中直接地和毫无疑义地得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证据7记载的技术方案包括利用转座酶产生加标签的DNA片段的群体以及将加标签的DNA片段变性后用核酸连接酶孵育从而产生环状ssDNA片段等多个步骤,虽然其明确记载的发明目的是完成所有步骤之后所能实现的效果,但证据7对技术方案中的不同操作步骤及其所产生的相应结果都进行了清楚的阐释,在将靶DNA与转座酶和转座子末端组合物在体外转座反应中孵育后可以使该靶DNA断裂并加标签,即产生了加标签的DNA片段的群体,这一步骤在操作上与在后的环化步骤是相对独立的,在结果上也是明确的,虽然其与环化步骤相互组合后形成了另外一个技术方案,但这并未排除所述步骤可以成为能够产生相对独立的功能和效果、解决相对独立的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上述两个步骤并非是不可割裂的,产生加标签的DNA片段的群体的步骤仅仅是在后的单链环化步骤的基础而已。
综上所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确认证据7中记载了与本专利的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技术效果实质上相同的发明,本领域技术人员由证据7中记载的内容可直接和毫无疑义地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享有相应的优先权。
在书面意见以及口头审理陈述的内容中,请求人关于权利要求2-16不享有证据7的优先权的理由都是以权利要求1不享有优先权为基础的。在专利权人一一论述了权利要求2-16享有优先权的具体依据和理由后,请求人并未提出和陈述其他理由,即请求人所提出的权利要求2-16不享有优先权的理由实质上与权利要求1的上述理由相同。而如前所述,请求人所提出的权利要求1不能享受证据7的优先权的理由并不成立。在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能够享有证据7优先权的基础上,请求人以权利要求1不能享有证据7的优先权而进一步认为权利要求也2-16不享有优先权的理由不能成立,推定上述权利要求也享有相应的优先权。
4、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在优先权成立的前提下,公开日在优先权日之后的国内外出版物不构成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不能用于评述该在后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创造性。
如前所述,当以证据7为优先权基础时,本专利权利要求1-16享有相应的优先权,其至少能享有的优先权日为2009年02月25日,早于证据9的公开日2009年10月01日,因此,证据9不属于本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不能作为对比文件评判本专利权利要求1-16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创造性。本案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中认为本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的所有理由和证据组合方式均以证据9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以此为基础来确定区别技术特征以及评述是否存在相应的技术启示,在证据9被排除在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之外后,判断创造性的基础已不复存在,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16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亦无法成立。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第200980152461.8号发明专利权继续有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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