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高温超耐磨防结焦平板阀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2124
决定日:2019-10-29
委内编号:5W11810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420860170.2
申请日:2014-12-30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上海飞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5-06-10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北京市阀门总厂股份有限公司
主审员:王伟
合议组组长:张琪
参审员:谢杨
国际分类号:F16K3/16(2006.01);F16K27/04(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区别技术特征被另外的现有技术公开,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上述现有技术能够显而易见地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且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并未给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专利的专利号为201420860170.2,申请日为2014年12月30日,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06月10日。本专利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高温超耐磨防结焦平板阀,包括闸板,防护罩和阀座,其特征在于,阀体上腔内、阀门开关外设置有防护罩,阀座与防护罩之间用螺栓连接,阀座上装有弹簧,弹簧与阀座之间填充有石墨,闸板采用平行单闸板结构,沿垂直方向插入阀体下腔内,闸板顶部与阀杆底部相连,闸板底部呈半圆形,且闸板上设有大孔径圆孔,圆孔与阀体下腔贯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温超耐磨防结焦平板阀,其特征在于,所述闸板和阀座接触处的密封面边角均加工为锐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温超耐磨防结焦平板阀,其特征在于,所述闸板表面采用喷焊喷涂有Ni60B材料,即高镍基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温超耐磨防结焦平板阀,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上设置有穿孔,下端为半圆凹形弧边,左右两端设置有与阀座相连的包边,包边内设置有穿孔螺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温超耐磨防结焦平板阀,其特征在于,所述闸板的厚度大于等于2mm。”
请求人于2019年07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权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3、5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5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5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06月25日,授权公布号为CN203670851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复印件;
证据2: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11月24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1651372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复印件;
证据3:申请公布日为2011年01月26日,申请公布号为CN101956836A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复印件;
证据4:刊载于2014年8月第16卷第4期《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的“平行闸板阀阀座等离子弧喷焊工艺对喷焊层组织及性能的影响”一文,复印件。
请求人认为:1)本专利说明书第0020、0017及图3中关于防护罩的公开不充分,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2)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本专利权利要求2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和证据3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本专利权利要求3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和证据4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具体为理由为“证据4公开了在平板闸阀的阀座上喷焊Ni60A粉末,强化闸板阀座的耐磨性能。Ni6OA和Ni60B同属于Ni6O改性后的合金,两者耐磨性能相当,所以将Ni6OA换成Ni6OB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惯用手段的直接替换,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本专利的权利要求3是在闸板上喷焊高镍基材料,对比文件3中是将高镍基材料喷焊于阀座上,在解决闸板和阀座之间的耐磨问题时,证据4己经给出了在阀座和闸板之间的配合面上喷焊高镍基耐磨材料的技术启示,将高镍基材料喷焊于闸板面上这一技术特征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很容易想到的”;本专利权利要求4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本专利权利要求5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1-5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3)本专利权利要求3、5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7月19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证据副本转给了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专利权人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未作答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8月27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19年10月09日举行口头审理。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仅请求人一方出席了本次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请求人明确其无效理由为:本专利权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3、5得不到说明书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5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其中权利要求1-5不具备创造性的具体使用方式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本专利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3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4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公开,或属于公知常识;本专利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公知常识公开,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上述从属权利要求2-5也不具备创造性。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基础
本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文本作为审查基础。
2、关于证据
证据1-3为专利文献,专利权人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未提出异议,合议组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
证据1-3均为公开出版物,公开时间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可以作为评价本专利权利要求创造性的现有技术。
3、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请求人主张: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本专利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3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公知常识;本专利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公知常识公开,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上述从属权利要求2-5也不具备创造性。
3.1、关于权利要求1
本专利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高温超耐磨防结焦平板阀,包括闸板,防护罩和阀座,其特征在于,阀体上腔内、阀门开关外设置有防护罩,阀座与防护罩之间用螺栓连接,阀座上装有弹簧,弹簧与阀座之间填充有石墨,闸板采用平行单闸板结构,沿垂直方向插入阀体下腔内,闸板顶部与阀杆底部相连,闸板底部呈半圆形,且闸板上设有大孔径圆孔,圆孔与阀体下腔贯通。
经查,证据1公开了一种耐高温耐磨的煤制油特种阀(参见证据1说明书第0023-0033段)。参见图2,本实用新型包括阀盖、阀体、支架、阀杆和闸板。防护外罩7固定在阀体2的内腔上端,两个活动阀座8的下端嵌设在阀体2的内腔下端,两个活动阀座8的上端嵌设在防护外罩7内,两个活动阀座8之间设有闸板9和阀杆5,闸板9的底部固定在阀体2上,闸板9的顶端与阀杆5的底部连接,阀杆5的上端嵌设在阀盖1内,阀杆5的顶端与支架3连接,阀杆5与阀盖1之间设有填料结构4。参见图3,活动阀座8与阀体2之间从内至外依次设有挡环10、弹簧座11和石墨填料结构13,弹簧座11内安装有阀座弹簧12。参见图4和图5,活动阀座8的下端侧面呈圆形,活动阀座8的上端截面呈L形。参见图6-图9,防护外罩7由四块钢板框架组合而成,四块钢板框架之间采用螺钉固定。防护外罩7呈镂空的长方形柱体结构,防护外罩7的两侧面底部设有圆弧形凹槽,该圆弧形凹槽与阀体2的外表面接触;防护外罩7的两侧面中部各设有一个半圆形台阶,螺栓6穿过该半圆形台阶后与阀体2固定。参见图10,防护外罩7上固定有蝶簧座14,蝶簧座14与防护外罩7之间采用螺纹固定,蝶簧座14内安装有高温蝶簧15,高温蝶簧15的一端固定在蝶簧座14上,高温蝶簧15的另一端与活动阀座8的外表面接触。本实用新型在煤制油特种阀关闭时,煤浆、催化剂、矿渣恶劣介质会顺着闸板9进入防护外罩7里面,通过阀座弹簧12和高温蝶簧15提供的预紧力,活动阀座8与闸板9始终紧贴在一起形成密封,使煤浆、催化剂、矿渣恶劣介质不能进入阀盖1的上腔和阀体2的底部。本实用新型在煤制油特种阀开启时,煤浆、催化剂、矿渣恶劣介质顺着闸板9带到阀体2通道里面,并顺着煤浆、催化剂、矿渣恶劣介质流向带到管道里面,使煤浆、催化剂、矿渣恶劣介质不能进入阀体2的内腔,保证阀体2内腔的清洁。本实用新型在煤浆、催化剂、矿渣恶劣介质、高温工作环境下工作,阀门开启或关闭时不会出现卡阻现象,密封可靠。阀体2内腔无沉淀物堆积,保证阀门正常开关。本实用新型设计了煤制油特种阀的结构,使煤制油特种阀在关闭时,在阀座弹簧12和高温蝶簧15的作用下,煤浆、催化剂、矿渣的恶劣介质无法进入阀盖1的上腔和阀体2的底部;使煤制油特种阀在打开时,煤浆、催化剂、矿渣恶劣介质顺着闸板9带到阀体2通道里面并流入管道,保证阀体2内腔的清洁。从而使煤制油特种阀能够自如开启关闭,并具有防结焦、防冲蚀结构和耐高温耐磨的性能。
将证据1与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比:其一种耐高温耐磨的煤制油特种阀对应于本专利的高温超耐磨防结焦平板阀;其阀板9对应于本专利的闸板;其防护外罩7对应于本专利的防护罩;其活动阀座8对应于本专利的阀座;其上腔对应于本专利的阀体上腔;如证据1图2所示,其防护外罩7位于上腔内、位于阀门开关外,对应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述“阀体上腔内、阀门开关外设置有防护罩”;如证据1图2所示,其防护外罩7与活动阀座8之间具有螺栓,对应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述“阀座与防护罩之间用螺栓连接”;其阀座弹簧12对应于本专利的弹簧;其石墨填料结构13对应于本专利的石墨;如证据1图2所示,证据1的阀板结构对应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述“平行单闸板结构,沿垂直方向插入阀体下腔内,闸板顶部与阀杆底部相连,闸板上设有孔,孔与阀体下腔贯通”。
通过上述比较可知,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证据1相比区别在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限定“闸板底部呈半圆形,且闸板上设有大孔径圆孔”。证据1未公开阀板和阀孔两者的形状。
又查,证据2公开了一种带导流孔平板闸阀(参见证据2说明书第0019、0026段)。包括:手轮1、螺杆3、螺母2、阀盖4、阀体5、阀座6,其阀板7采用两个对称的平板状结构的阀板,两个阀板7之间分布有能始终使两个阀板7保持张开状态并与阀座6紧密接触的弹簧9,阀板7上分布的弹簧9数量至少在两个以上,阀板7至于阀座6上,阀座6固定在阀体5上。阀板7如图7和图6所示,由一对左右对称的两块阀板构成,定位圈10位于两块阀板的定位槽13内,在两块阀板7之间分布有多个弹簧9,且弹簧9置于凹槽11,定位圈10保证两块阀板7不错位。阀板7的上方有一个圆形的导流孔12用于通过介质。由于弹簧9分布在两个阀板的不同位置,两个阀板可以在弹簧9的推力下始终保持张开并与阀座保持紧密接触状态。
将证据2与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比:其阀座6对应于本专利的阀座;其阀板7对应于本专利的闸板;如证据2图7所示,其阀板7底部为半圆形,且设有圆形导流孔12,对应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述“闸板底部呈半圆形,且闸板上设有大孔径圆孔”。即,证据2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
合议组认为:证据2与证据1同属于导流闸阀的技术领域,所述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在证据1和证据2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能够容易想到将证据2所公开的形状和结构的阀板应用于证据1之中,从而获得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上述现有技术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并且也未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2、关于权利要求2
本专利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闸板和阀座接触处的密封面边角均加工为锐角。
证据3公开了一种带有防护罩的催化装置高温吹扫专用阀(参见证据3说明书第0005-0008段)。其包括阀体、闸板、阀座、阀杆、阀盖,所述阀座装配在阀体与闸板之间,所述闸板上设置有闸板密封面,阀座上设置有阀座密封面,所述阀体下端由阀体、闸板、阀座共同组成一个与管道介质相对隔离的导流腔;所述阀体上端闸板上方设置有一个与管道介质相对隔离的防护腔,所述导流腔和防护腔外面分别设置有一只吹扫阀;其特征在于,所述阀体上端设有防护罩,防护罩与闸板周边贴紧,使阀体、阀盖、防护罩、阀杆、闸板共同组成前述防护腔。进一步,所述导流腔和防护腔之间设置有一根平衡导流管。进一步,所述平衡导流管上安装有一单向阀和一调节阀。进一步,所述闸板密封面和阀座密封面边缘处夹角均为锐角。
将证据3与本专利相比:其闸板、阀座分别对应于本专利的闸板、阀座;其“闸板密封面和阀座密封面边缘处夹角均为锐角”对应于本专利权利要求3所述“所述闸板和阀座接触处的密封面边角均加工为锐角”。也即,证据3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3的上述附加技术特征。
合议组认为:证据3属于闸阀的技术领域,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获得将证据3所公开上述技术内容与证据1、证据2结合的技术启示,并且上述结合也未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本专利权利要求2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3.3、关于权利要求3
本专利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闸板表面采用喷焊喷涂有Ni60B材料,即高镍基材料。
合议组认为:使用高镍基材料或Ni60B作为喷焊焊材提高待焊工件的表面硬度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上述公知常识也未使得权利要求3获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本专利权利要求3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3.4、关于权利要求4
本专利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防护罩上设置有穿孔,下端为半圆凹形弧边,左右两端设置有与阀座相连的包边,包边内设置有穿孔螺母。
参见证据1说明书第0028段以及图6-图9,防护外罩7由四块钢板框架组合而成,四块钢板框架之间采用螺钉固定。防护外罩7呈镂空的长方形柱体结构,防护外罩7的两侧面底部设有圆弧形凹槽,该圆弧形凹槽与阀体2的外表面接触;防护外罩7的两侧面中部各设有一个半圆形台阶,螺栓6穿过该半圆形台阶后与阀体2固定。
比较可知,证据1已公开了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因此,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本专利权利要求4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3.5、关于权利要求5
本专利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闸板的厚度大于等于2mm。
闸板厚度属于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依据具体需求进行的常规选择,是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这种选择也未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本专利权利要求5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鉴于已经得到本专利权利要求1-5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结论,故不再针对请求人提出的其它无效理由进行评述。
综上所述,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宣告201420860170.2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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