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水稻旱种播种机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1847
决定日:2019-09-23
委内编号:5W11704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720070252.0
申请日:2017-01-14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扎赉特旗兴义农丰农牧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8-02-23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科右前旗华诚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主审员:郑明
合议组组长:祁轶军
参审员:胡建英
国际分类号:A01B49/06(2006.01);A01G13/02(2006.01);A01G25/02(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若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现有技术并未给出采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启示,也没有充分的理由或相应的证据表明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为解决相关技术问题而通常采用的技术手段,同时该区别技术特征又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2月23日授权公告的、专利号为201720070252.0、发明名称为“水稻旱种播种机”的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本专利),其申请日为2017年01月14日,专利权人为“科右前旗华城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全文如下:
“1. 一种水稻旱种播种机,主要由牵引部分、整地部分、铺管部分、传动部分、垄沟覆膜压土部分、整型部分、膜边压土部分,播种部分组成,其特征是:牵引部分:在机架(4)前面装有牵引架(23)用于和拖拉机联接,整地部分:在机架(4)前下部装有平土铲(1)用于对旋耕后的土地平整固定在机架(4)前下部,在机架(4)前面的两侧装有开沟犁用于对拖拉机压实的地面松土,在机架(4)前下部装有压土辊(5)通过辊架(6)固定在机架(4)上,铺管部分:装有滴灌管(24)的两个管盘(26)通过轴(37)固定在机架(4)中上部,滴灌管(24)通过两个铺管铧子(3)铺到地膜下部,传动部分:万向传动轴(22)前面和拖拉机后输出轴联接,后面和变速箱输入轴(27)联接,通过变速箱(28)、(固定在机架(4)中上部)输出轴(30)、链轮A(31)、链条(32)、链轮B(33)带动装在机架(4)中下部的主轴(9)转动,垄沟铺膜压土部分:主轴(9)上装有4组开沟甩土盘(7),甩土盘上装有刀片(34),通过两个轴承座(8)安装机架(4)中下部,在开沟甩土盘(7)后面,机架(4)上固定有整型板(12),在整型板上部地膜架(14)上装有地膜(13),在地膜(13)上部机架(4)上面固定有罩(29),当主轴(9)转动时装在上面的四套开沟甩土盘(7)、刀片(34)把开沟土甩到罩(29)上,顺着箭头方向落到地膜(13)后面完成垄沟压土,整形部分:在开沟甩土盘(7)后部,机架(4)下部固定有地膜罩(38)和整型板(12)整型板前高后低,通过机架的重力把土抹光压成垄型,膜边压土部分:在机架(4)中下部两侧装有开沟盘(10)通过架A(11)固定在机架(4)上用于膜边开沟,在地膜(13)后部两侧装有压膜轮(35),通过架D(36)固定在机架(4)上,在机架(4)后部两侧装有压土盘(15),通过架B(16)固定在机架(4)上用于给地膜(13)两边压土,播种部分:在机架(4)最后部通过绞接部分(17)装有四部播种器架(18)上面装有四个双行滚筒播种器(19),在播种器上装有多个嘴子(20),后面装有振压轮(21),当播种机前行时播种器在地膜(13)上滚动前行这时嘴子(20)在地膜(13)上扎孔播种,后面的振压轮(21)压土完成播种作业。
2. 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稻旱种播种机,其特征是:在后下部装有整型板前高后低和垄型一样,把土抹平。
3. 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稻旱种播种机,其特征是:在中间装的开沟甩土盘(7),有开沟作用,又把开沟的土甩到膜后面压地膜两种功能。
4. 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稻旱种播种机,其特征是:压土辊(5)除压土外还用于调整高度控制开沟深度的作用。”
针对本专利,扎赉特旗兴义农丰农牧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下称请求人)于2019年02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无效理由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4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称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请求人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申请公布日为2015年09月30日,申请公布号为CN104938100A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复印件,共7页。
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证据1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是:开沟部分在机架前下部装有平土铲用于对旋耕后的土地平整固定在机架前下部;铺管部分中滴灌管通过两个铺管铧子铺到地膜下部;开沟甩土盘和双行滚筒播种器均为4组,机架下部固定有地膜罩,机架与播种机架通过铰接部分连接,以及膜边压土部分的具体组成。
但是,在机架前下部装有平土铲以对旋耕后的土地平整,滴灌管通过两个铺管铧子铺到地膜下部以进行滴灌作业;机架下部固定有地膜罩以保护地膜,机架与播种机架通过铰接部分连接,以及膜边压土部分的具体组成结构,这些均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的常规设计手段;而开沟甩土盘和双行滚筒播种器均为4组则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选择。
由此可知,在证据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设计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因而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公开,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4也不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3月08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证据副本转送给专利权人。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于2019年03月2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其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4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4月03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双方当事人:本案合议组定于2019年06月20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本案进行口头审理。
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4月10日将专利权人于2019年03月29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的副本转送给请求人,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答复。
针对专利权人2019年03月29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请求人于2019年05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意见陈述书,请求人认为专利权人提出本专利由于采用宽窄垄、垄沟种、全覆膜的模式设计的机具因此具有创造性的理由不成立。
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5月31日发出转送文件通知书,将请求人于2019年05月27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副本转送给专利权人,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答复。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均委托代理人参加了本次口头审理。
在口头审理过程中:
请求人明确其无效的理由、范围和证据使用方式与其书面意见一致。
专利权人对于请求人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
双方当事人就各自的主张充分陈述了意见。
口头审理结束后,合议组收到了专利权人于2019年06月16日针对请求人2019年05月27日的意见陈述书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其坚持认为本专利具备创造性,鉴于该意见陈述书中的意见与其2019年03月29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中的意见基本一致,且专利权人已经对该意见陈述书中的理由在口头审理过程中充分陈述,故合议组不再将其转送给请求人。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审查基础
鉴于专利权人在本无效宣告请求案的审理过程中未对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作出修改,因此本决定以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作为审查基础。
2、关于证据
证据1为中国专利文献的复印件,专利权人对证据1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合议组对证据予以采信。
鉴于证据1的公开日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因此证据1公开的技术内容可以作为现有技术用来评价本专利的创造性。
3、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若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现有技术并未给出采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启示,也没有充分的理由或相应的证据表明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为解决相关技术问题而通常采用的技术手段,同时该区别技术特征又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3.1 关于权利要求1
经查,本专利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水稻旱种播种机。
证据1公开了一种全覆膜播种机,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03-0014段,附图1-4):
“本发明是一种以拖拉机为动力,可以适用于石头多的山坡地、平地、作业,可以实现施肥、开沟、整形、覆膜、铺管、播种,并把土送到后面分四道压地膜的一种联合作业式全覆膜播种机。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联接部分:在机架(1)前面装有牵引架(2),用于和拖拉机联接。
传动部分:拖拉机动力输出轴通过万向传动轴(4)接到变速箱输入轴(5),变速箱(6)安装在机架(1)中间,变速箱输出轴(7)(8)通过轴承座(31)安装在机架(1)前上方两侧,变速箱输出轴(7)(8)旋转方向相反。
施肥部分:机架前上部装有肥箱(9),变速箱输出轴(7)上装有链轮(12),通过链条(13)、链轮(14)、肥箱轴(15)传动,通过肥盒(10)、肥管(11)、开沟施肥器(16)完成开沟施肥,开沟施肥器也可使用圆盘式。
开沟部分:两组开沟器盘(18)焊接在开沟器轴(17)上,盘上装有开沟刀片(19),开沟器轴(17)两端的轴承座(20)安装在机架(1)前下方,开沟器轴(17)一端装有链轮(11),通过链条(22)、链轮(23)、变速箱输出轴(8)带动开沟部分作业,同时把土打到刮板(27)上,限深轮(24)可上下移动,用于调整开沟深度。开沟器有两种组成:一种由开沟器轴(17)、开沟器盘(18)、开沟刀片(19)组成;一种由开沟器轴(17)、开沟器盘(18)、开沟叶片(50)组成。
送土部分:下部轴(25)上装有两个链轮(26),上面装有链条(28),链条上装有多个刮板(27),刮板下面装有槽板(51),上部轴(46)上装有两个链轮(49),通过两个瓦盒座(48)固定在机架(1)后上部,轴(46)头上装有链轮(47),变速箱输出轴(7)通过链条(29)、链轮(47)、轴(46)、链轮(49)、链条(28)、链轮(26)带动多个刮板(27)在槽板(51)上向上运动,把土送到后上方,通过垄沟压土溜槽(32)和膜边压土溜槽(33)对地膜压土。
整形部分:机架(1)后下部分装有和垄型一样的整型板(34),安装时前高后底,用于对地面和垄沟整型,使表面平滑,有利于覆膜。
覆膜铺管部分:在整型板(34)上部机架(1)上装有地膜架(35),架上可装地膜(36),在机罩(3)上固定有滴灌架(43),上装有管盘(44)可装滴灌管,滴灌管在地膜(36)下部穿过,和地膜一起覆设,覆膜后上面压土。
播种部分:圆盘播种器(37)通过小轴(38)安装在播种架(39)上,振压轮(40)通过振压轮架(41)和小销轴(42)安装在播种器架(39)上,圆盘播种器架通过销轴(45)安装在机架(1)最后面,当机架(1)向前行驶时,圆盘播种器转动播种。
播种行数的扩展:在现有的机型上可通过机架并联,在变速箱输入轴(5)上加链轮,用链条横向传动,可制成四行或六行全覆膜播种机。
本发明效益显著,可以一次性完成施肥、开沟、覆膜、压土、铺管、播种功能,是在全国推广的垄沟种、宽窄垄、全覆膜、高产种植技术的配套机械。 ”
证据1的“机架1”和“牵引架2”对应于本专利的“机架4”和“牵引架23”,故证据1公开了本专利的“牵引部分:在机架4前面装有牵引架23用于和拖拉机联接”;证据1的“开沟施肥器16”对应于本专利的“开沟犁”,故证据1也具有“整地部分”,且具体公开了“在机架4前面的两侧装有开沟犁用于对拖拉机压实的底面松土”的技术特征;证据1的“滴灌管43”、“管盘44”、“轴46”分别对应于本专利的“滴灌管24”、“管盘26”、“轴37”,故证据1公开了本专利的“铺管部分:装有滴灌管24的两个管盘26通过轴37固定在机架中上部”的技术特征;证据1的“万向传动轴4”、“变速箱输入轴5”、“变速箱输出轴8”、“开沟器轴17”对应于本专利的“万向传动轴22”、“变速箱输入轴27”、“输出轴30”、“主轴9”,证据1公开了“开沟器轴17一端装有链轮11,通过链条22、链轮23、变速箱输出轴8带动开沟部分作业”,对应于本专利的“通过变速箱28、输出轴30、链轮A31、链条32、链轮B33带动装在机架中下部的主轴转动”;证据1的“开沟器盘18”、“开沟刀片19”、“轴承座20”和“轴承座31”对应于本专利的“开沟甩土盘7”、“刀片34”、“两个轴承座8”,证据1的“整形板34”、“地膜架35”、“地膜36”分别对应于本专利的“整型板12”、“地膜架14”、“地膜13”,证据1公开了本专利的“整形部分:在开沟甩土盘7后部,机架4下部固定有地膜罩和整型板12,整型板前高后低,通过机架的重力把土抹光压成垄型”的技术特征;证据1的“播种机37”、“播种机架”对应于本专利的“播种器19”,结合证据1的附图1和附图2可获知其播种器架通过铰接部分连接在机架后方,同时由附图1可获知播种器上设有多个嘴子,证据1的“振压轮40”应于本专利的“振压轮21”由于证据1中也覆了地膜,因此,证据1的播种机前行时,播种器同样会在地膜上滚动前行,使得嘴子在地膜上扎孔播种,后面的振压轮压土完成播种作业。
根据上述特征比对可获知,本专利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证据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
(1)垄沟铺膜压土部分和膜边压土部分的结构不同:本专利的开沟甩土盘为4组,垄沟铺膜压土部分在地膜13上部机架4上面固定有罩29,当主轴9转动时装在上面的四套开沟甩土盘7,刀片34把开沟土甩到罩29上,顺着箭头方向落到地膜13后面完成垄沟压土,其膜边压土部分的具体结构是在机架中下部两侧装有开沟盘10通过架A固定在机架4上用于膜边开沟,在地膜13后部两侧装有压膜轮35,通过架D36固定在机架4上,在机架4后部两侧装有压土盘15,通过架B固定在机架4上用于给地膜13两边压土;而证据1则采用带有刮板27的链轮26,并结合设有槽板51的链条28向上的运动,将土送到后上方,同时采用垄沟压土溜槽32和膜边压土溜槽33对地膜压土。
(2)整地部分、铺管部分以及播种部分的结构有差异:具体而言,本专利的整地部分,还在机架4前下部装有平土铲用于对旋耕后的土地平整固定在机架4前下部,同时在机架4前下部装有压土辊5通过辊架6固定在机架上;而证据1的整地部分未设置平土铲和压土辊;本专利的铺管部分设有两个铺管铧子4铺到地膜下部;而证据1的铺管部分未设置铺管铧子;而证据1的开沟盘仅为2组,且证据1未设置罩以完成垄沟压土;本专利的播种部分的播种器架和播种器的数目均为4组,且播种器具体为双行滚筒播种器,而证据1的播种器架和播种器的数目均为2组,且播种器为单行滚筒播种器。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而言,在证据1已经能够通过链条、链轮、刮板、槽板甩土分别进入垄沟压土溜槽和膜边压土溜槽实现垄沟和膜边压土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充足的理由和动机将其替换为本专利所限定的通过开沟甩土盘将开沟土甩到罩上实现甩土、并通过开沟盘10开沟、通过压土盘15拢土覆盖至膜边实现垄沟和膜边压土的结构,同时也没有充足的理由和确切的证据表明本专利所述的垄沟铺膜压土结构和膜边压土结构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常规技术手段。
因此,本专利和证据1通过采用不同的结构、原理和不同的技术手段实现了垄沟铺膜压土和膜边压土,本专利权利要求1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3.2 关于权利要求2-4
权利要求2-4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4也具备创造性。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本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201720070252.0号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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