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聚力主动作为 依法维权亮剑出击——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⑤

“要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产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新形势下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指明了方向。

“当前,我国处在经济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近日,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刘海波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直接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了号召、提出了期望,号召和期望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我国法治环境不断完善的形势下,有所作为,主张合法权益,推进社会发展。

意识是行动的前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一系列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政策措施,明确要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体系,并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作为重要任务加以部署。5年来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总体发展良好,呈现持续提升状态,其中权利人和专业人士满意度处于波动上升态势。

“近年来,我国依法治国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法治对改革和创新的支撑力度不断加大,为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依法维权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另一方面,权利人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在刘海波看来,虽然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产权意识不断提升,但长期以来存在的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周期长、赔偿低等问题,成为制约权利人提升维权积极性和主动性的瓶颈。

“意识是行动的前提,没有产权意识,难以有维权行动。”刘海波指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社会普遍存在着产权意识薄弱的现象。一些权利人在面对被侵权等具体的权益冲突时,缺乏必要的维权能力,因而选择回避、妥协甚至默认的态度,出现维权积极性、主动性差的情况。他认为,要从根本上提升权利人的产权意识、调动维权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是关键。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尊重创新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每年的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展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进展和工作成就,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营造氛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中小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今年4月举办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谢国明代表新闻媒体宣读了“讲好知识产权故事 传播知识产权价值”的倡议书,为知识产权新闻舆论宣传鼓与呼。

“所谓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就是自觉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通过司法环境、专业服务、主流舆论等对权利人维权行动的大力支持,是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的最好方式。要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引导和鼓励权利人及社会公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刘海波指出,提升产权意识,是一个任重道远的系统性工程。

维权援助、专项行动等具体措施等能在短时间内取得良好效果,但从长远来看,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方为治本之策。

权益是创新的保障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国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1.5411万件,同比增长23.3%。其中专利纠纷办案8837件,同比增长26.3%;查处假冒专利案件6574件,同比增长19.5%。2016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显示,知识产权执法效果持续改善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预期,两者呈水涨船高之势,其中依法严格打击侵权现象、及时便捷地获取维权救济是权利人的首要诉求。在刘海波看来,要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之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行政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找准自身定位,提升执法能力。

“公开、公正、公平,依法、及时、有效地处理和产权有关的事务,是政府在提升产权意识、调动权利人积极性、营造尊重创新保护产权的营商环境方面应扮演的基础而又重要的角色。”刘海波指出,要在全社会营造积极维权、主动行权的良好氛围,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发挥行政机构动作快、成本低、形式灵活等特长,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上,加强和权利人的沟通、交流,有效理解和响应权利人的诉求,让权利人感受到行政机构在尊重创新、保护产权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要让权利人意识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作战。”刘海波提出,现在各级各类政府部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和定位都比较清楚,接下来应当在行动上做到不错位、不越位和不缺位。“让权利人认识到这是一个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好时代。”他表示,通过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权利人的维权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到了一定的程度的基础上,行政机构就可以把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激励创新、培养布局、完善制度,进而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上,让权利人摆脱较初级的维权困扰,在全社会范围内创造更大的创新收益。(知识产权报 记者 孙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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