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加大轻工、纺织、服装等产业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力度。深化商标富农工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前不久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明确提出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向。在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看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等内容不仅是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题中之意,更是其核心要求。知识产权强国不仅体现在庞大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上,更体现在企业在各技术领域核心专利的拥有量及其产业化水平上。
“提升专利质量,培育核心专利,适应了我国由要素驱动发展向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战略转变需求。我国在发明专利申请量迅猛增长的同时,发明专利申请的授权比例、有效发明专利的平均维持年限、权利要求项数等指标与国外仍有一定差距。‘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理应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政策的实施重点。”林秀芹说,“此外,以企业为主的广大创新主体也希望提升自身专利质量,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在林秀芹看来,提升专利质量顺应了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理念,将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常规要求。经济结构转型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将摆脱传统的资源堆积模式,转而走上创新驱动这条新路,而优质专利、核心技术将为创新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针对《意见》中提出的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海外股权投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林秀芹认为,这一要求既是对我国企业依托知识产权“走出去”的政策指引,又是助力我国科技型企业飞速发展的政策保障。林秀芹说:“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海外股权投资是对我国企业利用多种渠道转化知识产权的政策指引;希望我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则是对我国科技型企业的殷切期许。企业的优质专利一旦成为产品标准,就能凭借标准的‘网络效应’‘技术锁定效应’等特性将其专利价值最大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理应积极参与产品标准制定,力争借标准的东风带动企业腾飞发展。”
同时,林秀芹也指出,这一政策的具体执行需要财税金融、执法司法、知识产权服务领域多部门的通力合作。“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若想依靠自身技术优势迅速发展,首先离不开优惠的财税政策和多元的金融服务平台。税收减免政策和股权交易中心、专利保险联盟等平台可以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摆脱财政困境。当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以在何种程度上受益于上述政策尚有待于政策的具体落实和具体的制度安排。再则,专利代理、专利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也是落实这一政策的重要一环。总之,我国企业走出国门,拓宽知识产权转化渠道,积极参与制定产品标准需要多部门协调参与形成合力。”林秀芹表示。
此外,林秀芹还就《意见》关注的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收购海外知名品牌进行了分析。她表示,按照《意见》对相关工作的要求有的放矢,不仅可以带动企业发展升级,更有可能帮助企业驶上由大变强的“快车道”。“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已经成为企业资产配额中最重要的部分,硬实力够硬、‘软’资产不软已经成为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然要求。品牌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承载了企业多年诚信经营的良好口碑,反映了消费者对企业产品、服务、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客观认知,奠定了企业未来发展的软实力基础。”林秀芹说。 (知识产权报 王宇 黄盛)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