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中原经济区十二五规划》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中原经济区建设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原经济区涵盖河南、安徽、山东、河北、山西五省三十地市,地理位置重要,粮食优势突出,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为了更好地运用知识产权支援中原经济区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文化部、工商总局、版权局共同起草制定了《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中原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知发协字﹝2014﹞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充分征求了中央有关部委,中原经济区各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意见并予以体现。
二、《意见》定位
《意见》是对国务院文件和发改委规划的具体贯彻落实,侧重全面性、针对性、阶段性、操作性。
全面性:《意见》不仅涉及河南省18地市,而且包括安徽、山东、河北、山西四省12地市和3县区。不仅涉及专利政策,还包括科技、农业、文化、商标、版权等领域知识产权内容。不仅涉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工作,还需要中央有关部委的协同推进和省间、省内的上下联动。
针对性:中原经济区在农业生产和食品深加工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但同时存在人口总量大、发展水平总体不高,经济结构不优、产业层次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开放程度不够、生态环境脆弱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此,《意见》突出中原经济区发展的实际特点,在全面发挥知识产权优势基础上突出农业和文化领域知识产权工作。
阶段性:中原经济区存在知识产权数量少、质量低、结构不合理,与区域人口、经济发展不匹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差、能力较弱,支撑保障不足,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手段不能满足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等现状。为此,《意见》既考虑了发展阶段,采取满足阶段性需求的措施,同时,又结合不同的区域发展特点,在不同类型城市发展中体现阶段差异性。
操作性:《意见》既考虑了落实好现有工作,也考虑将相关知识产权资源向中原经济区集聚,探索先行先试的工作。同时《意见》制定中提前考虑到了落实推进工作,成立了三个层面的协调推进机制,部委间协调机制、五省间协调机制、地市间协调机制,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七部分二十一条。在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出了“重点突出、核心带动、错位发展、全面提高”的方针,并提出到2020年各类知识产权人均拥有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知识产权区域特色优势进一步显现。知识产权产业化规模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基层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基本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服务链条基本完善,专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初步建成知识产权特色优势发展区。
《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6条任务和措施。
1.服务农业现代化,重点解决知识产权质量不高,转化效率低的问题。
针对中原地区涉农科研机构、园区和企业众多的特点,重点指导这一类机构、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农业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并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建立和完善惠益分享机制,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针对中原经济区农业核心地位的要求,大力促进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产出,一方面鼓励高技术含量的农机制造和农副产品深加工领域专利技术产出,另一方面指导区域内各级组织发挥传统优势,注册和登记地理标志,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有地理标志的相关产品。地理标志是具有特定品质和声誉、且其特定品质和声誉主要取决于原产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土特产。地理标志应由原产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具有相应监督管理能力的机构注册,并由该机构组织原产地的地理标志生产者共同使用。我国地大物博,拥有众多地理标志资源,但利用保护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要促进涉农企业和产业品牌化发展,就必须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在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针对中原经济区农业知识产权转化率低的问题,一方面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支持,通过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育和引导,促进企业加大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对地理标志合理使用的引导,在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保护体系下,依据《商标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加快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和产业化经营。加快建立植物新品种权展示交易服务中心,制定交易规则,加大相关人才培养,规范品种权交易。探索建立农业知识产权重点产业化项目名录,对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研究方向和产业化方向提供指导。
2.促进新型工业化,针对全、小、散工业现状,结合产业集聚平台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需求,提出支持产业集聚平台建设,促进产业创新能力提升,推动传统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等四项工作。
结合中原经济区产业集聚平台建设规划,以产业集聚园区为依托,在区域知识产权资源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指导产业集聚园区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利用产业集聚区的知识产权比较优势和磁石效应,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的结合,以知识产权导航产业发展,引导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针对中原经济区企业知识产权产出效率不高的问题,指导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将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到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率,建立和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协同创新这两个产学研合作平台。
针对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不同需求,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重大经济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对中原经济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和引进的重大技术项目进行知识产权评议,避免政府和企业在承接产业转移和引进新技术的过程中遭遇知识产权陷阱。鼓励中原经济区有一定基础的汽车、电子信息、化工、有色工业和轻工业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鼓励钢铁、食品、新型建材和纺织工业企业加大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基本情况进行普查,加强对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分析,制定相应政策和规划,指导地方在产业引进和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掌握核心专利技术,避免重点产业的技术空芯化;另一方面确保产业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竞争。
3.带动城市群协调发展,根据区域城市产业发展实际和知识产权发展水平进行三类划分,即打造知识产权核心发展区,提升老工业基地城市知识产权服务功能,夯实区内城市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等工作。
按照中原经济区规划,以郑州为中心打造中原经济区知识产权核心发展区,将专利审查、服务、人才、信息等资源向郑州倾斜,引进和建设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加大培养知识产权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育,建设和完善专利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和各类产业专题数据库,从专利转移转化、专利信息运用,支撑郑州知识产权区域中心建设。在老工业基地城市,重点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探索企业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权分配机制试点。在其他地市,结合中原经济区各地市经济发展特点,以开展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作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基层工作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综合管理试点,探索知识产权服务发展的新途径。
4.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中原经济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但大量的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文化产业发展有较大空间。有鉴于此,文件从有效保护利用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促进特色产业高端发展和推动创意产业发展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针对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要通过建设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数据库,进行摸底梳理。根据梳理结果,制定区域传统知识产业化发展规划,完善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的惠益公平分享机制,创新保护利用手段,推动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与旅游、文化产业的融合,以产业发展为载体,以市场为手段,促进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的发展。
针对中原地区特色产业种类众多的特点,以中医药材保护和发展为突破,通过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加强对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试点,探索特色产业的发展之路。以传统文化产品生产企业为支撑点,推动历史名瓷、刺绣等重点特色产业的生产技术革新和知识产权创造,培育和扶持地方特色文化企业,打造具有地方特点的旅游文化品牌。
以知识产权为手段,发挥市场机制对文化资源的整合作用。在中原地区探索建设文化知识产权交易所,以此为平台,规范文化资产和艺术品交易。结合中原经济区传统文化优势和地域优势,重点培育有知识产权优势的文化企业,促进文化产品贸易。推动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提升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产出数量和质量。加强版权示范工作力度,提高版权登记和保护水平。
5.营造市场环境,要着力解决保护机制完善、保护平台搭建和保护能力提升三大问题,实现将有限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目的。
搭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创新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建立运用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指导和促进企业采用适合自身发展的方式解决纠纷。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档案,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诚信体系,并在合适的时候将其纳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
提升知识产保护能力重点是加强省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方面。改善执法条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创新和改善执法手段。结合中原经济区各地市的不同需求,因地制宜的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根据结果不断改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定期发布中原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报告,将保护工作的成果向社会公布。
同时,为了确保《意见》的实施,文件还对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组织领导方面,各部委联合成立中原经济区知识产权协调推进工作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中原经济区投入力度,合力推进中原经济区知识产权工作。中原经济区各省、市、县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充实人员,增加经费,各城市间要加强知识产权合作。在人才培养和宣传方面,注重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的全面性和计划性,注重宣传培训的针对性、效用性和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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