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颜色组合、三维标志、声音商标,需要注意什么?

问:申请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其构成要素为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说明”栏内列明颜色名称和色号,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除应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外,需注意颜色组合商标的构成要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该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问: 申请时如何区分颜色组合商标和商标指定颜色?

答: 与颜色组合商标不同的是,商标指定颜色是指商标图样为着色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申请时不要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即可。

问:申请三维标志商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 三维标志商标,通常也称为立体商标。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该商标图样应能够确定三维形状、并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即正视图、侧视图、仰视图、俯视图等。报送的多面视图应属于同一个三维标志,包含多面视图的图样整体应当不大于100平方厘米,不小于25平方厘米。

三维标志包含文字的,文字部分应为标识在三维形状视图中的正确位置,不可独立于视图之外。

问:申请声音商标需要注意什么?

答: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同时,申请人需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该商标图样需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具体应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

整个商标描述(包括五线谱或者简谱及文字说明)应制作在1份商标图样中,描述应当准确、完整、客观并易于理解,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例如声音样本中有歌词的,应在商标描述中说明歌词。此外,五线谱或简谱上不要含有乐曲名称。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附送声音样本。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而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5兆字节,格式为wav或mp3。(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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