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指头戳一戳,用户就可以在智能手机的“桌面”上添加程序图标,还可以“跨多个屏幕”自由添加、排序……这一操作,却引起了两大智能手机巨头的纠纷。华为诉称,三星公司Galaxy S6等五款手机采用的相关技术落入了华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索赔1500万元。8月3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三星五款智能手机被诉侵权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终端公司)诉称,其于2010年4月28日申请了名称为“一种在界面中添加图标的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的发明专利,并于2014年12月31日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现处于有效期内。原告华为终端公司认为Galaxy S6、Galaxy Note5、Galaxy S6 edge、Galaxy S6 edge、Galaxy A8五款无线终端设备采用的相关技术落入了原告华为终端公司上述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被告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三星公司)制造、使用、销售了上述无线终端设备,被告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中国公司)在中国三星电子官网(www.samsung.com.cn)展示了上述无线终端设备并提供购买链接和渠道,侵犯了原告华为终端公司的专利权。原告华为终端公司诉请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涉案专利权的行为,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500万元。
华为:涉案专利保障在屏幕空间不足时同样可添加图标
根据涉案专利说明书记载,该项发明提供了一种在Android系统的界面中添加图标的方法。说明书称,当前越来越多手持触摸屏终端设备为用户提供大空间的Home界面,允许用户根据自己的习惯在当前屏幕有空间的前提下,将自己常用的喜欢的程序、widget、控件、文件夹等图标放在设备的Home界面上,相当于电脑桌面上的快捷方式,方便用户寻找某一个应用程序。
然而,发明人发现,如果当前屏幕无空间放置则无法添加,需要用户手动腾出放置空间,不方便用户的操作;另外,原有技术在Home界面上添加图标时,必须保证当前屏幕有足够空间才可被添加,如果空间不足,则用户之前选择要添加的图标的一系列操作都将无效,需要重来一次,不够人性化和智能化。该项发明解决了以上技术问题。
三星:涉案专利仅使用行为受保护
被告惠州三星公司辩称,上述五款无线终端设备未落入原告华为终端公司专利权保护范围,其使用的是现有技术。而原告华为终端公司主张的涉案专利是方法专利,仅使用行为受保护,而两被告没有实施使用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方法的行为,因此,原告华为终端公司起诉两被告除使用以外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同时,两被告作为独立法人,并无共同侵权的故意,不构成共同侵权。原告华为终端公司以两被告的侵权获利作为赔偿计算的依据,但没有提供任何关于侵犯专利权获利的证据,诉请赔偿1500万元没有法律依据。
被告三星中国公司的答辩意见与被告惠州三星公司一致,并认为其没有制造行为,原告华为终端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其销售了涉案无线终端设备,其所销售的手机合法来源于被告惠州三星公司,而原告华为终端公司自身生产的手机也没有使用涉案专利所限定的技术方案。
由于案情复杂,证据事实较多,法庭将另定时间再次开庭。(方晴 肖晟程)(文章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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