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商丘市市场监管局举办《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旨在进一步严格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从事代理业务。
本次活动对《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解读,重点讲述该《规定》四大亮点:一是通过完善办理备案程序,对长期不开展业务、空占行业资源的代理机构予以清理,推动形成行业良性发展格局;二是完善了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法律震慑;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商标代理行为,规定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基本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代理机构基本事项的公示,要求商标代理机构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档案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四是丰富了监管手段,健全了市场监管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查处情况通报、业务指导等协同配合机制,细化了商标代理监管有关规定。
本次宣贯会的举办,进一步督促商丘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进一步提高商丘市商标代理机构从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共同维护商丘市商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商丘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商丘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有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业务骨干等人员参加本次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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