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护农行动”

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8月15日以来,许昌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农资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护农行动”。

强化事前宣传,下好护农“先手棋”。 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深入浅出向农民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提醒选购农资时要查看经营资质、外包装、计量器具等,引导其留存购买票据,运用12315监督举报平台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提高农民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

聚焦主业、突出主责,细耕“责任田”。 为了进一步提升市场管理精细化度,划网格、分区域、定岗定责,分时段对城区和城乡结合重点区域的商户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督促商户落实主体责任要求。

增强精准服务能力,助推小微企业成长质效提升。牵好监管“牛鼻子”,针对全市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经营户逐户排查,摸排经营主体实际经营情况,排查其经营安全隐患。截至目前,与经营主体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360份,积极宣传农资相关计量、知识产权、广告、价格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聚焦公平竞争执法,维护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加大农资案件线索排查力度,结合群众监督举报,重点查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者批准生产、销售的农资产品;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严防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专项行动期间,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120家次,向群众发放宣传页6860份。

实施有力有效价格监管,营造透明安全的消费环境。 要求经营者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既要保障农资市场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又要严格执行粮食市场收购保护价格,防止“谷贱伤农”。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 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政策,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扩大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选择一批地域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小米、柿子等特色农产品,鼓励申请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推动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提升品牌意识,增加农民收入,走出“一村一品”特色,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品牌建设,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下一步,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农资市场“护农行动”,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广大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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