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让对方停止使用我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我公司的利益。”4月10日,濮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台前县一家企业《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对台前县另一家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提起处理请求,濮阳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委托台前县市场监管局处理。经多次调解,在办案人员主持下,5月8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经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导,5月15日,纠纷双方持《调解协议书》到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5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认为“申请人于 2023年5月8 日经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这是濮阳市继去年实现“行政调解 司法确认”一起成功案例的又一次成功实践,既有效发挥行政机关以调解方式化解专利纠纷的高效便捷优势,又赋予了专利纠纷调解协议更强的法律效力,依法保障调解协议的履行。
濮阳市市场监管局和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协作,大力推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确认行政调解案件的司法效力,缩短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周期,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费用,拓宽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的途径,从源头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对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起到了很好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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