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大力推进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工作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保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增强本市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濮阳市市场监管局从四个方面着力,推进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程作为促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认真谋划,科学决策,切实做好地理标志的培育、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现零突破、少变多、多变强,提高区域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水平。二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地理标志的典型案例,宣传本市的地理标志产品,提高社会及本系统对地理标志的认知度。抓好地理标志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学习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河南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河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保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奖补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习地理标志培育、申报、保护、管理相关业务知识,适应地理标志工作的需要。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精准服务,要挖掘本地农产品资源和历史文化,积极协调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积极培育、申报地理标志,实现地理标志零突破、少变多;盘活现有地理标志资源,使企业掌握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基本要求、流程等内容,提高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积极性,并积极申报省保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奖补资金,解决地理标志 “注而不用”的问题;要搞好工作规划,明确工作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地理标志运营,打造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解决 地理标志 “用而不响”的问题,争创国家、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四是加强管理保护。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职尽责,加强地理标志保护,认真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侵犯地理标志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从快从速严厉查处,营造良好的地理标志发展环境。(吴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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