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按照省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知〔2016〕3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 组织 开展第四批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一)申报工作内容

依据省知识产权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管理办法》开展四批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按照“已成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且满3年”等申报条件,组织在全省前五批实验基地中择优选择确定示范基地。

(二)申报时间安排

10 月份,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前五批实验基地学校对照《管理办法》,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学校将材料 含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纸件一式两份 上报至 各省辖市 、 省直管县(市)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同时上报电子版。

各省辖市 、济源示范区、 省直管县(市) 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评后,于10月22日前将本辖区内初审通过的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和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件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11 月份,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考核评定小组”,依据申报条件和其他要求对上报的单位进行考核、评定,确定示范基地名单。

(三)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各相关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做好本地区中小学的组织申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筛选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按时上报材料,保证工作质量。

附件: 1.河南省第四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2.河南省第四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2021 年10月14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