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刚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之际,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以“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题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国制定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奠定基础,指明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全面部署推动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以及知识产权法庭,重组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出台若干知识产权重大政策、行动和规划,依法惩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助于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同时助力《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的全面实施。
当今时代不同于以往任何时代,受惠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世界各国如同“邻居”,只有相互关照、互利共赢才能和睦相处。在国际竞争中,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笔者认为,深刻学习、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需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整体增强我国在国际上的综合实力;第二,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地理标志保护法和商业秘密保护法,构建以民法典为主导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大对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为研究开发出开拓性、引领性或者颠覆性技术提供保护;第三,做好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全民守法的意识;第四,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在推进知识产权国内保护的同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合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第五,加快知识产权数量调控与质量提升工作,做好专利审查工作,为开拓性、引领性或者颠覆性技术的专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为突破“卡脖子”技术的专利申请提供精准服务;第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激发人们的创新创造热情,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总而言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突破“卡脖子”的技术攻关,有利于加强开拓性、引领性或者颠覆性技术的保护力度,有利于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曹新明教授)(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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