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表扬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对2016年度全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全国通报表扬。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郑州市(地级示范城市)、河南省许昌市(试点城市)、河南省平顶山市(试点城市)等四单位被评为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刘志南副处长、郑州市知识产权局石允昂书记、许昌市知识产权局马梅枝副局长、平顶山市知识产权局冀新和局长等四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此次全国共80个单位被评为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共79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在表扬通报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和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按照《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王倩)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