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谷建全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知识产权战略备受热议,知识产权受关注度日益提高。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激励和推动作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制订实施了《河南省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实施方案》,对加快河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当前,河南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要加快打造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高地,必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把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上抓紧抓好。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河南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选择,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中,必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中的激励、支撑和引领作用。
知识产权战略可以为创新驱动发展塑造强大动能。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创造了经济奇迹的国家,都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反,凡是未能及时建立和有效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国家,大多都难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难以成为发达经济体。由此可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就能激励创新”,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原动力。当前,河南正面临创新发展和转型发展的艰巨任务,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明确创新成果利益归属、保护创新主体在法定期限内享有排他性、独占性,这不但有利于最大限度实现权利人利益最大化,而且有利于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从而能够为河南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提供足够的动能。
知识产权战略可以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激励手段。知识产权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其本身蕴含三个重要机制,首先是新型产权安排机制,知识产权通过赋予创新成果财产权,进一步赋予创新主体对创新成果的支配权和使用权,以及通过成果转移转化获取收益的权利;其次是创新的激励机制,知识产权通过依法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来激励人们创新创业,从而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了内在的动力;第三是市场交易机制,知识产权通过不同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知识产品的动态运用和精神财富的流动增值。当前河南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转换的阶段,也是从低成本竞争优势向资本和技术竞争优势转化的重要阶段,推动新旧动力加速转换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刻不容缓,迫切需要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最后一公里”问题,这就需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和保障功能,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知识产权战略可以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既是一种知识资源,也是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必须通过商品化和产业化才能体现出来。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恰恰是把激励创新和保护创新作为其根本出发点,通过对知识产权主体提供一定的利益保障,形成一定的激励作用,进而不断强化其创新创业发展的意识和动力,最终为国家、区域及人民带来强有力的创新创业能量。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就是围绕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及管理等,形成系统的法规框架和政策举措,为加快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河南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制度保障和社会氛围。
知识产权战略可以为发展方式转变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当前,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和现代战略性新兴产业生存发展至关重要的“脊梁”,它直接决定着各国与各地区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在世界产业分工体系中的位置。河南要想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所带来的机遇,必须更加积极的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坚持用知识产权战略引领全省创新驱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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