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对延长的非周期性测量的早期确认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1772
决定日:2020-01-19
委内编号:1F282351
优先权日:2013-06-24
申请(专利)号:201480036099.9
申请日:2014-06-18
复审请求人: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史敏峰
合议组组长:彭予泓
参审员:李闻
国际分类号:A61B5/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具有区别,该区别的一部分被另一现有技术公开并给出将其应用于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启示,该区别的另一部分没有被现有技术公开,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并且取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那么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80036099.9,名称为“对延长的非周期性测量的早期确认”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06月18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06月24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5年12月24日,公开日为2016年02月1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2月02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2、6、8、9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15年12月2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8年12月0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5项。驳回决定中引用了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2481100A,公开日为2012年05月30日;
对比文件2:CN1380536A,公开日为2002年11月20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显示与对生理参数的测量有关的数据的医学设备(10),所述医学设备(10)包括:
显示设备;以及
至少一个处理器(54),其被编程为:
使用所述显示设备(20)显示针对所述生理参数的窗口(22),所述窗口(22)包括识别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值的第三指示符(24);
响应于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的自动触发,更新所述窗口(22)以进一步包括指示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一指示符(34);并且
响应于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的手动触发,更新所述窗口(22)以利用指示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二指示符(36)来替换识别所述测量值的所述第三指示符(24);
其中,所述第二指示符(36)相对于所述第一指示符(34)是突出的。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医学设备(10),其中,以下中的至少一个:
所述第一指示符(34)随着时间是静态的,并且所述第二指示符(36)随着时间是动态的;
所述第一指示符(34)以比所述第二指示符(36)小的尺寸被显示;以及
所述第一指示符(34)以比识别所述测量值的所述第三指示符(24)小的尺寸被显示。
3. 根据权利要求1和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医学设备(1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4)还被编程为:
在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手动触发的测量期间,更新所述窗口(22)以包括识别估计所述生理参数的初始值的第四指示符(44);并且
响应于对所述生理参数的连续细化的估计满足预定标准,更新所述窗 口(22)以包括识别所述初始值的所述第四指示符(44)。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医学设备(1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4)还被编程为:
在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期间,接收对所述初始值的接受;
响应于接收对所述初始值的接受,结束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并且更新所述窗口(22)以利用识别所述测量值的所述第三指示符(24)来替换指示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所述第二指示符(36),其中,所述测量值是所述初始值。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医学设备(1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4)还被编程为:
响应于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在预定时间量之内未满足预定标准,暂停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并且等待预定时间量以供所述医学设备(10)的用户接受所述初始值;
响应于在所述预定时间量之内未接收对所述初始值的接受,终止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并且更新所述窗口(22)以利用指示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被终止的指示符(48)来替换指示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所述第二指示符(36)。
6. 根据权利要求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医学设备(1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4)还被编程为:
根据计时序列来自动触发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并且
响应于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的完成,更新所述窗口(22)以包括描述所述计时序列的指示符(30)。
7. 根据权利要求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医学设备(1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4)还被编程为:
更新所述窗口(22)以包括指示对所述生理参数的连续细化的估计的 稳定性和/或准确度的指示符(32)。
8. 根据权利要求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医学设备(1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4)还被编程为:
响应于对所述生理参数的自动触发的测量的完成,更新所述窗口(22)以包括指示所述测量值是否被所述设备(10)的用户接受或是否满足用于完成所述自动触发的测量的预定标准的指示符(30)。
9. 一种用于显示与对生理参数的测量有关的数据的医学方法,所述医学方法包括:
使用显示设备(20)显示针对所述生理参数的窗口(22),所述窗口(22)包括识别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值的第三指示符(24);
响应于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的自动触发,更新所述窗口(22)以进一步包括指示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一指示符(34);并且
响应于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的手动触发,更新所述窗口(22)以利用指示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二指示符(36)来替换识别所述测量值的所述第三指示符(24);
其中,所述第二指示符(36)相对于所述第一指示符(34)是突出的。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医学方法,还包括:
在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手动触发的测量期间,更新所述窗口(22)以包括识别估计所述生理参数的初始值的第四指示符(44);并且
响应于对所述生理参数的连续细化的估计满足预定标准,更新所述窗口(22)以包括识别所述初始值的所述第四指示符(44)。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医学方法,还包括:
在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期间,接收对所述初始值的接受;
响应于接收对所述初始值的接受,结束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并且更新所述窗口(22)以利用识别所述测量值的所述第三指示符(24)来替换 指示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所述第二指示符(36),其中,所述测量值是所述初始值。
12. 根据权利要求10-1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医学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在预定时间量之内未满足用于完成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的预定标准,暂停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并且等待第二预定时间量以供用户接受所述初始值;
响应于在所述第二预定时间量之内未接收对所述初始值的接受,终止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并且更新所述窗口(22)以利用指示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被终止的指示符(48)来替换指示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所述第二指示符(36)。
13. 根据权利要求9-1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医学方法,还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
根据计时序列来自动触发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并且
响应于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的完成,更新所述窗口(22)以包括描述所述计时序列的指示符(30);并且
更新所述窗口(22)以包括指示对所述生理参数的连续细化的估计的稳定性和/或准确度的指示符(32)。
1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医学设备(10),还包括用于显示与对生理参数的测量有关的数据的图形用户界面(GUI)(18),所述GUI(18)包括:
显示设备(20),其用于显示针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所述窗口(22),所述窗口(22)包括识别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值的所述第三指示符(24);
其中,所述窗口(22)响应于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的自动触发而被更新以进一步包括指示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所述第一指示符(34);并且
其中,所述窗口(22)响应于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的手动触发而被更新以利用指示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所述第二指示符(36) 来替换识别所述测量值的所述第三指示符(24)。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医学设备(10),其中,在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手动触发的测量期间,所述窗口(22)被更新以包括识别估计所述生理参数的初始值的所述第四指示符(44);其中,在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期间引用对所述初始值的接受;并且其中,所述手动触发的测量被结束,并且所述窗口(22)响应于接收对所述初始值的接受而被更新以利用识别所述测量值的所述第三指示符(24)来替换指示对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所述第二指示符(36),所述测量值是所述初始值。”
驳回决定具体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显示与生理参数的测量有关的数据的医学设备,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响应于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的手动触发时,更新窗口用第二指示符来替换识别所述测量值的指示符。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所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手动测量时使用户更直观地确定测量的状态。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一种电子体温计,可以以不同的标记清晰地显示测量的各个阶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获得启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在手动触发的测量过程中,不显示测量值,而仅在窗口中显示指示测量正在进行的指示符,以使屏幕内容更加简洁,状态显示更为直观。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获得本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2)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一种用于显示对生理参数的测量有关的数据的医学方法。权利要求9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响应于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的手动触发时,更新窗口用第二指示符来替换识别所述测量值的指示符。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9所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手动测量时使用户更直观地确定测量的状态。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一种电子体温计,可以以不同的标记清晰地显示测量的各个阶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获得启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在手动触发的测量过程中,不显示测量值,而仅在窗口中显示指示测量正在进行的指示符,以使屏幕内容更加简洁,状态显示更为直观。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获得本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9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3)从属权利要求2、6、8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或者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6、8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5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记载响应于对测量的自动触发,更新窗口,也就是说,窗口仅当测量被触发时才改变,相应于对测量的自动触发或对测量的手动触发,窗口改变其外观。而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分别在自动触发和手动触发中的两个不同的指示符,没有针对测量的自动触发的对应的指示符。对比文件1中按钮322a仅当被用户触碰时才改变其外观,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按钮322a响应于自动测量的触发而改变。因此,对比文件1没有任何文字记载公开了按钮322a的外观响应于自动测量而改变,也没有教导这种思想。本申请提出了对于手动触发和自动触发以不同方式显示指示符的思想,而对比文件1根本没有提及这种思想。对比文件2也没有提及测量会以不同方式被触发。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2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未修改申请文件,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与驳回决定针对的文本相同,即: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15年12月2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8年12月0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5项。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具有区别,该区别的一部分被另一现有技术公开并给出将其应用于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启示,该区别的另一部分没有被现有技术公开,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并且取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那么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创造性。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显示与对生理参数的测量有关的数据的医学设备。
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一种用于显示与对生理参数的测量有关的数据的医学方法。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支持多个工作流程的生理参数测量平台装置,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02、0061-0078、0091-0092段,附图3A、3B):生理参数测量平台PMP装置200包括显示屏幕(相当于显示设备),还包括执行软件指令的CPU(相当于处理器),使得PMP装置在监控工作流程中和非监控工作流程中操作时在显示屏幕上显示对应的监控工作流程和非监控工作流程主页屏幕;如图3A所示,主页窗口内包括对生理参数测量值的指示(相当于处理器被编程为使用所述显示设备显示针对所述生理参数的窗口,所述窗口包括识别所述生理参数的测量值的第三指示符);PMP装置200可以利用屏幕的间隔窗格进行编程,以定期记录一段时间内来自识别病人的一个或多个生理参数的测量值(相当于生理参数的测量的自动触发);抽查工作流程设计用于获取一系列识别病人中的每个病人的生理参数的测量值,典型地,在不大于所要求的时间内将PMP装置200连接到第一病人以获取第一病人的NIBP、脉搏率、SpO2以及体温中的每一个的一侧测量值(相当于手动触发),然后用户将传感器从第一个病人拆除,并连接至一系列病人中的下一个病人。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处理器被编程为响应于对生理参数的测量的手动触发,更新窗口以利用指示对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二指示符来替换识别所述测量值的第三指示符;响应于对生理参数的测量的自动触发,更新窗口以进一步包括指示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一指示符,第二指示符相对于第一指示符是突出的。权利要求9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响应于对生理参数的测量的手动触发,更新窗口以利用指示对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二指示符来替换识别所述测量值的第三指示符;响应于对生理参数的测量的自动触发,更新窗口以进一步包括指示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一指示符,第二指示符相对于第一指示符是突出的。
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9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都是:如何在手动测量时使用户更直观地确定测量的状态以及如何给予用户明确的指示来表明当前测量方式。
对于上述区别,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支持多个工作流程的生理参数测量平台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0069-0078、0121段,附图3A、3B):监控工作流程设计来在一段时间内获取与识别病人相关的一系列生理测量值;NIBP框314a包含病人血压的表征,包括通过斜线‘/’文本字符分开的收缩血压值120和舒张血压值80的放大竖直文本;还包括用文字“停止”标记的NIBP袖带充气停止按钮322a、NIBP自动间隔计时器322b;选择按钮322a停止给NIBP袖带充气并切换NIBP袖带充气停止按钮322a的标签以显示(“开始”)文字;选择NIBP袖带充气停止按钮322a(现在标记为“开始”按钮)重新开始给NIBP袖带充气并切换NIBP袖带充气停止按钮322a的标签以显示(“停止”)文字。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中的按钮322a实际上是响应于用户的触摸而对NIBP袖带进行充气或停止充气操作,不用于指示测量正在进行,对比文件1中也没有记载任何关于指示测量正在进行的指示符的内容。因此,虽然对比文件1中的PMP装置200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获取病人的一系列测量值,但对比文件1并没有公开响应于对生理参数的测量的自动触发而在窗口更新显示指示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一指示符,也没有公开相应于手动触发而在窗口更新显示指示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二指示符,更没有公开第二指示符相对于第一指示符是突出的。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电子体温计,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7页倒数第1段至第8页第4段及附图6A-6C):开关5接通后,在测量的各个阶段的状态在显示屏上分别显示为“就绪”、符号“C。”闪烁,此时,不显示测量值,测量结果为“36.5C。”。对比文件2中的符号“C。”闪烁表示测量正在进行,该符号显然使得用户能够更直观地确定使用状态。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根据对比文件2给出的启示,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改进为,在测量过程中在窗口显示用于指示测量正在进行的指示符,使得状态显示更为直观。进一步地,为了更清楚地给予用户指示,以指示测量正在进行的指示符替换识别测量值的第三指示符,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但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响应于自动触发、手动触发而分别以不同的第一和第二指示符指示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也没有公开第二指示符相对于第一指示符是突出的。
而本申请以不同的第一和第二指示符分别指示响应于自动和手动触发的指示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并且响应于生理参数的手动触发的指示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二指示符相对于响应于生理参数的自动触发的指示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一指示符突出,使得用户能够轻易地判断当前的测量是手动触发还是自动触发,向用户给出清晰且适当的反馈的增强的用户界面,减少了用户无意犯错的可能。而目前也没有证据表明采用第一指示符和第二指示符分别响应于自动和手动触发的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并且第二指示符相对于第一指示符是突出的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因此,权利要求1、9相对于对比文件1、2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2).在权利要求1、9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8、10-15也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3). 驳回决定和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
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78、0113、0121段及附图3A 、3B):自动测量发生在监控工作流程中,在监控工作流程页面,NIBP框包含病人血压的各种相关表征,其中还包含NIBP袖带充气停止按钮322a及自动间隔计时器322b,NIBP自动间隔计时器显示NIBP袖带下次预计充气之前剩余的时间(此时,袖带充气停止按钮322a相当于可指示对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一指示符);手动触发发生在抽查工作流程中,抽查工作流程设计用于获取一系列识别病人中的每个病人的生理参数的测量值,典型地,在不大于所要求的时间内将PMP装置200连接到第一病人以获取第一病人的NIBP、脉搏率、 SpO2以及体温中的每一个的一个测量值,然后用户将传感器从第一病人拆除,并将该传感器连接至一系列病人中的下一个病人(隐含公开对生理参数测量的手动触发);在抽查工作流程中,显示屏幕显示如图3B,其中NIBP框包含病人血压的表征,及NIBP袖带充气停止按钮322a(此时,袖带充气停止按钮322a相当于可指示对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二指示符),但不包括监控工作流程主屏幕300的NIBP自动间隔计时器,比较附图3A、3B可知,此时NIBP袖带充气停止按钮322a明显大于监控工作流程中所显示的NIBP袖带充气停止按钮(相当于第二指示符相对于第一指示符是突出的)。
对此,合议组认为,
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78段公开了:选择按钮322a停止给NIBP袖带充气并切换NIBP袖带充气停止按钮322a的标签以显示(“开始”)文字;选择NIBP袖带充气停止按钮322a(现在标记为“开始”按钮)重新开始给NIBP袖带充气并切换NIBP袖带充气停止按钮322a的标签以显示(“停止”)文字。由此可见,在监控工作流程,按钮322a实际上是响应于用户的触摸而对袖带充气或停止充气,并不是响应于自动触发而指示测量正在进行的第一指示符,“开始”、“停止”的文字仅表示此次触摸操作后将开始对袖带充气或停止对袖带充气。
监控工作流程和抽查工作流程是对比文件1中PMP装置的两种不同工作模式,“与PMP装置200在监控工作流程中操作一样,当PMP装置200在抽查工作流程中操作时,每个传感器与识别病人实体地连接。这些传感器包括温度探测器、SpO2夹以及NIBP血压袖带”(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111段)。也就是说,无论是监控工作流程还是抽查工作流程,对于NIBP血压袖带来说,都是实体连接到病人来测量血压,按钮322a都是用于响应于用户的触摸而控制NIBP血压袖带,作用并未发生变化,其并非响应于自动或手动触发而在窗口更新用于指示测量正在进行的对应于自动或手动触发的不同的指示符。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响应于自动和手动触发,分别以第一和第二指示符指示测量正在进行,并且第二指示符相对于第一指示符是突出的。
对比文件2给出了测量过程中在窗口显示用于指示测量正在进行的指示符的技术启示,并且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利用该指示对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指示符替换识别生理参数的测量值的指示符是容易想到的。但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响应于自动和手动触发时用于指示对生理参数的测量正在进行的指示符不同,并且“所述第二指示符相对于所述第一指示符是突出的”,从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启示。并且也没有证据表明上述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2月02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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