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网络共享方法及装置-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文件网络共享方法及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1447
决定日:2020-01-17
委内编号:1F27549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310681082.6
申请日:2013-12-12
复审请求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朱秀玲
合议组组长:白坦
参审员:白晶心
国际分类号:H04L29/0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所述区别特征部分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部分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解决相关技术问题时所采用的惯用手段,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10681082.6,名称为“文件网络共享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12月12日,公开日为2015年06月17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1月23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22项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3年12月1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75段(即说明书第1-15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第1-3页,2018年03月2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2项。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CN102999400A,公开日为2013年03月27日;
对比文件2:CN102999482A,公开日为2013年03月27日;
对比文件3:CN103425663A,公开日为2013年12月04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文件网络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创建一个增量存储栈表;
获取文件的修改信息并将其依次存储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一条所述文件修改信息对应存储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的一个表项中;其中,所述修改信息为编辑文件时所作的修改内容;
按时间顺序依次赋予所述文件修改信息以唯一的版本号;
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包括:判断当前网络信号值是否大于预设信号值;若是,则开始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若否,则暂停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所述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的步骤还包括:
每次上传时间节点到来时,判断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条数是否大于预设的打包上传阈值;
若是,则将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进行打包处理并上传到服务器;
若否,则无需进行打包处理,依次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的步骤包括:当前网络中断时,记录网络中断前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版本号。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前网络中断时,记录网络中断前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版本号的步骤之后,包括:网络重新连接时,续传所述网络中断前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下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的步骤之后还包括:每次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全部上传完成之后,记录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版本号。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每次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全部上传完成之后,记录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版 本号的步骤之后,包括:下一个上传时间节点到来时,上传前一次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下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文件的修改内容为在该文件中插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时,仅存储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的文件修改信息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进行打包处理并上传到服务器的步骤包括:
判断所述待上传的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是否包括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
若是,则根据所述本地存储地址找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并将找到的所有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打包处理为一个附件包后一并上传到服务器。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附件包的打包处理步骤包括:
找到包括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的每一条所述待上传的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所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
将所有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存储于一个文件目录下;
建立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与其对应的所述文件目录中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映射关系;
打包处理所述文件目录。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找到的所有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打包处理为一个附件包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判断所述待打包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大小是否超过预设的占用空间阈值;
若是,则不将超过预设占用空间阈值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进行打包处理;
若否,则将所有待打包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进行打包处理。
10.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无需进行打包处理,依次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步骤包括:
判断所述待上传的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是否包括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
若是,则根据所述本地存储地址找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并将找到的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一并上传到服务器。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本地存储地址找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判断所述待上传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大小是否超过预设的占用空间阈值;
若是,则不将所述超过预设占用空间阈值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上传;
若否,则将所述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上传到服务器。
12. 一种文件网络共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创建模块,用于创建一个增量存储栈表;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文件的修改信息并将其依次存储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按时间顺序依次赋予所述文件修改信息以唯一的版本号;其中,一条所述文件修改信息对应存储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的一个表项中;其中,所述修改信息为编辑文件时所作的修改内容;
共享模块,用于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
网络监控模块,用于监控当前网络状态;
所述网络监控模块还用于判断当前网络信号值是否大于预设信号值;若是,则所述网络监控模块还用于向所述共享模块发出开始上传触发信号;若否,则所述网络监控模块还用于向所述共享模块发出暂停上传触发信号;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响应所述开始上传触发信号并开始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或,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响应所述暂停上传触发信号并暂停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每次上传时间节点到来时,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判断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条数是否大于预设的打包上传阈值;若是,则将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进行打包处理并上传到服务器;若否,则无需进行打包处理,依次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监控模块还用于监控到当前网络中断时,向所述共享模块发出网络中断信号;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响应该网络中断信号并记录网络中断前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版本号。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监控模块还用于监控到网络重新连接时,向所述共享模块发出网络恢复信号;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响应该网络恢复信号并续传所述网络中断前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下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15.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每次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全部上传完成之后,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记录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版本号。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下一个上传时间节点到来时,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上传前一次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下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17.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文件的修改内容为在该文件中插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时,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仅存储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的文件修改信息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判断所述待上传的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是否包括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若是,则根据所述本地存储地址找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并将找到的所有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打包处理为一个附件包后一并上传到服务器。
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找到包括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的每一条所述待上传的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所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将所有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存储于一个文件目录下;建立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与其对应的所述文件目录中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映射关系;打包处理所述文件目录。
20.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判断所述待打包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大小是否超过预设的占用空间阈值;若是,则不将超过预设占用空间阈值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进行打包处理;若否,则将所有待打包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进行打包处理。
21.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判断所述待上传的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是否包括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若是,则根据所述本地存储地址找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并将找到的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一并上传到服务器。
22.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判断所述待上传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大小是否超过预设的占用空间阈值;若是,则不将所述超过预设占用空间阈值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上传;若否,则将所述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上传到服务器。”
驳回决定的主要理由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的区别在于:(1)按时间顺序依次赋予所述文件修改信息以唯一的版本号;(2)判断当前网络信号值是否大于预设信号值;若是,则开始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若否,则暂停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3)每次上传时间节点到来时,判断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条数是否大于预设的打包上传阈值;若是,则将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进行打包处理并上传到服务器;若否,则无需进行打包处理,依次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然而,区别特征(1)的部分特征被对比文件3公开,区别特征(2)的部分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区别特征(1)和区别特征(2)的其余特征以及区别(3)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3、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11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1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2-22是对应于权利要求1-11的方法的装置,且以功能模块实现方法对应的装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3、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2-2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2-22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3月0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具体为将权利要求6和17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加入对应的独立权利要求1和12,从而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和11,同时删除了权利要求6和17,并适应性地修改了各个权利要求的序号及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2相比:(1)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对比文件2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多个用户同时编辑同一文档时,可能导致文档内容混乱。本申请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将同一初始文件的不同版本的新文件均上传至服务器,则将占用服务器大量存储资源。(2)处理对象不同。第一,本申请的文件与对比文件2的协作文档不同。对比文件2的处理对象是协作文档,可由两个或多个用户同时编辑同一文档;本申请的处理对象是同一初始文件的多个版本的新文件,不存在多个用户同时编辑同一初始文件的情况,无论是同一个用户还是多个用户,对同一初始文件的多次编辑形成的多个版本的新文件,各版本的文件存在时间差和内容差。第二,本申请的文件修改信息与对比文件2的改变记录不同。对比文件2中的改变记录是文档结构的编辑命令本身,而本申请中的文件修改信息是指编辑文件时所作的修改内容。(3)处理方法不同。对比文件2的处理方法是:接收文档更新列表,文档更新列表包括针对协作文档的第二文档实例的改变记录的集合,周期性地接收文档更新列表,处理文档更新列表中的所有的改变记录,处理之后生成合并文档实例。本申请服务器用于存储初始文件及包括多项文件修改信息的增量存储栈表,需要打开修改后的文件时,将初始文件与文件修改信息结合并打开即可。(4)对比文件2未公开“按时间顺序依次赋予所述文件修改信息唯一版本号”,本申请中的增量存储栈表中存储了文件修改信息及对应的版本号,这样根据初始文件及不同版本号,能够打开不同版本的新文件,利用很少的服务器存储资源,存储了不同版本的多个文件。因此坚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20具备创造性。
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和11的内容如下:
“1. 一种文件网络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创建一个增量存储栈表;
获取文件的修改信息并将其依次存储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一条所述文件修改信息对应存储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的一个表项中;其中,所述修改信息为编辑文件时所作的修改内容;当所述文件的修改内容为在该文件中插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时,仅存储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的文件修改信息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
按时间顺序依次赋予所述文件修改信息以唯一的版本号;
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包括:判断当前网络信号值是否大于预设信号值;若是,则开始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若否,则暂停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所述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的步骤还包括:
每次上传时间节点到来时,判断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条数是否大于预设的打包上传阈值;
若是,则将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进行打包处理并上传到服务器;
若否,则无需进行打包处理,依次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11. 一种文件网络共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创建模块,用于创建一个增量存储栈表;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文件的修改信息并将其依次存储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按时间顺序依次赋予所述文件修改信息以唯一的版本号;其中,一条所述文件修改信息对应存储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的一个表项中;其中,所述修改信息为编辑文件时所作的修改内容;当所述文件的修改内容为在该文件中插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时,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仅存储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的文件修改信息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
共享模块,用于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
网络监控模块,用于监控当前网络状态;
所述网络监控模块还用于判断当前网络信号值是否大于预设信号值;若是,则所述网络监控模块还用于向所述共享模块发出开始上传触发信号;若否,则所述网络监控模块还用于向所述共享模块发出暂停上传触发信号;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响应所述开始上传触发信号并开始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或,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响应所述暂停上传触发信号并暂停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每次上传时间节点到来时,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判断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条数是否大于预设的打包上传阈值;若是,则将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进行打包处理并上传到服务器;若否,则无需进行打包处理,依次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3月0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3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3年12月1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5页、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9年03月0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0项。该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为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2,在该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20基于对比文件2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在复审通知书中阐述了不能接受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的理由:(1)对比文件2公开了仅记录并上传文件修改信息而不是上传修改后的完整文件,同样实现了在不需要存储多个文件版本的情况下实现文件的更新,即对比文件2实际上已经解决了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2)首先,根据权利要求1的记载,本申请的文件与对比文件2的协作文档相同,都是进行修改的文件对象,而对于是否存在多个用户同时编辑同一初始文件的情况在本申请中并未明确记载。其次,本申请的文件修改信息与对比文件2的改变记录也相同,都是对文件进行修改的相关信息。(3)对比文件2公开了服务器包括协作文档以及更改信息的文档更新列表,即对比文件2公开了“服务器存储初始文件及包括多项文件修改信息的增量存储栈表”,至于需要打开修改后的文件时,将初始文件与文件修改信息结合并打开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4)对于版本号,本申请中仅记载了其作用为断点续传,具体参见本申请说明书第[0132]、[0170]段以及权利要求2-5、12-15,且通过版本号进行修改信息的断点续传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具体参见对权利要求1 的评述,在此不再赘述;至于“根据初始文件及不同的版本号,能够打开不同版本的新文件”在本申请中并无明确记载。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1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具体为:将说明书中的特征“用于共享同一文件的不同编辑版本”加入到独立权利要求1和11中,复审请求人再次陈述了权利要求1-20具备创造性的理由:(1)本申请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同一初始文件的不同版本的新文件均上传至服务器占用服务器大量存储资源,达到的技术效果是无需将每次编辑后另存为的新文件整个共享至服务器,每次上传节点到来时,仅上传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节约服务器资源,而对比文件2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技术效果与本申请均不同;(2)本申请与对比文件2存在以下区别:(a)服务器保存初始文档和增量存储栈表,增量存储栈表的各表项为文件修改信息,各项文件修改信息以时间顺序赋予版本号,通过版本号实现断点续传;(b)若文件修改信息为插入图片或媒体文件,则仅存储图片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c)每隔预定时间间隔上传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d)本申请不同版本的文件是于不同时间点编辑得到的,可以是同一用户,也可以是多个用户,而对比文件2是多个用户同时编辑同一文档。因此,坚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20具备创造性。
合议组于2019年09月30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3年12月1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5页、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9年07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0项。该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和前次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2,在该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20基于对比文件2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在复审通知书中阐述了不能接受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的理由:(1)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在用户每次对文档进行修改编辑后,仅上传文档的修改信息而不是上传修改后的完整文件,即对比文件2客观上已经解决了本申请占用服务器大量存储资源的问题,同样实现了无需将每次编辑后另存为新文件整个共享至服务器,从而节约服务器资源的技术效果。(2)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服务器保存初始文档和增量存储栈表,增量存储栈表的各表项为文件修改信息,而在上传多条信息时,通过按照时间顺序依次为各个信息设置标识,从而根据标识记录断点并确定下次需要上传信息的起始点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为对应了文件的不同版本的修改信息按时间顺序依次设置唯一的版本号作为修改信息的标识信息,从而通过版本号记录断点,能够准确地实现修改信息的断点续传;对于需要较大存储空间的文件,例如图片或媒体文件,仅记录其本地存储地址而非文件本身,从而进一步节省服务器的存储资源,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每隔预定时间上传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已经被对比文件2公开;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对文档进行修改的多个版本,而对于文档共享系统来说,在不同的时间对文档进行修改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应用于不同的时间对文档进行修改的场景。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1月 1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具体为:将说明书中的特征“所述文件修改信息为json格式的字符串”加入到独立权利要求1和11中,复审请求人再次陈述了权利要求1-20具备创造性的理由:(1)本申请中,服务器存储初始文档和增量存储栈表,每隔预定时间间隔将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能够实现同一文档不同版本的存储管理,同时节省存储资源,而对比文件2中,利用某一种服务器存储、传送写作文档及文档更新列表,然后,基于协作文档和文档更新列表,形成协作文档的合并文档实例,而不是存储管理协作文档及文档更新列表,更不是节省存储资源,也并非为了实现文件的共享;(2)本申请按照时间顺序依次赋予文件修改信息以唯一的版本号,既可以实现不同版本文档的规范化存储管理,又能够实现断点续传功能,而对比文件2中,文档共享组件可通过时戳判断改变记录是否为冲突记录,进而通过冲突规则形成合并文档实例,若对改变记录设置为包括版本号,则文档共享组件无法仅通过版本号判断是否冲突,进而无法解决对比文件2的技术问题;(3)本申请与对比文件2存在区别特征(3)“判断当前网络信号值是否大于预设信号值;若是,则开始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若否,则暂停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每次上传时间节点到来时,判断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条数是否大于预设的打包上传阈值;若是,则将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进行打包处理并上传到服务器;若否,则无需进行打包处理,依次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采用判断上传时机以及打包上传文件的技术特征,能够优化利用网络资源,此外,本申请与对比文件2还存在区别特征(4)“当所述文件的修改内容为在该文件中插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时,仅存储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的文件修改信息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采用存储媒体文件的地址而非文件本身能够进一步节省存储资源,而对比文件2的技术问题并非是优化服务器存储协作文档及文档更新列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不存在将区别特征(3)和(4)与对比文件2相结合的动机。因此坚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20具备创造性。
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20的内容如下:
“1. 一种文件网络共享方法,用于共享同一文件的不同编辑版本,其特征在于,包括:
创建一个增量存储栈表;
获取文件的修改信息并将其依次存储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一条所述文件修改信息对应存储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的一个表项中;其中,所述修改信息为编辑文件时所作的修改内容;当所述文件的修改内容为在该文件中插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时,仅存储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的文件修改信息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所述文件修改信息为json格式的字符串;
按时间顺序依次赋予所述文件修改信息以唯一的版本号;
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包括:判断当前网络信号值是否大于预设信号值;若是,则开始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若否,则暂停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所述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的步骤还包括:
每次上传时间节点到来时,判断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条数是否大于预设的打包上传阈值;
若是,则将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进行打包处理并上传到服务器;
若否,则无需进行打包处理,依次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的步骤包括:当前网络中断时,记录网络中断前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版本号。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前网络中断时,记录网络中断前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版本号的步骤之后,包括:网络重新连接时,续传所述网络中断前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下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每次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全部上传完成之后,记录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版本号。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每次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全部上传完成之后,记录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版本号的步骤之后,包括:下一个上传时间节点到来时,上传前一次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下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进行打包处理并上传到服务器的步骤包括:
判断所述待上传的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是否包括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
若是,则根据所述本地存储地址找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并将找到的所有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打包处理为一个附件包后一并上传到服务器。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附件包的打包处理步骤包括:
找到包括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的每一条所述待上传的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所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
将所有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存储于一个文件目录下;
建立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与其对应的所述文件目录中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映射关系;
打包处理所述文件目录。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找到的所有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打包处理为一个附件包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判断所述待打包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大小是否超过预设的占用空间阈值;
若是,则不将超过预设占用空间阈值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进行打包处理;
若否,则将所有待打包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进行打包处理。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无需进行打包处理,依次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步骤包括:
判断所述待上传的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是否包括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 地存储地址;
若是,则根据所述本地存储地址找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并将找到的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一并上传到服务器。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本地存储地址找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判断所述待上传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大小是否超过预设的占用空间阈值;
若是,则不将所述超过预设占用空间阈值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上传;
若否,则将所述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上传到服务器。
11. 一种文件网络共享装置,用于共享同一文件的不同编辑版本,其特征在于,包括:
创建模块,用于创建一个增量存储栈表;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文件的修改信息并将其依次存储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按时间顺序依次赋予所述文件修改信息以唯一的版本号;其中,一条所述文件修改信息对应存储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的一个表项中;其中,所述修改信息为编辑文件时所作的修改内容;当所述文件的修改内容为在该文件中插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时,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仅存储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的文件修改信息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所述文件修改信息为json格式的字符串;
共享模块,用于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
网络监控模块,用于监控当前网络状态;
所述网络监控模块还用于判断当前网络信号值是否大于预设信号值;若是,则所述网络监控模块还用于向所述共享模块发出开始上传触发信号;若否,则所述网络监控模块还用于向所述共享模块发出暂停上传触发信号;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响应所述开始上传触发信号并开始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或,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响应所述暂停上传触发信号并暂停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每次上传时间节点到来时,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判断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条数是否大于预设的打包上传阈值;若是,则将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进行打包处理并上传到服务器;若否,则无需进行打包处理,依次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监控模块还用于监控到当前网络中断时,向所述共享模块发出网络中断信号;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响应该网络中断信号并记录网络中断前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版本号。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监控模块还用于监控到网络重新连接时,向所述共享模块发出网络恢复信号;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响应该网络恢复信号并续传所述网络中断前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下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14.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每次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全部上传完成之后,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记录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版本号。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下一个上传时间节点到来时,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上传前一次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下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
16.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判断所述待上传的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是否包括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若是,则根据所述本地存储地址找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并将找到的所有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打包处理为一个附件包后一并上传到服务器。
17.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找到包括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的每一条所述待上传的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所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将所有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存储于一个文件目录下;建立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与其对应的所述文件目录中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映射关系;打包处理所述文件目录。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判断所述待打包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大小是否超过预设的占用空间阈值;若是,则不将超过预设占用空间阈值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进行打包处理;若否,则将所有待打包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进行打包处理。
19.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判 断所述待上传的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是否包括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若是,则根据所述本地存储地址找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并将找到的所述对应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一并上传到服务器。
20.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模块还用于判断所述待上传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大小是否超过预设的占用空间阈值;若是,则不将所述超过预设占用空间阈值的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上传;若否,则将所述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上传到服务器。”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1月 15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3年12月1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5页、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9年11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0项。
经审查,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1月 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关于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两次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2:CN102999482A,公开日为2013年03月27日。
1.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文件网络共享方法。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管理协作文档的技术,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27]-[0035]、[0043]-[0053]和[0092]-[0100]段,附图1-4和9-10):应用程序120可结合服务器侧应用操作以向机构中的多个用户提供增强功能;应用程序120可包括文档共享组件122-2;为了发起协同编著操作,所有作者需要打开储存在支持协同编著的同一位置的同一协作文档102。例如,协作文档102可被储存在MICROSOFTSKYDRIVE服务器上的共享文件夹、MICROSOFT SHAREPOINT服务器上的同一文档库、或一些其它共享网络资源中(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文件网络共享方法);文档更新列表110(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增量存储栈表)可包括协作文档102的文档实例104-2的改变记录集合,每个改变记录可包括关于对文档实例104-2的结构作出的修改的信息(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获取文件的修改信息并将其依次存储到增量存储栈表中;此外,上述每一个改变记录对应文档的一个修改版本,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同一文件的不同编辑版本);图3示出了文档更新列表110包括改变记录306-1~306-d;图4示出了每一改变记录306-1可包含结构标识符、时间戳和改变信息(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一条所述文件修改信息对应存储到增量存储栈表的一个表项中,其中所述修改信息为编辑文件时所作的修改内容);文档共享组件122-2可周期性地接收文档更新列表110(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每隔预设时间间隔将增量存储栈表中新增的文件修改信息上传到服务器)。
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的区别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中将同一文件的不同编辑版本进行共享;(2)按时间顺序依次赋予所述文件修改信息以唯一的版本号;(3)判断当前网络信号值是否大于预设信号值;若是,则开始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若否,则暂停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每次上传时间节点到来时,判断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条数是否大于预设的打包上传阈值;若是,则将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进行打包处理并上传到服务器;若否,则无需进行打包处理,依次上传所述新增文件修改信息;(4)当所述文件的修改内容为在该文件中插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时,仅存储该图片文件或媒体文件的本地存储地址的文件修改信息到所述增量存储栈表中;(5)所述文件修改信息为json格式的字符串。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优化修改信息的上传过程以及如何进一步节省服务器存储资源。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将同一文件的不同编辑版本上传至服务器,并且对比文件2中的文档共享组件122-2的作用本身就是为了实现文件的共享,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将获得的文件的不同编辑版本进行共享。
对于区别特征(2):在上传多条信息时,通过按照时间顺序依次为各个信息设置标识,从而根据标识记录断点并确定下次需要上传信息的起始点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且版本号也是本领域用于标记不同信息的惯用标识,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为对应文件不同版本的修改信息按时间顺序依次设置唯一的版本号作为修改信息的标识信息,从而通过版本号记录断点,能够准确地实现修改信息的断点续传。
对于区别特征(3):优化利用网络资源和节省存储资源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设计系统时通常需要考虑的技术问题,而为了优化传输效能,根据网络信号值确定合适的数据上传时机以及对最大传输数据量进行限定,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通过判断当前网络信号值是否大于预设信号值确定上传修改信息的时机,以及判断需要上传的修改信息条数是否大于预设的打包上传阈值,在超过阈值时打包上传,否则依次上传,从而提高修改信息的传输效能。
对于区别特征(4):对于需要较大存储空间的文件,例如图片或媒体文件,仅记录其本地存储地址而非文件本身,从而进一步节省服务器的存储资源,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5):json格式的字符串是本领域惯用的信息表示方式,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用json格式的字符串来描述文件修改信息。
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2。在上传多条信息时,通过按照时间顺序依次为各个信息设置标识,从而根据标识记录断点并确定下次需要上传信息的起始点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且版本号也是本领域用于标记不同信息的惯用标识,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为修改信息按时间顺序依次设置唯一的版本号作为修改信息的标识信息,从而通过版本号记录断点,网络重新连接时,续传所述网络终端前上传完成的最后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的下一条新增文件修改信息。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和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4。为了实现增量传输,每次传输完成后记录最后一个完成传输的版本号,下次传输以下一版本号为起点,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4和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6,权利要求8引用权利要求7,权利要求9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10引用权利要求9。为了节省空间,仅记录图片或媒体文件的地址,根据地址获取所需文件并一起上传或者作为附件打包上传到服务器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另外,将所有相关文件存储于同一文件目录下,建立信息与文件的映射关系从而实现文件的打包处理以及仅对未超过占用空间阈值的文件进行打包处理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6-1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11-20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10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其中涉及了具体的功能模块。参考上述评述可知权利要求1-10相对于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而采用具体的功能模块来实现相应的方法步骤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1-20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1-20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
对于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1月 15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中所陈述的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理由,合议组不能认同,具体分析如下:
针对意见(1),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在用户每次对文档进行修改编辑后,仅上传文档的修改信息而不是上传修改后的完整文件,且上传的每一个文档的修改信息,本质上即对应了文档不同的编辑版本,可见,对比文件2客观上已经解决了本申请占用服务器大量存储资源的问题,同样实现了同一文档不同版本的存储管理,并且无需将每次编辑后另存为新文件整个共享至服务器,从而节约存储资源的技术效果;此外,对比文件2中的文档共享组件122-2的作用本身就是为了实现文件的共享,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将获得的文档的不同编辑版本进行共享。
针对意见(2),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服务器保存初始文档和增量存储栈表,增量存储栈表的各表项为文件修改信息,而在上传多条信息时,通过按照时间顺序依次为各个信息设置标识,从而根据标识记录断点并确定下次需要上传信息的起始点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且版本号也是本领域用于标记不同信息的惯用标识,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为对应了文件的不同版本的修改信息按时间顺序依次设置唯一的版本号作为修改信息的标识信息,从而通过版本号记录断点,能够准确地实现修改信息的断点续传。而对比文件2中的时间戳用于判断修改信息是否为冲突记录,其与修改信息的断点续传是两个不同的技术问题,即通过版本号记录断点来实现修改信息的断点续传,与利用时间戳来判断修改信息是否为冲突记录,二者并不矛盾。
针对意见(3),优化利用网络资源和节省存储资源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设计系统时通常需要考虑的技术问题,而为了优化传输效能,根据网络信号值确定合适的数据上传时机以及对最大传输数据量进行限定,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通过判断当前网络信号值是否大于预设信号值确定上传修改信息的时机,以及判断需要上传的修改信息条数是否大于预设的打包上传阈值,在超过阈值时打包上传,否则依次上传,从而提高修改信息的传输效能。而对于需要较大存储空间的文件,例如图片或媒体文件,仅记录其本地存储地址而非文件本身,从而进一步节省服务器的存储资源,这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采用区别特征(3)和区别特征(4)来对对比文件2进行进一步的改进,以优化利用网络资源和节省存储资源。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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