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Meso-5, 10, 15, 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及其合成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Meso-5, 10, 15, 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及其合成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1411
决定日:2020-01-16
委内编号:1F252954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264094.8
申请日:2015-05-21
复审请求人:南京师范大学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李冰
合议组组长:陈宁
参审员:楼兴隆
国际分类号:C07F19/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现有技术中未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并且该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认为该技术方案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510264094.8,名称为“一种Meso-5, 10, 15, 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及其合成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南京师范大学,申请日为2015年05月21日,公开日为2015年09月02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以权利要求1-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于2018年02月12日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于申请日2015年05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说明书第1-5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下称驳回文本)。
驳回文本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配位聚合物是双金属Co、Cu与四-(对羧基苯基)卟啉自组装形成的配位聚合物,所述的金属Co与四-(对羧基苯基)卟啉中心的四个N发生配位,每个金属Cu分别与来自四个四-(对羧基苯基)卟啉的羧基中的氧配位,每个羧基与两个金属Cu发生双齿配位;具有如下式所示的结构

式中,CoTCPP为四-(对羧基苯基)钴卟啉。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其特征在于:配位聚合物是由100-200nm的片层结构有序的堆积成宽为0.1-2μm,长为0.5-3μm的颗粒。
3. 一种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的合成方法,其特征在于:CoTCPP和铜盐分别溶于有机溶剂中,将铜盐溶液加入到CoTCPP溶液中,再加入酸溶液,得到有红色絮状物析出的混合溶液;将所述混合溶液加热进行溶剂热反应,产物洗涤、干燥,即可得到紫红色粉末状所述双金属配位聚合物。
4.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合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混合溶液中CoTCPP∶铜盐∶酸的摩尔比为1∶4~40∶100~400。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合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有机溶剂为DMF。
6.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合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溶剂热反应的条件为50-100℃,反应时间2-12天。”
驳回决定指出:(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基于功能配体的金属-有机框架材料的设计合成与催化性能研究”,解明华,《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工程科技Ⅰ辑》,2012年第07期,页码B014-73,公开日为2012年07月15日)相比,区别在于:①配体中,与四-(对羧基苯基) 卟啉中心的四个N配位的金属不同,权利要求1是Co,对比文件1是Cu;②配位聚合物的中心金属原子不同,权利要求1是Cu,对比文件1是Zn;③对比文件1中的Zn是五配位,其配体除CuⅡ-TCPP外,还多有一种配体甲酸。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对于区别①,对比文件2(“金属卟啉框架材料的设计合成及应用研究”,邹超,《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工程科技Ⅰ辑》,2013年第08期,页码B014-566,公开日为2013年08月15日)给出了使用Co替换Cu得到C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配位,从而与金属离子构筑金属有机框架材料的技术启示。对于区别②,由于Cu和Zn具有相近的配位性能,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寻找与Zn具有相近电子层和配位性能的Cu作为中心金属以获得其他的卟啉双金属配合物。对于区别③,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预见溶剂分子或其分解产物有可能参与配位被带入配合物中,且不同的中心金属的配位方式不同,将导致自组装形成的配位数不同。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2)权利要求2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预期本申请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是由纳米级片层结构堆积而成的长、宽在微米级的颗粒。因此,在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3)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一种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的合成方法,权利要求3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①权利要求3和对比文件1制备的产物不同,因此其采用的原料不同;②权利要求3先将铜盐溶液和CoTCPP混合,再加入酸溶液,而对比文件1先将酸加入锌盐溶液中,再将锌盐溶液和CuTCPP溶液混合。权利要求3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合成结构类似的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的方法。对于区别①,在反应机理相同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根据目标产物选择结构与之相对应的配体和金属盐参与反应;对于区别②,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尝试在原料混合之后再加入酸溶液不会对反应效率产生影响。因此,在目标产物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4)权利要求4-6为权利要求3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或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4-6也不具备创造性。(5)对于申请人的如下意见陈述:权利要求1的中心原子Cu是四配位,对比文件1的Zn是五配位,两者配位环境和结构不同,结构上不接近,从而影响物质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根据现有技术中有关MOFs的技术知识和说明书记载的组成和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期本申请Cu和Co双金属两种电活性中心的配位聚合物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用途和效果,当结构与对比文件不接近时,可以认可它的创造性而不必要求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驳回决定认为:Zn、Cu、Co均为典型的过渡金属元素。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与本申请同样的由双金属与四-(对羧基苯基)卟啉自组装形成相似结构的配位聚合物[Zn2(HCOO)(CuⅡ-TCPP) ]·C2H8N·2DMF·2H2O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寻找与Zn具有相近电子层和配位性能的Cu作为中心金属,同样通过自组装以获得更多结构类似的卟啉双金属配合物,同时能够预期当中心金属不同时,通过自组装得到的配合物的配位数也有可能不同。并且,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双金属卟啉配合物的配位环境接近。
申请人南京师范大学(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5月2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请求,未提交修改文本。复审请求人认为:由于与TCPP配位的金属不同,配位聚合物的中心金属不同,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金属配位聚合物在结构上有显著差异。尤其中心金属不同,其原子半径、配位数、产物的拓扑和三维结构、孔道结构以及稳定性等均存在差异,对比文件1中Zn是五配位,除配体CuⅡ-TCPP外,还有甲酸作为配体直接参与配位,这与权利要求1的配位聚合物的配位环境和结构不同,二者拓扑结构有极大差别,且有机金属骨架材料(MOF)合成的随机性大,缺乏可预期性。对于本申请的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使用Cu、Co双金属,Cu金属中心具有电化学活性,而对比文件1中的Zn不具有电化学活性。因而,本申请的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具有两种电活性中心,可实现作为双功能电化学传感器的技术效果。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6月05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2明确给出了使用Co替换Cu得到CoⅡ-H4TCPP,将其作为配体与金属离子构筑金属有机框架材料的技术启示,Zn、Cu、Co均为典型的第一过渡系金属元素,在对比文件1的双金属卟啉配合物[Zn2(HCOO)(CuⅡ-TCPP)]·C2H8N·2DMF·2H2O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给出的使用CoⅡ-H4TCPP作为配体与另一金属构筑金属有机框架材料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尝试使用与Zn同属于同一过渡系的Cu作为中心金属,并通过对比文件1公开的自组装方式获得更多卟啉双金属配合物。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预期,当金属不同时,通过自组装得到的配合物的结构也会与现有技术公开的配合物的结构、中心金属及其配位数可能不同,溶剂分子或其分解产物有可能参与配位被带入配合物中,当使用相同的通过自组装形成配位聚合物的方法时,不同中心金属配位方式的不同将导致自组装形成的配位数不同。本申请说明书中并未记载关于该用途的效果例,根据申请记载的信息及现有技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确认本申请请求保护的配合物在电化学和生物相关领域的具体用途和效果,其在产业上未解决任何技术问题。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申请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6月2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特征为:①配体中与四-(对羧基苯基)卟啉中心的四个N配位的金属不同,权利要求1是Co,对比文件1是Cu;②配位聚合物的节点金属及配位方式不同,权利要求1是四个羧基与两个金属Cu形成双齿配位,对比文件1是四个羧基和一个甲酸与Zn形成五配位。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丰富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的种类。对于区别特征①,对比文件2给出了使用Co替换Cu得到金属Co与四-(对羧基苯基)卟啉中心的四个N发生配位的Co-5,10,15,20-四羧基苯基卟啉配体,并使用该配体与金属离子构筑金属有机框架材料的技术启示。对于区别特征②,对比文件1-2和公知常识证据1(《纳米技术在水污染控制中的应用》,谢昆 等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06月第1次印刷,第二章 纳米吸附剂)均公开了可采用多种节点金属结合配体以丰富金属配体聚合物种类,且明确给出了Cu(Ⅱ)可作为节点金属制备MOF材料的技术启示。根据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可知,对于Zn作为节点金属的三维框架结构的金属配位聚合物,其金属-四羧基苯基卟啉的羧酸根与车轮状构筑单元Zn2(COO)4连接形成与本申请相似的二维层状结构是普遍存在的。且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在Pb作为节点金属时,未与甲酸分子再进行配位的化合物[Pb2(Co-TCPP)(H2O)(DMF)]·1.5DMF(化合物7)。本领域公知Cu与Zn具有相近的配位性能,为了丰富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的种类,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选择Cu作为节点金属获得与所述二维层状结构相似的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并且,Cu作为节点金属所得配位聚合物中Cu的配位可经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予以确认。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2)权利要求2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预期本申请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是由纳米级片层结构堆积形成,颗粒的长、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常规技术手段能够检测确定的。因而在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3)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一种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的合成方法,权利要求3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特征为:①权利要求3和对比文件1制备的产物不同,权利要求3为Cu、Co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对比文件1为Zn、Cu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对应的原料不同;②加料顺序不同,权利要求3先将铜盐溶液和CoTCPP混合,再加入酸溶液,而对比文件1先将酸加入锌盐溶液中,再将锌盐溶液和CuTCPP溶液混合;③权利要求3 中限定产物为粉末状,而对比文件1为方块状晶体。权利要求3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合成具有结构的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的方法。对于区别特征①,在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反应机理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根据目标产物选择结构与之相对应的配体和金属盐参与反应;对于区别特征②,改变加料顺序属于本领域混合反应物的常规技术手段;对于区别特征③,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需要调整分离纯化方法以获得产品的特定固体形态,且粉末状产品形态的获得和确认并未使本申请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4)权利要求4-6为权利要求3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或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4-6也不具备创造性。(5)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复审通知书指出:本申请说明书中并未记载关于本申请的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实现作为双功能电化学传感器用途的效果例,本领域技术人员仅依据Cu金属具有电化学活性,以及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具有两种电活性中心无法推知相应的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必然可实现作为双功能电化学传感器的用途。即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预期本申请所述的双金属配位聚合物作为电化学传感器的具体用途和效果。进而,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丰富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的种类。对于聚合物配体中金属的选择,对比文件2给出了使用Co替换Cu得到Co-5,10,15,20-四羧基苯基卟啉配体,并与金属离子构筑金属有机框架材料的技术启示。同时,公知常识证据1和对比文件2均公开了使用Cu作为构筑MOF的节点金属,以及由羧酸根与车轮状构筑单元M2(COO)4(M=Zn,Co)连接形成与本申请相似的二维层状结构配位模式的技术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单纯以丰富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种类为目的,有动机寻找以Cu作为节点金属,通过自组装以获得更多结构类似的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使用Cu作为节点金属所形成的配位聚合物的可能具有与上述相似的层状结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预期的,且另一方面,Cu作为节点金属所得配位聚合物中四个羧基与两个金属Cu形成双齿配位的具体结构也可通过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予以确认。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13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提交修改文本。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的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与对比文件1的中心金属原子、配体及配位数均不同;对比文件1中的中心金属原子Zn是五配位,且其配体除CuII-TCPP外,还多有一个配体甲酸,与权利要求1的配位环境和结构不同,拓扑结构差别大。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有机金属骨架材料(MOF)金属及配体,以及该材料的拓扑结构千差万别,且其合成的随机性较大,缺乏可预期性。尽管对比文件2公开了CoII-H4TCPP可以作为配体与金属离子构筑金属有机框架材料,其与权利要求1的配位聚合物和对比文件1的化合物不接近。对比文件2给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带来的直接技术启示仅是以CoII-H4TCPP替代对比文件1中的CuII-H4TCPP。中心金属与配体的不同搭配,双金属配位聚合物中甚至相同金属或配体仅仅由于某一节点的替换都会导致最终的配位聚合物产生组成和/或结构的不同。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在结构上与已知化合物不接近。本申请在说明书中表明,从权利要求1的双金属配位聚合物结构上分析可以认定其具有两种电活性中心,可实现双功能电化学传感器。因而本申请权利要求1-6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审查文本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阶段未提交修改文本。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5年05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说明书第1-5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现有技术中未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并且该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认为该技术方案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具体参见案由部分)。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以ZnⅡ为节点的金属有机框架材料,具体为[Zn2(HCOO)(CuⅡ-TCPP)]·C2H8N·2DMF·2H2O(化合物1)(参见第63页倒数第1段至第64页第1段)。对比文件1进一步指出该化合物中每个不对称单元由一个完全脱质子化的配体CuⅡTCPP,2个Zn2 离子,1个甲酸分子,2个DMF分子以及2个水分子组成,其中的甲酸应该是DMF的热分解产物。其中Zn2 采取5配位的方式,分别与来自四个CuTCPP的四个羧基氧,以及一个甲酸氧相配位,其中羧基的氧占据赤道位置,甲酸氧占据轴向位置,总体形成四方锥立体构型(图3-7a )。Zn2 两两成对,与来自四个不同卟啉分子的四个羧基提供的八个氧原子配位,形成Zn2(O2C)4车轮状次级构筑单元(图3-7b )。Zn2(O2C)4次级单元沿c方向,由甲酸分子将其连接成一维链状(图3-8a),在ab平面,由卟啉分子将其连接成2D网格状(图3-8b )(参见第66页最后一段至第67页第1段)。每个卟啉分子的羧基都是采取二配位的方式,扮演双齿桥联的角色,与两个不同的Zn配位,一个配体总共可以与8个不同的Zn进行配位,从而拓展出一个平行于ab平面的二维网格结构(图3-10a)(参见第68页第1段)。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的化合物1由金属Zn与羧酸类卟啉配体CuⅡ-TCPP自组装形成,其结构中金属Cu与四-(对羧基苯基)卟啉中心的四个N发生配位。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技术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①配体中与四-(对羧基苯基)卟啉中心的四个N配位的金属不同,权利要求1是Co,对比文件1是Cu;②配位聚合物的节点金属及配位方式不同,权利要求1是四个羧基与两个金属Cu形成双齿配位,对比文件1是四个羧基和一个甲酸与Zn形成五配位。
根据本申请说明书的记载,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2段),以及本申请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是具有极佳应用前景的功能材料,在电化学和生物相关领域都具有潜在优势(参见说明书第2页最后一段)。本申请说明书还提供了配位聚合物[Cu2(Co-TCPP)(H2O)2]·0.5DMF·5H2O(CoTCPP-Cu)的制备实施例1-4,并通过XRD谱图、红外光谱图(FTIR)、紫外(UV)光谱图、热重分析(TG)图、透射电镜图(A)和扫描电镜图(B)对其结构进行了确认。对于本申请中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的应用性能,合议组查明,首先,本申请说明书记载本申请的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其含有的双金属Cu和Co元素是典型的过渡金属元素,具有多种价态和丰富的电化学性质;金属卟啉是一类具有稳定π键的共轭环化合物,因此具有光、电、催化、仿生等方面的性能(参见说明书第2页最后一段)。即根据本领域对于金属卟啉类化合物以及节点金属的化学性质将赋予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具备一定功能用途的可期待性。其次,复审请求人在本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中提及有关本申请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在电化学方面的应用可参见发明专利CN201510263572.3(下称参考文献1)。实质审查程序《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认为,参考文献1的公开日为2015年09月09日,晚于本申请的公开日,因而不能作为本申请所引证的文献,故不能用于证明本申请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具有所述用途。为此,合议组考察了参考文献1的相关信息,并进一步发现发明专利CN201510264704.4(下称参考文献2)。本申请与参考文献1和参考文献2的申请日均为2015年05月21日,申请人均为南京师范大学,且在技术上关联紧密,为同一日提交的三份专利申请,分别要求保护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基于该聚合物的电化学传感器,以及基于所述传感器的检测方法。参考文献1公开了一种基于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的电化学传感器检测过氧化氢或亚硝酸盐的方法,以及基于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的电化学传感器检测过氧化氢或亚硝酸盐的实验数据,结果显示基于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的电化学传感器-I对亚硝酸盐的最低检出限为5.0×10-6M,从标准曲线(Y=0.33214 0.72838X)得出线性范围为3.5×10-5-5.5×10-3M,灵敏度为15.32mA mol-1Lcm-2,基于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的电化学传感器-II对过氧化氢最低检出限为5.0×10-7M;插图为响应电流与浓度的校正曲线,标准曲线为Y=-0.56706-11.86815X,线性范围扩大为5.0×10-7-6.2×10-3M(R=0.999),检测灵敏度提高到147.8mAM-1cm-2(参见其实施例1-10)。参考文献2公开了一种基于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的电化学传感器,同样提供了基于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的电化学传感器检测过氧化氢或亚硝酸盐的实验数据。以上可以表明在2015年05月21日,即本申请的申请日,复审请求人已经获得并确认了上述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可作为电化学传感器材料的实验数据,即完成了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合成制备、结构确认与性能确认的相关实验。综上,尽管参考文献1和参考文献2的公开日晚于本申请的申请日,但从三者的关系以及公开的内容来看,本领域技术人员据此可以确信本申请的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在申请日时已确认其可作为电化学传感器材料的用途。在所述用途能够被确认的基础上,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可作为电化学传感器材料的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
对比文件2公开了CoII-H4TCPP,Co与四-(对羧基苯基)卟啉中心的四个N发生配位形成Co-5,10,15,20-四羧基苯基卟啉配体,该配体可与金属离子构筑金属有机框架材料(参见第118页第1段,图4.1,第120页最后一段)。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最常用于合成金属有机框架材料的节点金属是Zn(II)和Cu(II)(参见第4页最后一段)。然而,如何将配位聚合物的中心原子和节点金属及其配位方式进行改变以获得用作电化学传感器材料的有机金属骨架材料在现有技术中并无启示。且参考文献1和参考文献2的效果数据已证明权利要求1的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可具有用作电化学传感器材料的有益效果。故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一种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的合成方法,权利要求4-6为权利要求3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6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和前置审查意见认为:本申请说明书中并未记载关于该用途的效果例,根据申请记载的信息及现有技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确认本申请请求保护的配合物在电化学和生物相关领域的具体用途和效果,其在产业上未解决任何技术问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双金属卟啉配合物[Zn2(HCOO)(CuII-TCPP)]·C2H8N·2DMF·2H2O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给出的使用CoII-H4TCPP作为配体与另一金属构筑金属有机框架材料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尝试使用与Zn属于同一过渡系的Cu作为中心金属,并通过对比文件1公开的自组装方式获得更多卟啉双金属配合物。同时能够预期当中心金属不同时,通过自组装得到的配合物的配位数也有可能不同。复审通知书认为: 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具体的性能和适用领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合理预期的,需经实验加以验证。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确定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具有结构的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的具体功能特性和用途效果。
对此,合议组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在于本申请实际解决技术问题的确定,进一步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否确信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在电化学和生物相关领域的具体用途和效果。根据本领域对于金属卟啉类化合物以及节点金属的化学性质将赋予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具备一定功能用途的可期待性。本申请的复审请求人于2015年05月21日同时提交了三份申请,分别要求保护聚合物,基于聚合物的电化学传感器,以及基于所述传感器的检测方法,可以认为在2015年05月21日,即本申请的申请日,复审请求人已经获得并确认了上述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可作为电化学传感器材料的实验数据,即完成了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的双金属卟啉配位聚合物合成制备、结构确认与性能确认的相关实验。分析可知,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可作为电化学传感器材料的meso-5,10,15,20-四-(对羧基苯基)卟啉双金属配位聚合物。从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现有技术中并未给出解决该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可见,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是非显而易见的,并且产生了有益的技术效果,故权利要求1-6具备创造性。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2月12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以下述文本为基础继续进行审批程序:
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5年05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说明书第1-5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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