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出或者使用针对外部系统的焊接定序器数据的系统和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导出或者使用针对外部系统的焊接定序器数据的系统和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1032
决定日:2020-01-15
委内编号:1F273548
优先权日:2013-03-14
申请(专利)号:201480027935.7
申请日:2014-03-13
复审请求人:林肯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少伟
合议组组长:张春伟
参审员:马兵
国际分类号:G05B19/418;B23K9/095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所公开的技术方案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80027935.7,名称为“导出或者使用针对外部系统的焊接定序器数据的系统和方法”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林肯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03月13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03月14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5年11月13日,公开日为2016年01月1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12月28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09月1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15年11月13日提交的国际申请中文文本中的说明书第1-26页、说明书附图第1-12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US2009/0173726A1,公开日为2009年07月09日;
对比文件2:WO2010142858A1,公开日为2010年12月16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焊机系统,所述焊机系统包括:
焊接作业定序器部件,所述焊接作业定序器部件被配置来采用针对焊接工作单元的焊接序列来执行至少第一焊接和第二焊接,其中所述焊接序列至少限定:
第一焊接排程,所述
第一焊接排程具有至少一个第一焊接设置参数和至少一个第一焊接指令;
第二焊接排程,所述第二焊接排程具有至少一个第二焊接设置参数和至少一个第二焊接指令,其中所述第二焊接设置参数和所述第二焊接指令中的至少一个不同于所述第一焊接设置参数和所述第一焊接指令;以及
所述第一焊接和所述第二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的质量检查,所述质量检查将和所述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的焊接参数与焊接参数模型进行比较;以及
质量管理者部件,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配置来监测与所述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的所述焊接参数,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包括针对所述焊接参数的目标值,并且在所述质量检查期间自动地采用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来监测所述焊接参数。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是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平均值测量值。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是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测量值的限定范围的值。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包括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测量值的阈值容限。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还包括收集部件,所述收集部件被配置来实时地收集与所述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的所述焊接参数。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收集部件将所述焊接参数模型与识别的焊接序列以及所述第一焊接或者所述第二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进一步配置来接收所述焊接参数以作为所述焊接参数模型使用。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焊机系统,还包括引导部件,所述引导部件被配置来收集在所述第一焊接或者所述第二焊接中的至少一个期间在所述焊接参数的创建期间所捕捉的媒介的一部分。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引导部件在所述操作员的装备上将所述媒介的一部分显示为视频、音频的一部分、3维(3D)图像、全息图或者图像中的至少一个。
10.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是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测量值的标准偏差。
11.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不同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测量值。
12. 一种焊机系统,所述焊机系统包括:
用于采用供操作员在焊接工作单元中使用来执行至少第一焊接和第二焊接的焊接序列的装置,其中所述焊接序列至少限定:
第一焊接排程,所述第一焊接排程具有至少一个第一焊接设置参数和至少一个第一焊接指令;
第二焊接排程,所述第二焊接排程具有至少一个第二焊接设置参数和至少一个第二焊接指令,其中所述第二焊接设置参数和所述第二焊接指令中的至少一个不同于所述第一焊接设置参数和所述第一焊接指令;以及
所述第一焊接和所述第二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的质量检查,所述质量检查将和所述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的焊接参数与焊接参数模型进行比较;
用于监测与所述第一焊接和所述第二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的所述焊接参数的装置;
用于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的装置,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包括针对所述焊接参数的目标值;
用于在所述质量检查期间自动地采用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来监测所述焊接参数的装置。”
驳回决定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焊机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焊接系统,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 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第二焊接设置参数和第二焊接指令中的至少一个不同于第一焊接设置参数和第一焊接指令。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从而获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2)、从属权利要求2-7、10、11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属于常规技术手段;从属权利要求8、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者属于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上述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3)、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焊机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焊接系统,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 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第二焊接设置参数和第二焊接指令中的至少一个不同于第一焊接设置参数和第一焊接指令。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从而获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2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修改主要涉及:1)对于权利要求1,增加技术特征“处理器;以及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所述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储存供所述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包括”、“并且所述焊机系统被配置来采用针对所述焊接工作单元的所述焊接序列,以通过自动地调整所述焊接工作单元内的焊接装备上的设置来执行焊接以装配工件”,将“焊接序列至少限定:第一焊接排程,所述第一焊接排程具有至少一个第一焊接设置参数和至少一个第一焊接指令;第二焊接排程,所述第二焊接排程具有至少一个第二焊接设置参数和至少一个第二焊接指令,其中所述第二焊接设置参数和所述第二焊接指令中的至少一个不同于所述第一焊接设置参数和所述第一焊接指令;以及所述第一焊接和所述第二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的质量检查,所述质量检查将和所述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的焊接参数与焊接参数模型进行比较”修改为“焊接作业定序器部件,所述焊接作业定序器部件被配置来采用针对焊接工作单元的所述焊接序列来执行至少第一焊接和第二焊接,其中所述焊接序列至少限定:第一焊接排程,所述第一焊接排程具有第一焊接参数;第二焊接排程,所述第二焊接排程具有第二焊接参数,其中所述第二焊接参数不同于所述第一焊接参数;以及所述第一焊接参数或所述第二焊接参数中的至少一个的质量保证收集;其中收集的所述焊接参数被与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进行比较”;将“质量管理者部件,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配置来监测与所述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的所述焊接参数,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包括针对所述焊接参数的目标值,并且在所述质量检查期间自动地采用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来监测所述焊接参数”修改为“质量管理者部件,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配置来接收与焊缝相关联的焊接参数,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包括针对所述焊接参数的目标值,并且在焊接序列期间自动地采用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来监测所述焊接参数”。2)、对权利要求5,将“所述收集部件被配置来实时地收集与所述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的所述焊接参数”修改为“所述收集部件被配置来实时地收集所述焊接参数”;对权利要求6,将“识别的焊接序列”修改为“所述焊接序列”;对权利要求7,将“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进一步配置来接收所述焊接参数以作为所述焊接参数模型使用”修改为“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进一步配置来收集所述焊接参数”。3)、对于权利要求12,增加技术特征“用于执行计算机可读指令的装置;以及用于储存计算机可读指令的装置,所述指令包括”;将“用于采用供操作员在焊接工作单元中使用来执行至少第一焊接和第二焊接的焊接序列的装置,其中所述焊接序列至少限定:第一焊接排程,所述第一焊接排程具有至少一个第一焊接设置参数和至少一个第一焊接指令;第二焊接排程,所述第二焊接排程具有至少一个第二焊接设置参数和至少一个第二焊接指令,其中所述第二焊接设置参数和所述第二焊接指令中的至少一个不同于所述第一焊接设置参数和所述第一焊接指令;以及所述第一焊接和所述第二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的质量检查,所述质量检查将和所述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的焊接参数与焊接参数模型进行比较;用于监测与所述第一焊接和所述第二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的所述焊接参数的装置;用于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的装置,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包括针对所述焊接参数的目标值;用于在所述质量检查期间自动地采用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来监测所述焊接参数的装置。”修改为“基于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包括针对所述焊接参数的目标值;在焊接序列期间自动地采用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来监测所述焊接参数;采用针对焊接工作单元的所述焊接序列来执行至少第一焊接和第二焊接,其中所述焊接序列至少限定:第一焊接排程,所述第一焊接排程具有第一焊接参数;第二焊接排程,所述第二焊接排程具有第二焊接参数,其中所述第二焊接参数不同于所述第一焊接参数;以及所述第一焊接参数或所述第二焊接参数中的至少一个的质量保证收集;其中收集的所述焊接参数基于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被评估;用于采用针对所述焊接工作单元的所述焊接序列,以通过自动地调整所述焊接工作单元内的焊接装备上的设置来执行至少所述第一焊接和所述第二焊接的装置。”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并没有公开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相比于本申请,对比文件1则公开的是操作员设置针对焊接参数的限制。而且,对比文件2并没有给出关于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的技术启示,因为对比文件2没有教导或暗示基于焊接参数的测量值的统计分析创建焊接参数模型。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既不是公知常识也不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焊机系统,所述焊机系统包括:
处理器;以及
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所述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储存供所述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包括:
质量管理者部件,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配置来接收与焊缝相关联的焊接参数,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包括针对所述焊接参数的目标值,并且在焊接序列期间自动地采用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来监测所述焊接参数;
焊接作业定序器部件,所述焊接作业定序器部件被配置来采用针对焊接工作单元的所述焊接序列来执行至少第一焊接和第二焊接,其中所述焊接序列至少限定:
第一焊接排程,所述第一焊接排程具有第一焊接参数;
第二焊接排程,所述第二焊接排程具有第二焊接参数,其中所述第二焊接参数不同于所述第一焊接参数;以及
所述第一焊接参数或所述第二焊接参数中的至少一个的质量保证收集;
其中收集的所述焊接参数被与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进行比较;并且
所述焊机系统被配置来采用针对所述焊接工作单元的所述焊接序列,以通过自动地调整所述焊接工作单元内的焊接装备上的设置来执行焊接以装配工件。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是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平均值测量值。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是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测量值的限定范围的值。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包括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测量值的阈值容限。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还包括收集部件,所述收集部件被配置来实时地收集所述焊接参数。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收集部件将所述焊接参数模型与所述焊接序列以及所述第一焊接或者所述第二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进一步配置来收集所述焊接参数。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焊机系统,还包括引导部件,所述引导部件被配置来收集在所述第一焊接或者所述第二焊接中的至少一个期间在所述焊接参数的创建期间所捕捉的媒介的一部分。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引导部件在所述操作员的装备上将所述媒介的一部分显示为视频、音频的一部分、3维(3D)图像、全息图或者图像中的至少一个。
10.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是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测量值的标准偏差。
11.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不同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测量值。
12. 一种焊机系统,所述焊机系统包括:
用于执行计算机可读指令的装置;以及
用于储存计算机可读指令的装置,所述指令包括:
基于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包括针对所述焊接参数的目标值;
在焊接序列期间自动地采用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来监测所述焊接参数;
采用针对焊接工作单元的所述焊接序列来执行至少第一焊接和第二焊接,其中所述焊接序列至少限定:
第一焊接排程,所述第一焊接排程具有第一焊接参数;
第二焊接排程,所述第二焊接排程具有第二焊接参数,其中所述第二焊接参数不同于所述第一焊接参数;以及
所述第一焊接参数或所述第二焊接参数中的至少一个的质量保证收集;
其中收集的所述焊接参数基于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被评估;
用于采用针对所述焊接工作单元的所述焊接序列,以通过自动地调整所述焊接工作单元内的焊接装备上的设置来执行至少所述第一焊接和所述第二焊接的装置。”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2月1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 年09 月26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焊机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自动焊接监控系统,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 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第二焊接排程的第二焊接参数不同于第一焊接排程的第一焊接参数。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公知常识,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而获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7、10、11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属于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8、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者属于公知常识;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2-1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3)、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焊机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自动焊接监控系统,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 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第二焊接排程的第二焊接参数不同于第一焊接排程的第一焊接参数。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而获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4)、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行了回应。
复审请求人于2019 年10 月2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修改主要涉及:将权利要求1中的“质量管理者部件,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配置来接收与焊缝相关联的焊接参数,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修改为“质量管理者部件,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配置来接收与焊缝相关联的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将“所述第一焊接参数或所述第二焊接参数中的至少一个的质量保证收集; 其中收集的所述焊接参数被与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进行比较”修改为“所述第一焊接参数的质量保证收集;其中收集的所述第一焊接参数被与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进行比较”;将权利要求7的附加技术特征“其中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进一步配置来收集所述焊接参数”修改为“其中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进一步配置来实时收集所述焊接参数”;将权利要求9附加技术特征中“所述操作员”的“所述”删除;将权利要求10、11附加技术特征中的“所述测量值”修改为“所述至少两个测量值”;将权利要求12中“储存计算机可读指令的装置”修改为“储存所述计算机可读指令的装置”、将“所述第一焊接参数或所述第二焊接参数中的至少一个的质量保证收集;其中收集的所述焊接参数基于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被评估”修改为“所述第一焊接参数的质量保证收集;其中收集的所述第一焊接参数基于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被评估”。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并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基于焊接参数的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相比较之下,对比文件1则公开的是操作员最初设置针对焊接参数的限制以建立焊接过程,并且在焊接完成后,当对焊接不满意时改变命令焊接参数,或者当对焊接满意时向焊接系统提供信号,指示可以将焊接参数用作“黄金标准焊接”的一部分以建立焊接过程(参见说明书第[0039]-[0040]段和第[0042]段)。对比文件2也没有公开基于焊接参数的测量值的统计分析创建焊接参数模型。且区别技术特征“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既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也不是惯用手段。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比于对比文件1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具备创造性,相应地,其余权利要求2-12也具备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焊机系统,所述焊机系统包括:
处理器;以及
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所述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储存供所述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包括:
质量管理者部件,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配置来接收与焊缝相关联的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包括针对所述焊接参数的目标值,并且在焊接序列期间自动地采用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来监测所述焊接参数;
焊接作业定序器部件,所述焊接作业定序器部件被配置来采用针对焊接工作单元的所述焊接序列来执行至少第一焊接和第二焊接,其中所述焊接序列至少限定:
第一焊接排程,所述第一焊接排程具有第一焊接参数;
第二焊接排程,所述第二焊接排程具有第二焊接参数,其中所述第二焊接参数不同于所述第一焊接参数;以及
所述第一焊接参数的质量保证收集;
其中收集的所述第一焊接参数被与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进行比较;并且
所述焊机系统被配置来采用针对所述焊接工作单元的所述焊接序列,以通过自动地调整所述焊接工作单元内的焊接装备上的设置来执行焊接以装配工件。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是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平均值测量值。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是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测量值的限定范围的值。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包括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测量值的阈值容限。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还包括收集部件,所述收集部件被配置来实时地收集所述焊接参数。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收集部件将所述焊接参数模型与所述焊接序列以及所述第一焊接或者所述第二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质量管理者部件被进一步配置来实时收集所述焊接参数。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焊机系统,还包括引导部件,所述引导部件被配置来收集在 所述第一焊接或者所述第二焊接中的至少一个期间在所述焊接参数的创建期间所捕捉的媒介的一部分。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引导部件在操作员的装备上将所述媒介的一部分显示为视频、音频的一部分、3维(3D)图像、全息图或者图像中的至少一个。
10.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是基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至少两个测量值的标准偏差。
11.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机系统,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不同于所述焊接参数的所述至少两个测量值。
12. 一种焊机系统,所述焊机系统包括:
用于执行计算机可读指令的装置;以及
用于储存所述计算机可读指令的装置,所述指令包括:
基于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其中所述焊接参数模型包括针对所述焊接参数的目标值;
在焊接序列期间自动地采用所述焊接参数模型来监测所述焊接参数;
采用针对焊接工作单元的所述焊接序列来执行至少第一焊接和第二焊接,其中所述焊接序列至少限定:
第一焊接排程,所述第一焊接排程具有第一焊接参数;
第二焊接排程,所述第二焊接排程具有第二焊接参数,其中所述第二焊接参数不同于所述第一焊接参数;以及
所述第一焊接参数的质量保证收集;
其中收集的所述第一焊接参数基于所述焊接参数模型被评估;用于采用针对所述焊接工作单元的所述焊接序列,以通过自动地调整所述焊接工作单元内的焊接装备上的设置来执行至少所述第一焊接和所述第二焊接的装置。 ”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核实,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2019 年10 月2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15年11月13日提交的国际申请中文文本中的说明书第1-26页、说明书附图第1-12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所公开的技术方案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焊机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自动焊接监控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1]-[0016],[0032]-[0045],[0050],[0055]段、附图1-12):包括:焊接系统10(参见附图1),焊接系统包括控制器16,控制器16为处理器且具有存储器18;存储器18存储有供焊接系统10调用的焊接参数命令(参见说明书第[0032],[0035]段),该控制器用于运行存储在存储器18中由焊接程序(即图6中的weld 1/weld2)构成的焊接部分(Part)(即焊接序列)(相当于公开了指令包括焊接作业定序器部件);
控制器16控制对象包括电源12、固定器29及焊线馈送器(相当于焊接装备)等组成的焊接系统硬件(即焊接工作单元)(参见说明书第[0032],[0037]段、附图1,6);焊接部分包括程序1(即第一焊接排程)、程序3(即第二焊接排程)、程序7-8(三个程序对应于至少第一和第二焊接)和其所用到的馈线速度、电压、电流等参数(即焊接参数),以在工件14上执行焊接操作(参见说明书第[0036]-[0037]段、附图6),焊接系统10可实现自动或半自动焊接,自动或半自动焊接时其中的焊接电压、馈线速度等受到控制器调节而变化(参见说明书第[0035],[0037]段)(即公开了自动地调整焊接工作单元内的焊接装备上的设置来执行焊接以装配工件);
包括传感器及线反馈系统,在执行焊接程序时实时采集多个焊接参数(相当于第一焊接参数的质量保证收集),控制器16可以根据焊接过程中传感器获得的焊接参数来识别焊接部分中基于焊接程序实现的焊接中的焊接错误,且这些焊接参数的采集是与其对应的焊接程序一起被采集监视,监视的目的是为了使得焊接质量水平可接收(相当于指令包括质量管理者部件),质量监测管理是根据采集的焊接参数与焊接命令参数的限值(即焊接参数模型)进行比较而获得的(参见说明书第[0011]、[0013]、[0037]段,附图7);
焊接操作中,控制器16接收来自电压、电流、线反馈速度传感器反馈的焊接参数(即质量管理者部件被配置来接收与焊缝相关联的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这些反馈的参数和命令用于建立模式以确定焊接参数值、并被存储在存储器18中且可用于监控焊接情况(参见说明书第[0037]段)。操作员可以改变命令焊接参数以完成附加的焊接,也可以存储焊接程序。当选择了限制,控制器能够基于对于焊接参数的限制而计算出每个焊接参数的上、下限值,这些上、下限值能够和平均值(上、下限值、平均值相当于焊接参数模型)一并存储,或者当为操作选择程序时可以被重新计算(参见说明书第[0042]段)(相当于公开了基于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创建焊接参数模型);在焊接完成之后,显示屏幕36将显示焊接命令值和实际焊接参数。如附图5所示,焊接完成后显示的实际值包括:平均线反馈速度502、平均电压25.8、平均幅值301(参见说明书第[0042]段、附图5)(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确定:该些平均值应是系统基于反馈的焊接参数通过自行计算而获得并显示在屏幕上的,系统计算并不需要操作员输入);焊接参数模型包括针对焊接参数的目标值,并且在焊接序列期间自动地采用焊接参数模型来监测焊接参数(参见说明书第[0042]、[0044]段、附图7)。
由此可见,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 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第二焊接排程的第二焊接参数不同于第一焊接排程的第一焊接参数。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不同的焊接功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实现两个焊接程序时,若两个焊接的工况不同,则将两个焊接排程中的焊接参数或指令设置为不同,这是为了满足焊接多样性实现不同焊接功能的常规技术手段,例如实现窄缝隙弯曲件的焊接和实现宽缝隙直线件的焊接,两者的焊接命令和参数必然有部分存在不同。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而获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4均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37]、[0039]-[0042]、[0047]段):传感器获得焊接参数的反馈,如附图5所示,当选择了限制,控制器能够基于对于焊接参数的限制而计算出每个焊接参数的上、下限值(即测量值的限定范围的值和阈值容限),上限值、下限值、平均值(即平均值测量值)用作焊接参数的限制值。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2-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37、0041、0047段):包括传感器及线反馈系统(即收集部件),用于在执行焊接程序时实时采集多个焊接参数。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5,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37、0039-0042、0047段):焊接部分中的焊接程序所应用的焊接命令参数是根据传感器所采集到的反馈的焊接参数和命令数据而获得的焊接参数值而设置的(即公开了收集部件将焊接参数模型与焊接序列以及第一焊接或第二焊接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37]段):焊接操作中,控制器16接收来自电压、电流、线反馈速度传感器反馈的焊接参数(相当于实时收集焊接参数)。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8对权利要求7作了进一步的限定,权利要求9对权利要求8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于权利要求8,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焊接优化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0页第26行-第23页第2行):采用视频(即视频)、声音(音频)或虚拟现实等形式对焊接过程(相当于第一焊接或第二焊接期间)中的操作员进行引导。由此可见,权利要求8的附加技术特征实际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了,且该被对比文件2公开的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和本申请中均是采用直观的方式在焊接期间来引导操作员进行焊接操作。对于权利要求9,如前评述可知,采用视频、音频方式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此外,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虚拟现实采用三维或全息图显示方式是一种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从而获得该权利要求8、9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8、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10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37]、[0039]-[0042]、[0047]段):如附图5所示,当选择了限制,控制器能够基于对于焊接参数的限制而计算出每个焊接参数的上、下限值,上限值、下限值、平均值用作焊接参数的限制值。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平均值、上限值、下限值通过标准偏差进行限定,这是保证限制值范围准确性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11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37]、[0039]-[0042]、[0047]段):传感器获得焊接参数的反馈,如附图5所示,当选择了限制,控制器能够基于对于焊接参数的限制而计算出每个焊接参数的上、下限值,上限值、下限值、平均值用作焊接参数的限制值。可见,焊接参数值的限制值是根据反馈的焊接参数通过计算而获得的,则限制值必然是不同于每次的反馈的焊接测量值,因此,该附加技术特征实际已经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焊机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自动焊接监控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1]-[0016],[0032]-[0045],[0050],[0055]段、附图1-12):包括:焊接系统10(参见附图1),焊接系统包括控制器16,控制器16为处理器(即公开了用于执行计算机可读指令的装置)且具有存储器18;存储器18存储有供焊接系统10调用的焊接参数命令(参见说明书第[0032],[0035]段)(即公开了用于存储计算机可读指令的装置),该控制器用于运行存储在存储器18中由焊接程序(即图6中的weld 1/weld2)构成的焊接部分(Part)(即焊接序列);
控制器16控制对象包括电源12、固定器29及焊线馈送器(相当于焊接装备)等组成的焊接系统硬件(即焊接工作单元)(参见说明书第[0032],[0037]段、附图1,6);焊接部分包括程序1(即第一焊接排程)、程序3(即第二焊接排程)、程序7-8(三个程序对应于至少第一和第二焊接)和其所用到的馈线速度、电压、电流等参数(即焊接参数),以在工件14上执行焊接操作(参见说明书第[0036]-[0037]段、附图6),焊接系统10可实现自动或半自动焊接,自动或半自动焊接时其中的焊接电压、馈线速度等受到控制器调节而变化(参见说明书第[0035],[0037]段)(即公开了自动地调整焊接工作单元内的焊接装备上的设置来执行焊接);
包括传感器及线反馈系统,在执行焊接程序时实时采集多个焊接参数(相当于第一焊接参数的质量保证收集),控制器16可以根据焊接过程中传感器获得的焊接参数来识别焊接部分中基于焊接程序实现的焊接中的焊接错误,且这些焊接参数的采集是与其对应的焊接程序一起被采集监视,监视的目的是为了使得焊接质量水平可接收,质量监测管理是根据采集的焊接参数与焊接命令参数的限值(即焊接参数模型)进行比较而获得的(相当于收集的焊接参数基于焊接参数模型被评估)(参见说明书第[0011]、[0013]、[0037]段,附图7);
焊接操作中,控制器16接收来自电压、电流、线反馈速度传感器反馈的焊接参数,这些反馈的参数和命令用于建立模式以确定焊接参数值、并被存储在存储器18中且可用于监控焊接情况(参见说明书第[0037]段)。操作员可以改变命令焊接参数以完成附加的焊接,也可以存储焊接程序。当选择了限制,控制器能够基于对于焊接参数的限制而计算出每个焊接参数的上、下限值,这些上、下限值能够和平均值(上、下限值、平均值相当于焊接参数模型)一并存储,或者当为操作选择程序时可以被重新计算(参见说明书第[0042]段)(相当于公开了基于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创建焊接参数模型);在焊接完成之后,显示屏幕36将显示焊接命令值和实际焊接参数。如附图5所示,焊接完成后显示的实际值包括:平均线反馈速度502、平均电压25.8、平均幅值301(参见说明书第[0042]段、附图5)(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确定:该些平均值应是系统基于反馈的焊接参数通过自行计算而获得并显示在屏幕上的,系统计算并不需要操作员输入);焊接参数模型包括针对焊接参数的目标值,并且在焊接序列期间自动地采用焊接参数模型来监测焊接参数(参见说明书第[0042]、[0044]段、附图7)。
由此可见,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 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第二焊接排程的第二焊接参数不同于第一焊接排程的第一焊接参数。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不同的焊接功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实现两个焊接程序时,若两个焊接的工况不同,则将两个焊接排程中的焊接参数或指令设置为不同,这是为了满足焊接多样性实现不同焊接功能的常规技术手段,例如实现窄缝隙弯曲件的焊接和实现宽缝隙直线件的焊接,两者的焊接命令和参数必然有部分存在不同。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从而获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中不只是公开了复审请求人所说的操作员最初对焊接参数的限制以便于建立后续焊接过程,其还公开了控制器能够自动地创建参数模型且并不需要操作员的输入(参见说明书第[0042]段、附图5):当选择了限制,控制器能够基于对于焊接参数的限制而计算出每个焊接参数的上、下限值,这些上、下限值能够和平均值(上、下限值、平均值相当于焊接参数模型)一并存储,或者当为操作选择程序时可以被重新计算(相当于公开了基于焊接参数的至少两个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创建焊接参数模型,这时重新计算并不需要操作员输入);且在焊接完成之后,显示屏幕36将显示焊接命令值和实际焊接参数。如附图5所示,焊接完成后显示的实际值包括:平均线反馈速度502、平均电压25.8、平均幅值301(该些平均值即是系统基于反馈的焊接参数通过自行计算而获得并显示在屏幕上的,并不需要操作员输入)。可见,复审请求人所说的区别技术特征“基于焊接参数的测量值的统计分析自动地创建焊接参数模型而不需要使用者输入”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
综上,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并不具有说服力。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以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2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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