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进行订单处理的方法和装置-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进行订单处理的方法和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1074
决定日:2020-01-14
委内编号:1F26057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562747.0
申请日:2015-09-07
复审请求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洋
合议组组长:杜婧子
参审员:姜玲玲
国际分类号:G06Q30/06;G06Q30/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则该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562747.0,名称为“一种进行订单处理的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5年09月07日,公开日为2016年01月0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5月31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9月07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16页及说明书附图第1-3页,2018年04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进行订单处理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终端和服务器,其中:
所述终端,用于向所述服务器发送携带有订单信息的订单处理请求;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支付成功通知,其中,所述支付成功通知中携带有第一削减值和调整后的订单金额;显示所述第一削减值以及所述调整后的订单金额;
所述服务器,用于根据所述订单信息,确定预设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则根据预设的总削减值和所述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确定当前的剩余削减值;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和当前的剩余削减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在所述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根据选取的第一削减值,对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进行削减调整,基于调整后的订单信息进行订单处理;向所述订单信息中的支付账户所登录的终端发送所述支付成功通知。
2. 一种进行订单处理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终端发送的携带有订单信息的订单处理请求,根据所述订单信息,确定预设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
确定模块,用于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则根据预设的总削减值和所述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确定当前的剩余削减值;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和当前的剩余削减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在所述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
处理模块,用于根据选取的第一削减值,对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进行削减调整,基于调整后的订单信息进行订单处理;
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订单信息中的支付账户所登录的终端发送支付成功通知,所述支付成功通知中携带有所述第一削减值和调整后的订单金额,以便 终端显示所述第一削减值以及所述调整后的订单金额。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
如果在预设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小于预设阈值,则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
4.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用于:
当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满足预设的第一参数值条件时,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在所述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
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
当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满足预设的第二参数值条件时,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目标值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目标值;
将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调整至所述第一削减目标值,基于调整后的订单信息进行订单处理。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
当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满足预设的第三参数值条件时,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值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二削减值;
根据所述第二削减值,对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进行削减调整,基于调整后的订单信息进行订单处理。
6.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包括以下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
商户标识、订单金额、支付账户提交订单的次数、支付资金账户的类别、商户的地区信息。
7. 一种进行订单处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终端向服务器发送携带有订单信息的订单处理请求;
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订单信息,确定预设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
所述服务器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则根据预设的总削减值和所述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确定当前的剩余削减值;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和当前的剩余削减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在所述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
所述服务器根据选取的第一削减值,对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进行削减调整,基于调整后的订单信息进行订单处理;
所述服务器向所述订单信息中的支付账户所登录的终端发送支付成功通知,所述支付成功通知中携带有所述第一削减值和调整后的订单金额;
所述终端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支付成功通知,显示所述第一削减值以及所述调整后的订单金额。
8. 一种进行订单处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终端发送的携带有订单信息的订单处理请求,根据所述订单信息,确定预设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
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则根据预设的总削减值和所述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确定当前的剩余削减值;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和当前的剩余削减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
在所述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
根据选取的第一削减值,对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进行削减调整,基于调整后的订单信息进行订单处理;
向所述订单信息中的支付账户所登录的终端发送支付成功通知,所述支付成功通知中携带有所述第一削减值和调整后的订单金额,以便终端显示所述第一削减值以及所述调整后的订单金额。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如果在预设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小于预设阈值,则基于预先存储的至 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
1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满足预设的第一参数值条件时,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在所述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
当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满足预设的第二参数值条件时,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目标值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目标值;
将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调整至所述第一削减目标值,基于调整后的订单信息进行订单处理。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满足预设的第三参数值条件时,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值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二削减值;
根据所述第二削减值,对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进行削减调整,基于调整后的订单信息进行订单处理。
12.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包括以下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
商户标识、订单金额、支付账户提交订单的次数、支付资金账户的类别、商户的地区信息。”
驳回决定引用了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1650816A,公开日为2010年02月17日;
对比文件2:CN102073964A,公开日为2011年05月25日。
驳回决定指出:(1)权利要求1、7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是:(a)服务器,用于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则根据预设的总削减值和所述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确定当前的剩余削减值;基于预先存储的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和当前的剩余削减值,确定对应的削减值范围,并在确定出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一个削减值;(b)服务器向所述订单信息中的支付账户所登录的终端发送所述支付成功通知;所述终端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支付成功通知,其中,所述支付成功通知中携带有第一削减值和调整后的订单金额;显示所述第一削减值以及所述调整后的订单金额。区别(a)中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所起作用相同,其余部分未作出技术上的贡献;区别(b)中部分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其余部分未作出技术上的贡献;(2)权利要求2、8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是:(c)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则根据预设的总削减值和所述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确定当前的剩余削减值;基于预先存储的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和当前的剩余削减值,确定对应的削减值范围,并在确定出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一个削减值;(d)向所述订单信息中的支付账户所登录的终端发送所述支付成功通知;所述支付成功通知中携带有第一削减值和调整后的订单金额,以便终端显示所述第一削减值以及所述调整后的订单金额。区别(c)中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所起作用相同,其余部分未作出技术上的贡献;区别(d)中部分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其余部分未作出技术上的贡献;(3)权利要求3-5、9-11中进一步限定的特征属于支付领域中交易金额削减方式的改变,未作出技术上的贡献;权利要求6、12的附加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9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2中随机成交价格是在商品设定上限价格与设定下限价格之间产生的,也即该价格范围是预先设定的,是固定的,不会根据历史消费数据改变,并且,对比文件2仅仅设定了商品的价格区间,也没有“剩余削减值”相关的技术特征。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均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1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20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针对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9月07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16页及说明书附图第1-3页;2018年04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
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12相对于对比文件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首先,对比文件2公开了本申请中的由终端和服务器构成的订单处理的系统架构以及订单处理具体由终端和服务器的交互实现的过程,即对比文件2公开了基于终端与服务器的交互完成订单处理,以及在订单金额的确定时,通过随机产生的商品设定上限价格与下限价格之间的随机成交价格来确定。其次,如何确定交易特征参数值、当前的剩余削减值以及之间的对应关系,从而确定第一削减值范围,这些是人为设定的交易中商品价格削减规则,其未做出任何技术上的贡献。因此,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能够得到本申请请求保护的方案,本申请权利要求均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6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包括权利要求第1-8项)。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2未公开“所述服务器,用于根据所述订单信息,确定预设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其中,所述交易特征参数包括以下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商户标识、订单金额、支付账户提交订单的次数、支付资金账户的类别、商户的地区信息”,且上述特征不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2)对比文件2未公开“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和当前的剩余削减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在所述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对比文件2中确定出的价格范围是一样的,本申请每次确定出的第一削减值范围是不同的,对比文件2未给出技术启示,也不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3)对比文件2未公开“将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减去所述第一削减值,得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从所述支付账户对应的支付资金账户扣除所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获取所述商户标识对应的商户资金账户,向所述商户资金账户打入调整前的订单金额”,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很可能会发生总的削减金额超过预算资金的问题,本申请的支付用户数据不确定,并且总的削减金额不超过预算资金,这不属于商业规则,解决了技术问题,带来了技术效果;(4)对比文件2并未涉及“剩余削减值”这一技术特征,并且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和剩余削减值均是可以随着消费者的历史消费数据的改变而改变的。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均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6日提交的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2、5-6的内容如下:
“1.一种进行订单处理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终端和服务器,其中:
所述终端,用于向所述服务器发送携带有订单信息的订单处理请求,所述订单信息包含商户标识、订单金额和支付账户;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支付成功通知,其中,所述支付成功通知中携带有第一削减值和调整后的订单金额;弹出提示界面,在所述提示界面中显示所述第一削减值以及所述调整后的订单金额;
所述服务器,用于根据所述订单信息,确定预设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其中,所述交易特征参数包括:商户标识、订单金额、支付账户提交订单的次数、支付资金账户的类别和商户的地区信息;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则根据预设的总削减值和所述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确定当前的剩余削减值;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和当前的剩余削减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小于预设阈值,则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在所述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将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减去所述第一削减值,得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从所述支付账户对应的支付资金账户扣除所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获取所述商户标识对应的商户资金账户,向所述商户资金账户打入调整前的订单金额;向所述订单信息中的支付账户所登录的终端发送所述支付成功通知。
2.一种进行订单处理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终端发送的携带有订单信息的订单处理请求,所述订单信息包含商户标识、订单金额和支付账户;根据所述订单信息,确定预设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其中,所述交易特征参数包括:商户标识、订单金额、支付账户提交订单的次数、支付资金账户的类别和商户的地区信息;
确定模块,用于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则根据预设的总削减值和所述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确定当前的剩余削减值;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和当前的剩余削减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小于预设阈值,则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在所述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
处理模块,用于将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减去所述第一削减值,得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从所述支付账户对应的支付资金账户扣除所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获取所述商户标识对应的商户资金账户,向所述商户资金账户打入调整前的订单金额;
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订单信息中的支付账户所登录的终端发送支付成功通知,所述支付成功通知中携带有所述第一削减值和调整后的订单金额,以便终端弹出提示界面,在所述提示界面中显示所述第一削减值以及所述调整后的订单金额。”
“5. 一种进行订单处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终端向服务器发送携带有订单信息的订单处理请求,所述订单信息包含商户标识、订单金额和支付账户;
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订单信息,确定预设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其中,所述交易特征参数包括:商户标识、订单金额、支付账户提交订单的次数、支付资金账户的类别和商户的地区信息;
所述服务器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则根据预设的总削减值和所述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确定当前的剩余削减值;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和当前的剩余削减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小于预设阈值,则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在所述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
所述服务器将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减去所述第一削减值,得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从所述支付账户对应的支付资金账户扣除所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获取所述商户标识对应的商户资金账户,向所述商户资金账户打入调整前的订单金额;
所述服务器向所述订单信息中的支付账户所登录的终端发送支付成功通知,所述支付成功通知中携带有所述第一削减值和调整后的订单金额;
所述终端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支付成功通知,弹出提示界面,在所述提示界面中显示所述第一削减值以及所述调整后的订单金额。
6. 一种进行订单处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终端发送的携带有订单信息的订单处理请求,所述订单信息包含商户标识、订单金额和支付账户;根据所述订单信息,确定预设的至少一个交易特 征参数的参数值,其中,所述交易特征参数包括:商户标识、订单金额、支付账户提交订单的次数、支付资金账户的类别和商户的地区信息;
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则根据预设的总削减值和所述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确定当前的剩余削减值;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和当前的剩余削减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小于预设阈值,则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确定出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
在所述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
将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减去所述第一削减值,得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从所述支付账户对应的支付资金账户扣除所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获取所述商户标识对应的商户资金账户,向所述商户资金账户打入调整前的订单金额;
向所述订单信息中的支付账户所登录的终端发送支付成功通知,所述支付成功通知中携带有所述第一削减值和调整后的订单金额,以便终端弹出提示界面,在所述提示界面中显示所述第一削减值以及所述调整后的订单金额。”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6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所作的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2019年09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申请日2015年09月07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16页及说明书附图第1-3页。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则该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复审通知书相同,为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2,即:
对比文件2:CN102073964A,公开日为2011年05月25日。
2.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进行订单处理的系统,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商品交易方法和交易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的摘要,权利要求1、5、7-9,说明书第[0049]-[0055]段,图1-3、5):
交易设备包括交易终端机(相当于终端)和中央服务器(相当于服务器);
所述交易终端机为多个且通过通信网络连接于所述中央服务器,以在交易终端机与中央服务器之间进行商品信息和成交信息的数据交换(相当于所述终端,用于向服务器发送携带有订单信息的订单处理请求,隐含公开所述订单信息包含订单金额);
在消费者选定商品后,先通过货币支付单元进行支付操作;在完成支付操作指令后,由交易设备随机产生一个在商品设定上限价格与设定下限价格之间的随机成交价格(相当于用于根据所述订单信息,确定预设的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所述交易特征参数包括订单金额;基于预先存储的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在所述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其中,预设的商品上限价格与下限价格相当于削减值范围);支付单元根据该成交价格进行支付结算;结算完成后供货方向消费者或消费者指定的人交付商品;所述商品信息和该商品对应的上限价格和下限价格存储于交易终端上,所述交易终端机读取所述商品信息并在所述显示单元显示,所述商品随机成交价格由所述交易终端机生成(相当于所述终端显示所述调整后的订单金额),并由交易终端机将成交信息传送给所述中央服务器。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2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中所述订单信息包含商户标识和支付账户;所述终端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支付成功通知,其中,所述支付成功通知中携带有第一削减值和调整后的订单金额,并且在所述服务器端确定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并根据参数值确定削减范围。而对比文件2中成交信息由交易终端生成并将其传送给服务器,并且在交易终端机进行支付,产生一个在商品设定上限价格与设定下限价格之间的随机成交价格。权利要求1中还包括所述终端弹出提示界面,在提示界面中还显示第一削减值;预设的交易特征参数还包括:商户标识、支付账户提交订单的次数、支付资金账户的类别和商户的地区信息,或多个交易特征参数的任意组合;将所述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减去所述第一削减值,得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所述服务器向所述订单信息中的支付账户所登录的终端发送支付成功通知;(2)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则根据预设的总削减值和所述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确定当前的剩余削减值;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和当前剩余削减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小于预设阈值,则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从所述支付账户对应的支付资金账户扣除所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获取所述商户标识对应的商户资金账户,向所述商户资金账户打入调整前的订单金额。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问题是:(1)订单信息以及交易特征参数具体包括哪些;在什么设备上产生并获取削减值和调整后的订单金额;如何使用户知晓本次交易的削减值、实际支付金额及交易成功的信息;(2)如何确定削减值范围以及用户和商家分别支付和获得多少金额。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1):
首先,订单信息中包含与订单处理相关的信息,包括商户标识和支付账户,并且商户标识、支付次数、账户类别、商户信息是交易过程中常规的交易信息;将交易信息在终端中进行显示,以使用户能够获取交易的相关信息,如原始价格、折扣或优惠金额,以及通过订单金额减去第一削减值得到的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等,均属于根据需要向用户反馈交易信息的惯用手段;
其次,由上文中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可知,其公开了在交易终端机上存储商品对应的上限价格和下限价格,随机产生一个在商品设定上限价格与设定下限价格之间的随机成交价格,并由交易终端机将成交信息传送给中央服务器,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交易信息的生成可以在交易终端或在服务器端执行,是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定的,并且在支付成功时,由完成交易的一端设备将支付成功通知发送给相应的另一端设备,其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2):
首先,当预设时间段内,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时,说明优惠金额已经基本用完;在预设时间段内,削减值总和小于预设阈值时,说明优惠金额还有剩余额度,两种情况均可通过预先设定的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范围的对应关系,基于当前交易参数的参数值和当前剩余削减值,动态调整削减值范围。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根据交易的相关信息以及预先设置的削减规则,如优惠或折扣的方案,对所述交易中的削减值进行计算以确定本次交易的实际金额,属于基于预先设置的交易规则实现的交易过程,而不属于技术上的改进或贡献;
其次,对于用户而言,在获知削减值后,从支付账户扣除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对于商家而言,在产生大量优惠信息的支付过程中,为了免于商家利益受损,在优惠活动开始前,商家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协商优惠资金的分配,优惠活动开始后,应按照事先预定的资金分配规则,将调整前的订单金额打入商户资金账户,这是商业交易中人为设定的利益分配规则,其未做出任何技术上的贡献。
综上,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一种进行订单处理的装置,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商品交易方法和交易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的摘要,权利要求1、5、7-9,说明书第[0049]-[0055]段,图1-3、5):
交易设备包括交易终端机(相当于终端)和中央服务器;
所述交易终端机为多个且通过通信网络连接于所述中央服务器,以在交易终端机与中央服务器之间进行商品信息和成交信息的数据交换(相当于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终端发送的携带有订单信息的订单处理请求,隐含公开所述订单信息包含订单金额);
在消费者选定商品后,先通过货币支付单元进行支付操作;在完成支付操作指令后,由交易设备随机产生一个在商品设定上限价格与设定下限价格之间的随机成交价格(相当于根据所述订单信息,确定预设的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所述交易特征参数包括订单金额;确定模块,基于预先存储的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在所述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其中,预设的商品上限价格与下限价格相当于削减值范围);支付单元根据该成交价格进行支付结算;结算完成后供货方向消费者或消费者指定的人交付商品;所述商品信息和该商品对应的上限价格和下限价格存储于中央服务器,所述交易终端机读取所述商品信息和所述上限价格和下限价格,并在所述显示单元显示,所述商品随机成交价格由所述交易终端机生成(相当于处理模块,得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在终端显示所述调整后的订单金额),并由交易终端机将成交信息传送给所述中央服务器。
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2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2中所述订单信息包含商户标识和支付账户;预设的交易特征参数还包括:商户标识、支付账户提交订单的次数、支付资金账户的类别和商户的地区信息,或多个交易特征参数的任意组合;在订单处理装置中,确定预设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并根据所述参数值确定削减范围,并且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订单信息中的支付账户登录的终端发送支付成功通知,所述支付成功通知中携带有第一削减值和调整后的订单金额。而对比文件2中在交易终端机进行支付,产生一个在商品设定上限价格与设定下限价格之间的随机成交价格,并且成交信息由交易终端生成并将其传送给服务器。权利要求2中还包括处理模块用于将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减去所述第一削减值以得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终端弹出提示界面,在所述提示界面中显示所述第一削减值;(2)确定模块还用于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则根据预设的总削减值和所述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确定当前的剩余削减值;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和当前的剩余削减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如果在预设时长的历史时段内的削减值总和小于预设阈值,则基于预先存储的至少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值范围的对应关系,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从所述支付账户对应的支付资金账户扣除所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获取所述商户标识对应的商户资金账户,向所述商户资金账户打入调整前的订单金额。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2实际要解决的问题是:(1)订单信息以及交易特征参数具体包括哪些;在什么设备上获取削减值;如何使用户知晓本次交易的削减值、实际支付金额及交易成功的信息;(2)如何确定削减值范围以及用户和商家分别支付和获得多少金额。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1):
首先,订单信息中包含与订单处理相关的信息,包括商户标识和支付账户,并且商户标识、支付次数、账户类别、商户信息是交易过程中常规的交易信息;将交易信息在终端中进行显示,以使用户能够获取交易的相关信息,如原始价格、折扣或优惠金额,以及通过订单金额减去第一削减值得到的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等,均属于根据需要向用户反馈交易信息的惯用手段;
其次,由上文中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可知,其公开了在交易终端机上存储商品对应的上限价格和下限价格,随机产生一个在商品设定上限价格与设定下限价格之间的随机成交价格,并由交易终端机将成交信息传送给中央服务器,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交易信息的生成可以在交易终端或在订单处理装置端执行,是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定的,并且在支付成功时,由完成交易的一端设备将支付成功通知发送给相应的另一端设备,其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2):
首先,当预设时间段内,削减值总和大于预设阈值时,说明优惠金额已经基本用完,剩余优惠额度不多;在预设时间段内,削减值总和小于预设阈值时,说明优惠金额还有剩余额度,两种情况均可通过预先设定的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剩余削减值与削减范围的对应关系,基于当前交易参数的参数值和当前剩余削减值,动态调整削减值范围。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根据交易的相关信息以及预先设置的削减规则,如优惠或折扣的方案,对所述交易中的削减值进行计算以确定本次交易的实际金额,属于基于预先设置的交易规则实现的交易过程,而不属于技术上的改进或贡献;
其次,对于用户而言,在获知削减值后,从支付账户扣除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对于商家而言,在产生大量优惠信息的支付过程中,为了免于商家利益受损,在优惠活动开始前,商家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协商优惠资金的分配,优惠活动开始后,应按照事先预定的资金分配规则,将调整前的订单金额打入商户资金账户,这是商业交易中人为设定的利益分配规则,其未做出任何技术上的贡献。
综上,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3。预先存储的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与削减目标值的对应关系,既可以是参数值与削减范围之间的对应,也可以是参数值与削减目标值之间的对应,还可以是参数值与固定削减值对应,这属于根据交易需要、基于商业规则的交易实现过程,而不属于技术上的改进或贡献。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3-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4、权利要求5是与权利要求1的系统对应的方法权利要求,权利要求6-8是与权利要求2-4的装置对应的方法权利要求,基于上文中针对权利要求1-4的评述相应的理由,权利要求5-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答复:
对于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所陈述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针对意见陈述(1),由上文中针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对比文件2公开了根据订单信息确定一个交易参数的参数值,并且隐含公开了交易特征参数包含订单金额,而商户标识、支付账户提交订单的次数、支付资金账户的类别、商户的地区信息,均是支付交易过程中常规的交易信息;
针对意见陈述(2)、(4),由上文中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可知,其公开了在每次确定订单金额时,通过随机产生的商品设定上限价格与下限价格之间的随机成交价格来确定,即公开了基于一个交易特征参数的参数值确定对应的第一削减值范围,在第一削减值范围内,随机选取第一削减值。虽然对比文件2中确定出的价格范围是一定的,但随着消费者历史消费数据的增加或变化,在考虑到优惠削减值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根据剩余削减值设定每次交易过程中商品价格削减规则,从而保证优惠削减总额固定不变,这是根据需要设置的交易规则,其未做出任何技术上的贡献;
针对意见陈述(3),将订单信息中的订单金额减去第一削减值,得到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得到削减值后,对其进行分配,对于用户而言,直接在支付账户扣除优惠后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对于商家而言,在产生大量优惠信息的支付过程中,为了免于商家利益受损,在优惠活动开始前,商家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协商优惠资金的分配,优惠活动开始后,应按照事先预定的资金分配规则,将优惠调整前的订单金额打入商户资金账户,这是商业交易中根据需要设置的利益分配规则,其未做出任何技术上的贡献。
综上,对于复审请求人的陈述意见,合议组不予支持。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5月3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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