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能减小损耗的变压器-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能减小损耗的变压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0508
决定日:2020-01-09
委内编号:1F287115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710296627.X
申请日:2017-04-28
复审请求人:浙江宝威电气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李素娟
合议组组长:刘平
参审员:倪光勇
国际分类号:H01F36/00,H01F6/06,H01F6/04,H01F27/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具有区别技术特征,而该区别技术特征的一部分特征被其他现有技术公开,一部分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惯用手段或者是容易想到的,而且该区别技术特征在本申请中起到的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见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则该项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710296627.X,名称为“一种能减小损耗的变压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浙江宝威电气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7年04月28日,公开日为2017年08月18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9年03月28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JPH0256905A,公开日为1990年02月26日)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电力设备为变压器,腔室内设有保温件,超导线为铋系超导线;回收装置包括壳体、与所述排气管相连的压缩器、用于驱动压缩器动作的驱动件及一端与所述压缩器相连的回流管,驱动件与压缩器通过一连接器相连;(2)回流管的散热结构;(3)引出部件的连接和隔离结构。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在对比文件2公开了具有铁芯和绕组结构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该电力设备用于变压器中。设置保温件以及采用铋系超导线是本领域经常采用的技术手段。为了对氮进行换相,采用压缩机压缩、设置压缩机驱动器以及采用连接器将驱动和压缩器互连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区别技术特征(2)被对比文件4(CN103470577A,公开日为2013年12月25日)公开。区别技术特征(3)的一部分特征被对比文件6(WO2016005882A1,公开日为2016年01月14日)公开,一部分特征属于本领域常规设置方式。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7年04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3段、说明书附图图1-图3、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01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能减小损耗的变压器,包括箱体(1)和设于箱体内的绕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绕组包括铁芯和绕设于铁芯上的铋系超导线(2);所述箱体内设有液氮(3),所述绕组至少部分浸于所述液氮中;所述箱体(1)包括外层(11)和内层(12),所述内、外层之间形成一腔室(4),所述腔室(4)为真空室,该腔室内设有保温件(5);所述内层(12)连接一用于将箱体(1)内的气体排出的排气管(6),所述排气管(6)连接一回收装置;所述回收装置包括壳体(51)、与所述排气管相连的压缩器(52)、用于驱动压缩器动作的驱动件(53)及一端与所述压缩器相连的回流管(54),该回流管(54)另一端连通至所述箱体(1);所述驱动件(53)与所述压缩器(52)通过一连接器(7)相连;所述回流管(54)为弯曲状设置,所述壳体(51)上设有多个散热窗口(55),所述回流管(54)靠近于所述散热窗口(55)的一侧上间隔的设有多个散热片(56),所述箱体(1)上设有一接线柱(11),所述绕组通过一引出部件与该接线柱(11)电连,所述引出部件包括由所述铋系超导线(2)延伸出的引线(81)和与所述接线柱相连的导电铜(82);所述导电铜(82)设于所述腔室内,并埋设于所述保温件(5)内,所述引线与导电铜(82)的连接处设有一隔离板(83),该隔离板(83)设于所述腔室内,并埋设于所述保温件(5)内。”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6月1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说明书中的特征“所述铋系超导线包括铜载体和铋系超导线本体,所述铜载体为市面上直接采购的铜线,所述铋系超导线本体为两根,分别埋设或者嵌设在铜载体内”加入到权利要求1中,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共包含权利要求1项)。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2、4、6均未公开保温件,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2、4、6得到技术启示在真空腔室内设置保温件,也无启示使箱体包括内外层,其之间形成真空室;(2)本申请中设置有绕组,导线为铋系超导线,包括铜载体和铋系超导线本体,超导线本体为两根,分别埋设在铜载体内;(3)回收装置包括壳体、与排气管连接的压缩器,驱动件、回流管,并设置有散热结构;(4)包含引出部件以及隔离结构。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能减小损耗的变压器,包括箱体(1)和设于箱体内的绕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绕组包括铁芯和绕设于铁芯上的铋系超导线(2);所述箱体内设有液氮(3),所述绕组至少部分浸于所述液氮中;所述箱体(1)包括外层(11)和内层(12),所述内、外层之间形成一腔室(4),所述腔室(4)为真空室,该腔室内设有保温件(5);所述内层(12)连接一用于将箱体(1)内的气体排出的排气管(6),所述排气管(6)连接一回收装置;所述回收装置包括壳体(51)、与所述排气管相连的压缩器(52)、用于驱动压缩器动作的驱动件(53)及一端与所述压缩器相连的回流管(54),该回流管(54)另一端连通至所述箱体(1);所述驱动件(53)与所述压缩器(52)通过一连接器(7)相连;所述回流管(54)为弯曲状设置,所述壳体(51)上设有多个散热窗口(55),所述回流管(54)靠近于所述散热窗口(55)的一侧上间隔的设有多个散热片(56),所述箱体(1)上设有一接线柱(11),所述绕组通过一引出部件与该接线柱(11)电连,所述引出部件包括由所述铋系超导线(2)延伸出的引线(81)和与所述接线柱相连的导电铜(82);所述铋系超导线(2)包括铜载体(21)和铋系超导线本体(22),所述铜载体(21)为市面上直接采购的铜线,所述铋系超导线本体(22)为两根,分别埋设或者嵌设在铜载体(21)内;所述导电铜(82)设于所述腔室内,并埋设于所述保温件(5)内,所述引线与导电铜(82)的连接处设有一隔离板(83),该隔离板(83)设于所述腔室内,并埋设于所述保温件(5)内。”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6月25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本申请的保温件设置在真空层中,用于进一步阻止热交换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真空层设置保温件为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具有超导线的技术方案,而铋系超导线是常规的超导线类型。在铜载体中嵌设超导线是常见的超导线制作方法。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内外层构成真空腔室的结构。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回收装置、排气管和回流管,虽然未公开压缩机和驱动装置,但将氮进行相变换采用压缩机实现,是常规手段,采用驱动件驱动压缩机也是常见设置。对比文件6公开了在引出部件设置隔离结构。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10月1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其中对比文件6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具体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6(WO2016005882A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保温件,隔离板埋设于保温件内;(2)回收装置,回收装置包括壳体,与所述排气管相连的压缩器,用于驱动压缩器动作的驱动件及一端与所述压缩器相连的回流管,该回流管另一端连通至所述箱体,所述驱动件与所述压缩器通过一连接器相连,所述回流管为弯曲状,壳体上设有多个散热窗口,回流管靠近所述散热窗口的一侧上间隔的设有多个散热片;(3)铋系超导体包括铜载体以及铋系超导体本体,分别埋设或者嵌设在铜载体内,铜导体设于腔室内。区别技术特征(1)的一部分特征是本领域惯用手段,一部分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6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区别技术特征(2)的一部分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一部分特征被对比文件4公开,其余部分特征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或常规设置方式;区别技术特征(3)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6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6公开了一种高温超导装置,具体为电力超导变压器,明确公开了通过设置内、外层之间的真空层,防止外部热量传递到箱体中,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的热绝缘,在真空室设置保温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在保温件的功能都公知的前提下,在真空室内增加保温件达到更好隔热的效果是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2)对比文件6公开了,装置21的高温超导包括Bi2223或者REBCO 高温超导的绕组,装置21为超导磁体、超导故障电流限制器或者超导储值电感,也就是公开了导线为铋系超导线。而至于是包括铜载体或者铁载体,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选择何种载体,这种材料的选择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实现的,在超导材料确定的前提下,选择哪种载体不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在铜载体中嵌设超导线是本领域常见的超导制作方法。因此,将铜导体设于腔室内也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3)对比文件2公开的一种超导电力装置,其中包含对氮气的回收装置,包括将箱体内的蒸汽排出的排气管9b,排气管9b连接回收装置。再将气体状态的氮气回收过程中,需要将其转换成液氮的状态,自然会用到压缩器,驱动件,回流管并设置散热结构。在对比文件4公开的液压油冷却器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其冷却装置结合到对比文件2的回收装置,实现回收的功能。本申请中也是利用将气体的氮气冷却变成液氮,同样也是利用了这种冷却原理,因此,这与对比文件4的原理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对比文件4得到技术启示,采用这种冷却方式;(4)对比文件6公开了热绝缘的盘39,且明确公开了该热绝缘的盘39起到热绝缘作用,从而可以防止外部电流引线的热量传递至变压器内部,也即是该热绝缘的盘39就是隔离结构。还公开了,HTS(高温超导)装置被从HTS装置21延伸至容器23外环境的电流引线组件34联接(相当于绕组通过引出部件与接线柱电连)。电流引线组件34包裹有热绝缘体的电绝缘铜导体(相当于其包括铋系超导体延伸出的引线和与接线柱相连的导电铜)。本申请将现有技术中的各个技术特征组合起来,构成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其技术效果是可以预期的,并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在对比文件6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4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1月27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1中增加特征“所述散热窗口为横向设置,所述散热片为纵向设置,所述排气管的一端穿入所述箱体内,且位于所述隔离板的一侧,所述回流管穿入所述箱体内的一端位于所述排气管的下方,且管口朝下”。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共包括权利要求1项)
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6具有多个区别技术特征,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使得导电铜产生的热量完全无法对铋系超导线产生影响。(1)通过安装接线柱连接导电铜,隔离板可以隔离热量;再通过将导电铜埋设在保温件内进一步减小导电铜产生的热量的传递;将排气管伸入箱体内,可以快速的将传导到箱体内的热量排出,排气管内的氮气在压缩器、驱动件、连接器及回流管的配合下,重新变成液氮,降低了温度;同时将回流管设置为弯曲状,并设置多个散热窗口和散热器,起到快速冷却的作用。(2)铋系超导线由两根铋系超导线本体埋设在铜载体中,当产生瞬间大电流时,导电温度急剧升高,输出电流减小,而铜线的电流输出率小于铋系超导线本体的电流输出率,可遏制变压器瞬间输出大电流,保护电器。(3)对比文件2仅公开了超导电力装置回收氮气的概念,没有公开回收装置的具体结构,对比文件4仅公开了散热窗和散热片,对比文件6仅公开了隔离板,其仅仅公开了单个技术特征,没有公开其相互之间的配合,因此不能结合评述其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能减小损耗的变压器,包括箱体(1)和设于箱体内的绕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绕组包括铁芯和绕设于铁芯上的铋系超导线(2);所述箱体内设有液氮(3),所述绕组至少部分浸于所述液氮中;所述箱体(1)包括外层(11)和内层(12),所述内、外层之间形成一腔室(4),所述腔室(4)为真空室,该腔室内设有保温件(5);所述内层(12)连接一用于将箱体(1)内的气体排出的排气管(6),所述排气管(6)连接一回收装置;所述回收装置包括壳体(51)、与所述排气管相连的压缩器(52)、用于驱动压缩器动作的驱动件(53)及一端与所述压缩器相连的回流管(54),该回流管(54)另一端连通至所述箱体(1);所述驱动件(53)与所述压缩器(52)通过一连接器(7)相连;所述回流管(54)为弯曲状设置,所述壳体(51)上设有多个散热窗口(55),所述回流管(54)靠近于所述散热窗口(55)的一侧上间隔的设有多个散热片(56),所述箱体(1)上设有一接线柱(11),所述绕组通过一引出部件与该接线柱(11)电连,所述引出部件包括由所述铋系超导线(2)延伸出的引线(81)和与所述接线柱相连的导电铜(82);所述铋系超导线(2)包括铜载体(21)和铋系超导线本体(22),所述铜载体(21)为市面上直接采购的铜线,所述铋系超导线本体(22)为两根,分别埋设或者嵌设在铜载体(21)内;所述导电铜(82)设于所述腔室内,并埋设于所述保温件(5)内,所述引线与导电铜(82)的连接处设有一隔离板(83),该隔离板(83)设于所述腔室内,并埋设于所述保温件(5)内;所述散热窗口(55)为横向设置,所述散热片为纵向设置;所述排气管(6)的一端穿入所述箱体(1)内,且位于靠近所述隔离板(83)的一侧;所述回流管(54)穿入所述箱体(1)内的一端位于所述排气管(6)的下方,且管口朝下。”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1月27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共包含权利要求1项)。经审查,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申请日2017年04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3段、说明书附图图1-图3、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11月2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具有区别技术特征,而该区别技术特征的一部分特征被其他现有技术公开,一部分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惯用手段或者是容易想到的,而且该区别技术特征在本申请中起到的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见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则该项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决定所使用的对比文件为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所使用的对比文件2、4、6,即:
对比文件2:JPH0256905A,公开日为:1990年02月26日;
对比文件4:CN103470577A,公开日为:2013年12月25日;
对比文件6:WO2016005882A1,公开日为:2016年01月14日。
其中,对比文件6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1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能减小损耗的变压器,对比文件6公开了一种低温冷却浸没在液体制冷剂中的高温超导装置,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说明书第17-27段,34-35段,55-56段,图1,图5):一种高温超导设备20,包括浸没在液体制冷剂22中的高温超导装置21,液体制冷剂为液氮,装置21的高温超导体包括Bi2223或者REBCO高温超导的绕组,装置21为超导磁体、超导故障电流限制器或者超导储值电感,在本申请中具体为超导电力变压器,包括铁磁芯以及HTS(高温超导)线圈。液体制冷剂22容纳于用作低温恒温器的热绝缘容器23(相当于箱体)中,具有外壁24,内壁25,它们之间是真空空间26。设备20还具有清除线路63(相当于排气管),从上隔室42清除容器23的空气和水蒸气,清除线路63的一端伸入到热绝缘容器内(相当于排气管的一端穿入所述箱体内)。HTS装置被从HTS装置21延伸至容器23外环境的电流引线组件34联接(相当于绕组通过引出部件与接线柱电连)。电流引线组件34包裹有热绝缘体的电绝缘铜导体(相当于其包括铋系超导体延伸出的引线和与接线柱相连的导电铜)。在容器内部,电流引线组件34的中间设置有热绝缘的盘39(相当于隔离板)。该高温超导设备也是通过隔离板保证电流引线与变压器容器之间的热绝缘,防止外部电流引线的热量传递至变压器内部。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比文件6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保温件,隔离板埋设于保温件内;(2)回收装置,回收装置包括壳体,与所述排气管相连的压缩器,用于驱动压缩器动作的驱动件及一端与所述压缩器相连的回流管,该回流管另一端连通至所述箱体,所述驱动件与所述压缩器通过一连接器相连,所述回流管为弯曲状,壳体上设有多个散热窗口,回流管靠近所述散热窗口的一侧上间隔的设有多个散热片;(3)铋系超导体包括铜载体以及铋系超导体本体,分别埋设或者嵌设在铜载体内,铜导体设于腔室内;(4)所述散热窗口为横向设置,所述散热片为纵向设置,排气管位于所述隔离板的一侧,所述回流管穿入所述箱体内的一端位于所述排气管的下方,且管口朝下。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更好的保证超导变压器低温运行,同时充分循环利用氮,选择更好的实现超导性能的材料。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在对比文件6已经公开将高温超导设备,具体为变压器,浸在真空腔室的液氮环境中以减少变压器损耗。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阻止液氮所处的冷却室与外界发生热交换,保证液氮环境中电力变压器的超导运行,通过在真空室内设置一层保温件可以更好的隔绝热交换,保持液氮持续低温运行,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惯用手段,属于公知常识。同时,对比文件6还公开了(说明书第17-27段,34-35段,55-56段,图1,图5),为了更好的保证电流引线与变压器容器之间的热绝缘,防止外部电流引线的热量传递至变压器内部,设置了热绝缘的盘,也就是隔离板,相应地保温件与热绝缘的盘之间的连接关系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也是容易实现的。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超导电力装置,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说明书第1栏第1行-第2栏第15行,图1-2):超导电力装置包括箱体和设于箱体内的超导线圈(相当于绕组),线圈包括铁芯和绕设于铁芯上的超导线,箱体内设有液氮4,线圈全部浸于液氮4中,箱体包括真空容器5(相当于外层)和液氮容器3(相当于内层),液氮容器3和真空容器5之间形成一腔室,腔室为真空室,液氮容器3连接一用于将箱体内的蒸汽排出的排气管9b,排气管9b连接一回收装置,该回收装置包括液体注入管9a(相当于回流管),该液体注入管9a另一端连通至箱体,箱体上设有一接线柱8,所述超导绕组2通过绕组2延伸的引线与接线柱8电连接。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在超导电力装置上连接回收装置的技术方案。至于回收装置的具体结构,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都知晓,氮气回收冷却通常需要压缩机、驱动电机、排气管、回流管,散热装置,通常包括以下过程,气体状态的氮气进行回收时,氮气通过排气管进入压缩机,压缩机在驱动电机的带动下工作,冷却之后的液氮通过回流管的一端返回到箱体内被再次利用。而回收装置包括箱体以及回流管为弯曲状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置方式。
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液压油冷却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说明书0019段,图1-4):该液压油冷却器包括壳体1,设置在壳体1内的蛇形铜质散热管2(即弯曲状的管道),壳体1上设有多个散热窗6(相当于散热窗口),散热管2外壁间隔的设有多个环形散热片7,由于为环形结构散热片,则在靠近散热窗6的一侧上必然也具有散热片的结构。且其在对比文件4中也是为了增强冷却器的冷却性能,因此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有技术启示将对比文件4的散热结构与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回收装置结合,应用到对比文件6中的高温超导设备。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对于铋系超导体的具体结构,铜载体或是铁载体都是超导材料最常见的载体之一,而且在铜载体中嵌设超导线是本领域常见的超导制作方法之一。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选择何种载体材质,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惯用手段。在超导材料已确定的前提下,选择铜载体也未产生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将铜导体设于腔室内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4),散热窗口和散热片的设置方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的,不管横向设置或者纵向设置都同样实现散热的功能,没有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排气管位于隔离板的具体位置也可根据散热装置的具体布局而设置,回流管是用于回流液氮的,所以对其如何设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惯用技术手段,为了将液氮更好的流回到箱体内,实现液氮的回收利用,容易想到将其管口朝下设置。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6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3、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6具有多个区别技术特征,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使得导电铜产生的热量完全无法对铋系超导线产生影响。具体为:
(1)通过安装接线柱连接导电铜,隔离板可以隔离热量;再通过将导电铜埋设在保温件内进一步减小导电铜产生的热量的传递;将排气管伸入箱体内,可以快速的将传导到箱体内的热量被排出,排气管内的氮气在压缩器、驱动件、连接器及回流管的配合下,重新变成液氮,降低了温度;同时将回流管设置为弯曲状,并设置多个散热窗口和散热器,起到快速冷却的作用。
(2)铋系超导线由两根铋系超导线本体埋设在铜载体中,当产生瞬间大电流时,导电温度急剧升高,输出电流减小,而铜线的电流输出率小于铋系超导线本体的电流输出率,可遏制变压器瞬间输出大电流,保护电器。
(3)对比文件2经公开了超导电力装置回收氮气的概念,没有公开回收装置的具体结构,对比文件4仅公开了散热窗和散热片,对比文件6仅公开了隔离板,其仅仅公开了单个技术特征,没有公开其相互之间的配合。
对此,合议组认为:
对比文件6的技术方案也是解决高温超导体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热量的技术问题。
(1)对比文件6公开了:设备20还具有清除线路63(相当于排气管),从上隔室42清除容器23的空气和水蒸气,清除线路63的一端伸入到热绝缘容器内(相当于排气管的一端穿入所述箱体内)。其作用也是快速的将传导到箱体内的热量排出去。同时,对比文件6还公开了,为了更好的保证电流引线与变压器容器之间的热绝缘,防止外部电流引线的热量传递至变压器内部,设置了热绝缘的盘,也就是相当于隔离板,用于隔离热量。本领域技术人员都知晓,氮气回收冷却通常需要压缩机、驱动电机、排气管、回流管,散热装置,通常包括以下过程,气体状态的氮气进行回收时,氮气通过排气管进入压缩机,压缩机在驱动电机的带动下工作,冷却之后的液氮通过回流管的一端返回到箱体内被再次利用。回流管为弯曲状以及设置多个散热窗口和散热器,提高散热效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置方式,技术效果也是可预期的。
(2)铜载体或是铁载体都是超导材料最常见的载体之一,而且在铜载体中嵌设超导线是本领域常见的超导制作方法之一。铜线的电流输出率小于铋系超导线本体的电流输出率,可遏制变压器瞬间输出大电流,这是材质本身具有的特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选择载体材质,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惯用手段。在超导材料已确定的前提下,选择铜载体也未产生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
(3)本申请将现有技术的特征组合在一起,相互之间的配合仅是常规的简单连接,这些组合仅仅是现有技术的简单组合,并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这些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经过简单变形即可实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这样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陈述意见不具有说服力。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3月2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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