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加工用夹紧装置及加工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926
决定日:2020-01-08
委内编号:1F26720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820986.6
申请日:2016-09-13
复审请求人: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杨慧慧
合议组组长:王蕊
参审员:陈怡
国际分类号:B23Q3/06(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具有区别技术特征,而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820986.6,名称为“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加工用夹紧装置及加工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09月13日,公开日为2016年11月3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1月06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06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2016年09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39段(第1-7页)、说明书附图图1-图2(第1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驳回决定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204711610U 公告日:2015年10月21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包括对减速器箱盖进行装夹的装夹工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装夹工序中使用夹紧装置,夹紧装置包括倾斜设置的底板以及设置于底板上且用于对减速器箱盖定位的定位机构和用于压紧减速器箱盖的压紧机构,定位机构包括垂直设置于底板上的若干个支撑钉,支撑钉的顶面为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平面;
所述压紧机构包括垂直设置于所述底板上的第一支撑柱和套设在第一支撑柱上的压板,压板由设在第一支撑柱上的锁紧螺母锁紧,第一支撑柱上并套设有用于对压板施加作用力的圆柱螺旋弹簧;
压板呈Y形结构,其具有两个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紧臂,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在减速器箱盖的端部两侧对减速器箱盖施加压力;
所述压紧机构还包括套设于所述第一支撑柱上第一垫圈、第二垫圈和第三垫圈,第一垫圈和第二垫圈夹紧在压板与锁紧螺母之间,第三垫圈夹紧在压板与圆柱螺旋弹簧之间,第一垫圈为球面垫圈,第二垫圈为锥面垫圈;
装夹工序包括步骤:
S1、将夹紧装置安装在机床上;
S2、使用夹紧装置上的定位机构完成减速器箱盖的定位,定位机构包括若干个顶面为平面的支撑钉,减速器箱盖以其底面安放在支撑钉形成的支承平面上;
S3、使用夹紧装置上的压紧机构完成减速器箱盖的装夹固定;
在步骤S3中,减速器箱盖完成装夹后,减速器箱盖上的安装孔加工面处于水平状态且与机床上刀具的轴线相垂直;开动机床进行钻孔攻螺纹工序,在钻孔和攻丝时,机床上的刀具只需沿竖直方向向下移动并旋转,直至在安装孔加工面上钻出内螺纹孔。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钉在所述底板的顶面上共设置六个,且六个支撑钉呈两列布置。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压板上设有用于让第一支撑柱穿过的长形孔,长形孔沿压板长度方向延伸。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紧机构还包括垂直设置于所述底板上且用于对所述压板提供支撑力的第二支撑柱。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压板的压紧臂的端部设有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垫,压垫采用尼龙材质制作。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垫圈位于第二垫圈的上方,所述第三垫圈为平垫圈。
7. 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机构还包括设在所述底板上的两个定位销,其中一个为圆形定位销,另一个为菱形定位销。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形定位销和所述菱形定位销分别与一列所述支撑钉处于同一直线上。
9. 根据权利要求4至6任一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压板上设有让第二支撑柱的顶部嵌入的防旋槽,防旋槽为在压的底面上开始朝向压板7内部凹入形成的凹槽,防旋槽为沿压板的长度方向延伸的长槽,防旋槽的宽度与第二支撑柱的直径大致相等。
10. 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压紧机构设置于减速器箱盖长度方向上的两端位置处,在步骤S2中,压紧机构在减速器箱盖的两端将减速器箱盖压紧在由支撑钉形成的支撑平面上。”
驳回决定指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是:本申请用于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压板呈Y形结构,其具有两个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紧臂,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在减速器箱盖的端部两侧对减速器箱盖施加压力;压紧机构还包括套设于第一支撑柱上第一垫圈和第三垫圈,第一垫圈夹紧在压板与锁紧螺母之间,第三垫圈夹紧在压板与圆柱螺旋弹簧之间,第一垫圈为球面垫圈;减速器箱盖上的安装孔加工面处于水平状态且与机床上刀具的轴线相垂直;钻孔并攻螺纹,在安装孔加工面上钻出内螺纹孔。但是,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5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其余未公开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4、7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从属权利要求3、6、8-10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针对申请人的意见陈述,驳回决定进一步指出:(1)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扩大接触面积有利于更稳定的固定效果,具体地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所要压紧工件的结构而具体将压板的形状设置为Y形,设置具有两个压紧臂,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施加压力,确保受力均匀是可作出的具体设定方式,并可预料其技术效果;(2)对比文件1公开了套设于所述支撑柱6上且位于所述压板4与所述锁紧螺母14之间的锥面垫片15,其设置垫片从而保证螺母的锁紧效果,从而可以达到本申请所声称的技术效果;(3)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发动机缸盖钻攻电热丝孔加工用夹具,其公开了一种盖板孔加工用夹紧装置,其采用倾斜设置的面板,在面板上通过支撑块以及压板实现工件固定, 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加工时工件装夹固定的技术问题时,容易想到采用对比文件1的夹具实现,该转用无需克服技术障碍,并可预料其装夹效果。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在权利要求1中加入说明书中的内容“第一垫圈位于第二垫圈的上方”,并将“第二垫圈为锥面垫圈”修改为“第二垫圈为与球面垫圈相配合的锥面垫圈”。复审请求人认为:(1)复审请求人针对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修改文本后,未进行再次听证,也不再给予复审请求人对新的技术方案进行陈述意见的机会,直接予以驳回,而且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在之前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并未告知过请求人,包含新的理由和证据,不符合听证原则;(2)对比文件1中并未明确记载这种发动机缸盖钻攻电热丝孔加工用夹具能够用于减速器箱盖在进行观察孔盖板安装孔加工时的装夹固定,发动机缸盖与减速器箱盖是两种不同结构的工件,因此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1中的发动机缸盖钻攻电热丝孔加工用夹具就能够用于减速器箱盖在进行观察孔盖板安装孔加工时的装夹固定,该夹具也不能用于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中来对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进行装夹固定。且在看到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为了实现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在进行螺纹孔加工时的装夹固定,仅能想到设置现有技术中已经存在的夹具,而不会去寻求更优异的解决之道,这并非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具备的能力;(3)对比文件1中的锁紧螺母14带有锥面垫片15,锥面垫片15设置在锁紧螺母14下,可以起到保护的作用。而在本申请中,第一垫圈和第二垫圈夹紧在压板与锁紧螺母之间且第一垫圈位于第二垫圈的上方,第一垫圈为球面垫圈,第二垫圈为锥面垫圈,第一垫圈与第二垫圈相配合可以避免锁紧螺母松动,起到防松效果,从而可以提高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夹紧的可靠性。对比文件1中的锥面垫片15的设置方式、作用与本申请中的第一垫圈与第二垫圈的设置方式并不相同;(4)夹紧装置的压紧机构的压板大致呈Y形结构,其具有两个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紧臂,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在减速器箱盖的端部两侧对减速器箱盖施加压力,确保减速器箱盖受力均匀,提高减速器箱盖装夹固定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因此权利要求1-10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05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1与该申请中的夹具结构相似,在定位夹紧方式相同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有动机将对比文件1中的发动机缸盖钻攻电热丝孔的夹具应用至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中的,这并不存在技术障碍;至于复审请求人所述的该申请中垫片的防松设计,利用螺栓与压板配合对工件进行夹紧时,防松的设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必然要考虑的,而采用垫片以对螺栓进行防松也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至于该申请中设置多个垫片配合也仅是提高了防松的效果,其技术手段和技术效果都是可预期的,并不存在有创造性的设计。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6月27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是:(1)本申请用于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压板呈Y形结构,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紧臂为两个,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在箱盖的端部两侧对箱盖施加压力;(2)压紧机构还包括套设于第一支撑柱上第一垫圈和第三垫圈,第一垫圈为球面垫圈,第一垫圈位于第二垫圈上方、压板下方且两者相配合,第三垫圈夹紧在压板与圆柱螺旋弹簧之间;(3)装夹后减速器箱盖上的安装孔加工面处于水平状态且与机床上刀具的轴线相垂直,并在安装孔加工面上钻出内螺纹孔。但是,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均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9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其余未公开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4-5、7、10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从属权利要求3、6、8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一步指出:(1)专利法第38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本申请针对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对权利要求书再次修改,由于该修改涉及同类缺陷,并且仍然存在足以用已通知过申请人的理由和证据予以驳回的缺陷,因此为了兼顾听证原则和程序节约原则,可以直接作出驳回决定;(2)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发动机缸盖的夹具,便于在钻攻加工时对缸盖装夹固定,减速器箱盖与缸盖属于类似的动力机构的箱体盖板,为了便于对减速器盖板钻攻时固定,选择对比文件1中的夹具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对比文件1同时也公开了发动机缸盖的装夹步骤,用于钻攻加工缸盖顶面电热丝孔,且在钻攻加工中使用了该夹具,而且该夹具与本申请中的夹具结构大致相同,因而对比文件1中电热丝孔的加工方法用于减速器箱盖的钻攻加工中是容易想到的,而且针对具体的夹持对象,相应改进夹具结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做到的;(3)垫片具有防松止动、受力均匀、保护连接件表面等作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支撑柱上套设锥面垫片,锥面垫片位于压板和锁夹螺母之间,锥形垫片本身就起到了紧固防松的作用,且在本领域工装中球形垫圈与锥形垫圈通常配合在一起使用,具有自动调位作用,使得在工装中螺母与连接件之间可以自动定心调整位置并使与螺母连接的部件受力均匀,因此在压紧机构中将第一垫圈、第三圈套于第一支撑柱上,并且第一垫圈为球面垫圈,第一垫圈位于第二垫圈上方、压板下方且两者相配合,及第三垫圈夹紧在压板与圆柱螺旋弹簧之间起到防松保护作用,这都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4)对于压板的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压板与工件之间扩大接触面积、多点接触有利于更稳定的压持固定效果,具体地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所要压紧工件的形状结构,如减速器箱盖,容易想到将压板的形状设置为Y形,设置其具有两个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紧臂,使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在减速器箱盖的端部两侧对减速器箱盖施加压力,并可预料其技术效果。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1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将从属权利要求4和9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独立权利要求1中,并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加入了说明书中的内容“第二支撑柱与第一支撑柱相平行且第一支撑柱位于第二支撑柱与支撑钉之间”,同时对从属权利要求重新顺序编号。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中并未明确记载这种发动机缸盖钻攻电热丝孔加工用夹具能够用于减速器箱盖在进行观察孔盖板安装孔加工时的装夹固定,发动机缸盖与减速器箱盖是两种不同结构的工件,因此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1中的发动机缸盖钻攻电热丝孔加工用夹具就能够用于减速器箱盖在进行观察孔盖板安装孔加工时的装夹固定,该夹具也不能用于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中来对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进行装夹固定。且在看到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为了实现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在进行螺纹孔加工时的装夹固定,仅能想到设置现有技术中已经存在的夹具,而不会去寻求更优异的解决之道,这并非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具备的能力;(2)对比文件1公开的夹具的作用与本申请中的夹紧装置的作用并不相同,而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夹具用于装夹减速器箱盖,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现有技术无法产生合理的成功预期。同时,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支承块10的作用是用于对发动机缸盖提供支撑和定位作用,而本申请中的支撑钉是用于对单级减速器箱盖提供支撑和定位作用,支承块10的作用与支撑钉的作用并不相同,对比文件1中的夹具不能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夹紧装置,同样,支承块10也不能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支撑钉;(3)对比文件1的文字部分并未记载压板4的底面设置了让支撑钉5的顶部嵌入的防旋槽以及防旋槽的具体结构,对于防旋槽的作用更未作出详细说明,仅仅通过对比文件1中的附图2-3并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1的压板设置了与支撑钉相配合的防旋槽,进而也就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支撑钉与防旋槽相配合所起到的作用就是避免压板旋转,提高夹紧的可靠性;(4)对比文件1中的锁紧螺母14带有锥面垫片15,锥面垫片15设置在锁紧螺母14下,可以起到保护的作用。而在本申请中,第一垫圈与第二垫圈相配合可以避免锁紧螺母松动,起到防松效果,对比文件1中的锥面垫片15的设置方式、作用与本申请中的第一垫圈与第二垫圈的设置方式并不相同;(5)夹紧装置的压紧机构的压板大致呈Y形结构,其具有两个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紧臂,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在减速器箱盖的端部两侧对减速器箱盖施加压力,确保减速器箱盖受力均匀,提高减速器箱盖装夹固定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8具备创造性。
合议组在此基础上继续审查并于2019年08月30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是:(1)本申请用于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压板呈Y形结构,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紧臂为两个,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在箱盖的端部两侧对箱盖施加压力;(2)压紧机构还包括套设于第一支撑柱上第一垫圈和第三垫圈,第一垫圈为球面垫圈,第一垫圈位于第二垫圈上方、压板下方且两者相配合,第三垫圈夹紧在压板与圆柱螺旋弹簧之间;第一支撑柱位于第二支撑柱与支撑钉之间,防旋槽的宽度与第二支撑柱的直径大致相等;(3)装夹后减速器箱盖上的安装孔加工面处于水平状态且与机床上刀具的轴线相垂直,并在安装孔加工面上钻出内螺纹孔。但是,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均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其余未公开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权利要求4、6、8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从属权利要求3、5、7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一步指出:(1)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发动机缸盖的夹具,便于在钻攻加工时对缸盖装夹固定, 由于减速器箱盖与缸盖属于类似的动力机构的箱体盖板,因此为了便于对减速器盖板钻攻时固定,选择对比文件1中的夹具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对比文件1同时也公开了发动机缸盖的装夹步骤,用于钻攻加工缸盖顶面电热丝孔,且在钻攻加工中使用了该夹具,而且该夹具与本申请中的夹具结构大致相同,因而对比文件1中电热丝孔的加工方法用于减速器箱盖的钻攻加工中是容易想到的,进一步地针对具体的夹持对象,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与本申请夹具具有大部分相同结构的基础上,相应对夹具结构的适应性改进(比如压板的形状、垫圈的设置等等)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做到的;(2)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夹紧装置作用是相同的,都是为了在钻攻加工时对箱盖进行定位夹持,对比文件1公开了定位机构包括垂直设置于面板3上的八个(落在本申请若干个范围内)支承块10(相当于本申请的支撑钉),支承块10的顶面为用于与发动机缸盖底面接触的平面,该支撑块与本申请支撑钉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对箱盖底面进行支撑,减小支撑平面与箱盖的接触面积,避免定位面平面度过大及加工角度难以准确调整,因而支撑块可以相当于本申请的支撑钉;(3)对比文件1虽然没有文字记载防旋槽,但是三幅附图中明显能看出压板4底面具有一个凹入形成的凹槽,该凹槽还沿着压板的长度方向延伸,支撑钉5的顶端抵顶在凹槽中,作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得出,该凹槽客观上必然能起到防止压板旋转的作用,因此其相当于本申请的防旋槽;(4)垫片具有防松止动、受力均匀、保护连接件表面等作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支撑柱上套设锥面垫片,锥面垫片位于压板和锁夹螺母之间,锥形垫片本身就起到了紧固防松的作用,且在本领域工装中球形垫圈与锥形垫圈通常配合在一起使用,具有自动调位作用,使得在工装中螺母与连接件之间可以自动定心调整位置并使与螺母连接的部件受力均匀,因此在压紧机构中将第一垫圈、第三圈套于第一支撑柱上,并且第一垫圈为球面垫圈,第一垫圈位于第二垫圈上方、压板下方且两者相配合,及第三垫圈夹紧在压板与圆柱螺旋弹簧之间起到防松保护作用,这都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5)对于压板的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压板与工件之间扩大接触面积、多点接触有利于更稳定的压持固定效果,具体地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所要压紧工件的形状结构,如减速器箱盖,容易想到将压板的形状设置为Y形,设置其具有两个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紧臂,使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在减速器箱盖的端部两侧对减速器箱盖施加压力,并可预料其技术效果。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1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具体修改内容如下:将从属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独立权利要求1中,并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加入了说明书中的内容“支撑钉与底板为螺纹连接”;将权利要求7加入到权利要求6中,同时依据说明书第0032段和第0037段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并对权利要求重新编号,形成从属权利要求2-7。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中并未明确记载这种发动机缸盖钻攻电热丝孔加工用夹具能够用于减速器箱盖在进行观察孔盖板安装孔加工时的装夹固定,发动机缸盖与减速器箱盖是两种不同结构的工件,因此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1中的发动机缸盖钻攻电热丝孔加工用夹具就能够用于减速器箱盖在进行观察孔盖板安装孔加工时的装夹固定,该夹具也不能用于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中来对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进行装夹固定。且在看到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为了实现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在进行螺纹孔加工时的装夹固定,仅能想到设置现有技术中已经存在的夹具,而不会去寻求更优异的解决之道,这并非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具备的能力。减速器箱盖与发动机箱盖结构差距明显,发动机缸盖上不需要设置观察孔,对比文件1并未给出任何技术启示;(2)对比文件1公开的夹具的作用与本申请中的夹紧装置的作用并不相同,而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夹具用于装夹减速器箱盖,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现有技术无法产生合理的成功预期。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支承块10的作用是用于对发动机缸盖提供支撑和定位作用,而本申请中的支撑钉是用于对单级减速器箱盖提供支撑和定位作用,支承块10的作用与支撑钉的作用并不相同,对比文件1中的夹具不能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夹紧装置,同样,支承块10也不能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支撑钉;(3)对比文件1的文字部分并未记载压板4的底面设置了让支撑钉5的顶部嵌入的防旋槽以及防旋槽的具体结构,对于防旋槽的作用更未作出详细说明,仅仅通过对比文件1中的附图2-3并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1的压板设置了与支撑钉相配合的防旋槽,进而也就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支撑钉与防旋槽相配合所起到的作用就是避免压板旋转,提高夹紧的可靠性;(4)对比文件1中的锁紧螺母14带有锥面垫片15,锥面垫片15设置在锁紧螺母14下,可以起到保护的作用。而在本申请中,第一垫圈与第二垫圈相配合可以避免锁紧螺母松动,起到防松效果,可见,对比文件1中的锥面垫片15的设置方式、作用与本申请中的第一垫圈与第二垫圈的设置方式并不相同;(5)夹紧装置的压紧机构的压板大致呈Y形结构,其具有两个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紧臂,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在减速器箱盖的端部两侧对减速器箱盖施加压力,确保减速器箱盖受力均匀,提高减速器箱盖装夹固定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如下:
“1. 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包括对减速器箱盖进行装夹的装夹工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装夹工序中使用夹紧装置,夹紧装置包括倾斜设置的底板以及设置于底板上且用于对减速器箱盖定位的定位机构和用于压紧减速器箱盖的压紧机构,定位机构包括垂直设置于底板上的若干个支撑钉,支撑钉的顶面为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平面,支撑钉与底板为螺纹连接;
所述压紧机构包括垂直设置于所述底板上的第一支撑柱和套设在第一支撑柱上的压板,压板由设在第一支撑柱上的锁紧螺母锁紧,第一支撑柱上并套设有用于对压板施加作用力的圆柱螺旋弹簧;
压板呈Y形结构,其具有两个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紧臂,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在减速器箱盖的端部两侧对减速器箱盖施加压力;
所述压板的压紧臂的端部设有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垫,压垫采用尼龙材质制作;
所述压紧机构还包括套设于所述第一支撑柱上第一垫圈、第二垫圈和第三垫圈,第一垫圈和第二垫圈夹紧在压板与锁紧螺母之间且第一垫圈位于第二垫圈的上方,第三垫圈夹紧在压板与圆柱螺旋弹簧之间,第一垫圈为球面垫圈,第二垫圈为与球面垫圈相配合的锥面垫圈;
所述压紧机构还包括垂直设置于所述底板上且用于对所述压板提供支撑力的第二支撑柱,第二支撑柱与第一支撑柱相平行且第一支撑柱位于第二支撑柱与支撑钉之间,压板上设有让第二支撑柱的顶部嵌入的防旋槽,防旋槽为在压的底面上开始朝向压板内部凹入形成的凹槽,防旋槽为沿压板的长度方向延伸的长槽,防旋槽的宽度与第二支撑柱的直径大致相等;
装夹工序包括步骤:
S1、将夹紧装置安装在机床上;
S2、使用夹紧装置上的定位机构完成减速器箱盖的定位,定位机构包括若干个顶面为平面的支撑钉,减速器箱盖以其底面安放在支撑钉形成的支承平面上;
S3、使用夹紧装置上的压紧机构完成减速器箱盖的装夹固定;
在步骤S3中,减速器箱盖完成装夹后,减速器箱盖上的安装孔加工面处于水平状态且与机床上刀具的轴线相垂直;开动机床进行钻孔攻螺纹工序,在钻孔和攻丝时,机床上的刀具只需沿竖直方向向下移动并旋转,直至在安装孔加工面上钻出内螺纹孔。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钉在所述底板的顶面上共设置六个,且六个支撑钉呈两列布置。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压板上设有用于让第一支撑柱穿过的长形孔,长形孔沿压板长度方向延伸。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垫圈为平垫圈。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机构还包括设在所述底板上的两个定位销,其中一个为圆形定位销,另一个为菱形定位销,所述圆形定位销和所述菱形定位销分别与一列所述支撑钉处于同一直线上。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紧装置还包括竖直设置的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相平行且第一支架的高度小于第二支架的高度,底板的一端与第一支架固定连接,另一端与第二支架固定连接;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为底板提供支撑, 使底板呈倾斜状态,底板的顶面与水面平之间的夹角大小和盖板安装孔的轴线与减速箱箱体的底面之间的夹角大小相等,使安装孔加工面呈水平状态,使机床上的刀具沿竖直方向移动即可加工出符合要求的盖板安装孔。
7.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压紧机构设置于减速器箱盖长度方向上的两端位置处,在步骤S2中,压紧机构在减速器箱盖的两端将减速器箱盖压紧在由支撑钉形成的支撑平面上;在步骤S2中,在放置减速器箱盖时,需使圆形定位销和菱形定位销分别插入减速器箱盖的底面上的一个定位孔中,以确保减速器箱盖位置摆放正确。”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 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12日提交了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经核实其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以及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如下:2016年09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39段(第1-7页)、说明书附图图1-图2(第1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9年10月1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
(二)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具体到本案: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发动机缸盖钻攻电热丝孔的夹具及相应的加工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24-0033段、图1-3):包括对发动机缸盖进行装夹的装夹工序,装夹工序中使用夹具(相当于本申请的夹紧装置),夹具包括倾斜设置的面板3(相当于本申请的底板)以及设置于面板3上且用于对发动机缸盖定位的定位机构和用于压紧发动机缸盖的压紧机构,定位机构包括垂直设置于面板3上的八个(落在本申请若干个范围内)支承块10(相当于本申请的支撑钉),支承块10的顶面为用于与发动机缸盖底面接触的平面;
压紧机构包括垂直设置于面板3上的支撑柱6(相当于本申请的第一支撑柱)和套设在支撑柱6上的压板4,支撑柱6位于压板4的中部,压板4由设在支撑柱6上的锁紧螺母14锁紧,支撑柱6上套设有用于对压板4施加作用力的圆柱螺旋弹簧16,圆柱螺旋弹簧16一端抵在压板4上,另一端抵在支撑柱6上所设的台阶面处;
压板呈条形板状结构,其具有一个用于与缸盖接触的压紧臂,各个压板4的压紧臂分别在缸盖的端部对缸盖施加压力(参见说明书第0032段、图2-3);
压板4的压紧臂的端部设有用于与发动机缸盖接触的压垫13,并且压垫13采用尼龙制作;
压紧机构还包括套设于支撑柱6上的锥面垫片15(相当于本申请的第二垫圈为锥面垫圈),锥面垫片15夹紧在压板4与锁紧螺母14之间;压紧机构还包括垂直设置于面板3上且用于对压板4一端提供支撑力的支撑钉5(相当于本申请的第二支撑柱),支撑钉5与支承块10相平行,压板4上设有让支撑钉5的顶部嵌入的防旋槽,防旋槽为在压的底面上开始朝向压板4内部凹入形成的凹槽,防旋槽为沿压板的长度方向延伸的长槽(参见图1-3);
装夹工序包括步骤:
S1、将整个夹具安装在机床上(说明书第0033段);
S2、使用夹具上的定位机构完成缸盖的定位,定位机构包括八个顶面为平面的支承块10,缸盖以其底面安放在支承块10形成的支承平面上;
S3、使用夹具上的压紧机构完成缸盖的装夹固定,即压紧机构中压板4的安装压垫13的端部对缸盖顶面进行接触压紧;
由于缸盖上电热丝孔位置是倾斜的,则压紧机构将缸盖压紧在定位机构上,使缸盖以呈倾斜状态固定,缸盖在装夹后所处的状态符合钻攻电热丝孔加工的要求(说明书第0002段、第0024段),在步骤S3中,缸盖完成装夹后,缸盖加工面上的待加工电热丝孔轴线与机床上刀具的轴线相平行,开动机床进行钻孔攻螺纹工序,在钻孔和攻丝时,机床上的刀具只需沿竖直方向向下移动并旋转,直至在加工面上钻出电热丝孔(对应于本申请的内螺纹孔)。
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1)本申请用于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加工;支撑钉与底板为螺纹连接;压板呈Y形结构,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紧臂为两个,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在箱盖的端部两侧对箱盖施加压力;(2)压紧机构还包括套设于第一支撑柱上第一垫圈和第三垫圈,第一垫圈为球面垫圈,第一垫圈位于第二垫圈上方、压板下方且两者相配合,第三垫圈夹紧在压板与圆柱螺旋弹簧之间;第一支撑柱位于第二支撑柱与支撑钉之间,防旋槽的宽度与第二支撑柱的直径大致相等;(3)装夹后减速器箱盖上的安装孔加工面处于水平状态且与机床上刀具的轴线相垂直,并在安装孔加工面上钻出内螺纹孔。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精准、便捷的加工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发动机缸盖钻攻电热丝孔的夹具及加工方法,便于精准、便捷的对发动机缸盖装夹固定以提高后续电热丝孔钻攻加工的准确性和效率,减速器箱盖与发动机缸盖属于类似的动力机构箱体盖板,为了便于精准、便捷的加工单级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选择对比文件1中的夹具及加工方法用于减速器箱盖盖板安装孔的钻攻加工中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且设置支撑钉与底板螺纹连接,也是本领域常用到的固定方式;对于压板的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压板与工件之间扩大接触面积、多点接触有利于更稳定的压持固定效果,具体地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所要压紧工件的形状结构,如减速器箱盖,容易想到将压板的形状设置为Y形,设置其具有两个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紧臂,使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在减速器箱盖的端部两侧对减速器箱盖施加压力,并可预料其技术效果。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由于垫片具有防松止动、受力均匀、保护连接件表面等作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支撑柱上套设锥面垫片,锥面垫片位于压板和锁夹螺母之间,锥形垫片本身就起到了紧固防松的作用,且在本领域工装中球形垫圈与锥形垫圈通常配合在一起使用,具有自动调位作用,使得在工装中螺母与连接件之间可以自动定心调整位置并使与螺母连接的部件受力均匀,因此在压紧机构中将第一垫圈、第三圈套于第一支撑柱上,第一垫圈为球面垫圈,第一垫圈位于第二垫圈上方、压板下方且两者相配合,及第三垫圈夹紧在压板与圆柱螺旋弹簧之间起到防松保护作用,这都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以及根据压板的形状及其在减速器箱盖的作用位置,第一支撑柱位于第二支撑柱与支撑钉之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得出的布置方式,以及设置防旋槽的宽度与第二支撑柱的直径大致相等使得两者相适配,这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对比文件1中缸盖上待加工的电热丝孔为倾斜的,将缸盖置于面板上后,机床的刀具轴线即与该待加工的电热丝孔轴线平行,由此机床的刀具直接进行进给运动即可加工该孔,而根据减速器箱盖的形状结构,为了机床的刀具能直接在安装孔加工面上垂直钻攻加工出内螺纹孔,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安装孔加工面处于水平状态并与机床上的刀具轴线垂直,机床刀具下移直至在安装孔加工面上钻出内螺纹孔。
由此,在该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公知常识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说明书第0026段、图1-3):支承块10在面板3上共设有八个,且八个支承块10沿缸盖的长度方向分成两排布置(相当于本申请的支撑钉呈两列布置)。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具体根据工件的定位效果以及定位需要,将支撑块的数目设定为六个属于常规设定。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对压板作了进一步的限定,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方便根据待定位工件长度方向的尺寸调节支撑柱的位置,在压板上设有用于与第一支撑柱穿过的长形孔,长形孔沿压板长度方向延伸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而设置第三垫圈为平垫圈从而在压板与圆柱螺旋弹簧之间起到防松保护作用,这属于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为权利要求1-4之一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参见说明书0027-0028段、图1-3):定位机构还包括设在面板3上的两个定位销,其中一个为圆形定位销9,另一个为菱形定位销11。而设置圆形定位销和菱形定位销分别与一列支撑钉处于同一直线上,从而保证减速箱箱盖加工定位更加精确,这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为权利要求5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参见说明书0024-0026段、图1-3):夹具还包括竖直设置的筋板2,筋板2一端的高度小于另一端的高度,筋板2固定在面板3下为面板3提供支撑,使面板3呈倾斜状态,面板3的顶面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和电热丝孔轴线与垂直于缸盖的平面之间的夹角大小相等,使机床上的刀具沿竖直方向移动即可加工出符合要求的电热丝孔。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基础上,根据减速器箱盖的形状结构及安装孔的角度,为了机床的刀具能直接在安装孔加工面上垂直钻攻加工出安装孔,则需在完成减速器箱盖装夹后,底板的顶面与水面平之间的夹角大小和盖板安装孔的轴线与减速箱箱体的底面之间的夹角大小相等,使安装孔加工面呈水平状态,使机床上的刀具沿竖直方向移动即可加工出符合要求的盖板安装孔,这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以及设置竖直平行的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分别固定连接在底板两端,第一支架的高度小于第二支架的高度,而非在面板下端设置顶面倾斜的筋板,这都是本领域使底板处于倾斜状态的常规设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7为权利要求1-4之一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参见说明书0032段、图2-3):两压紧机构设置于发动机缸盖长度方向上的两个对角处(相当于两端位置处),在步骤S2中,压紧机构在发动机缸盖的两端将发动机缸盖压紧在由支承块10形成的支撑平面上;在步骤S2中,在放置发动机箱盖时,需使圆形定位销9和菱形定位销11分别插入发动机箱盖的底面上的一个定位孔中,以确保发动机箱盖位置摆放正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 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
(1)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发动机缸盖的夹具,便于在钻攻加工时对缸盖装夹固定,虽然减速器箱盖与发动机箱盖结构上有不同,但是由于减速器箱盖与缸盖属于类似的动力机构的箱体盖板,都需要在盖体上加工孔,且夹紧装置压持的都是盖体的平面位置后机床刀具向下钻攻孔,因此为了便于对减速器盖板钻攻时固定,选择对比文件1中的夹具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对比文件1同时也公开了发动机缸盖的装夹步骤,用于钻攻加工缸盖顶面电热丝孔,且在钻攻加工中使用了该夹具,而且该夹具与本申请中的夹具结构大致相同,因而将对比文件1中电热丝孔的加工方法用于减速器箱盖的钻攻加工中是容易想到的,进一步地针对具体的夹持对象,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与本申请夹具具有大部分相同结构的基础上,相应对夹具结构的适应性改进(比如压板的形状、垫圈的设置等)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做到的;
(2)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夹紧装置作用是相同的,都是为了在钻攻加工时对箱盖进行定位夹持,对比文件1公开了定位机构包括垂直设置于面板3上的八个(落在本申请若干个范围内)支承块10(相当于本申请的支撑钉),支承块10的顶面为用于与发动机缸盖底面接触的平面,该支撑块与本申请支撑钉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对箱盖底面进行支撑,减小支撑平面与箱盖的接触面积,避免定位面平面度过大及加工角度难以准确调整,因而支撑块可以相当于本申请的支撑钉;
(3)对比文件1虽然没有文字记载防旋槽,但是三幅附图中明显能看出压板4底面具有一个凹入形成的凹槽,该凹槽还沿着压板的长度方向延伸,支撑钉5的顶端抵顶在凹槽中,作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得出,该凹槽客观上必然能起到防止压板旋转的作用,因此其相当于本申请的防旋槽;
(4)垫片具有防松止动、受力均匀、保护连接件表面等作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支撑柱上套设锥面垫片,锥面垫片位于压板和锁夹螺母之间,锥形垫片本身就起到了紧固防松的作用,且在本领域工装中球形垫圈与锥形垫圈通常配合在一起使用,具有自动调位作用,使得在工装中螺母与连接件之间可以自动定心调整位置并使与螺母连接的部件受力均匀,因此在压紧机构中将第一垫圈、第三圈套于第一支撑柱上,并且第一垫圈为球面垫圈,第一垫圈位于第二垫圈上方、压板下方且两者相配合,及第三垫圈夹紧在压板与圆柱螺旋弹簧之间起到防松保护作用,这都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
(5)对于压板的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压板与工件之间扩大接触面积、多点接触有利于更稳定的压持固定效果,具体地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所要压紧工件的形状结构,如减速器箱盖,容易想到将压板的形状设置为Y形,设置其具有两个用于与减速器箱盖接触的压紧臂,使各个压板的两个压紧臂分别在减速器箱盖的端部两侧对减速器箱盖施加压力,并可预料其技术效果。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依法作出以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0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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