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方法、系统及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918
决定日:2020-01-08
委内编号:1F29546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250334.9
申请日:2015-05-14
复审请求人: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郭风顺
合议组组长:李萍
参审员:孙志飞
国际分类号:H04L29/08,H03M13/37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一篇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该区别特征未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同时没有证据表明该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同时采用该另一部分区别特征使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获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该两篇对比文件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250334.9,名称为“一种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方法、系统及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5月14日,公开日为2017年01月0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5月27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5月1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说明书第1-9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驳回决定中引用以下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CN104461781A,公开日为2015年03月25日;对比文件2:CN101089818A,公开日为2007年12月19日。具体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10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一种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应用在分布式存储系统中,包括:
分布式存储系统中的各个节点设置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
在对数据进行擦除码处理时,设置的编码节点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后,将乘法运算结果发送给所设置的存储节点;
所述存储节点汇总接收到的数据的乘法运算结果,进行加法运算,得到数据的擦除码处理结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
所述存储节点将得到数据的擦除码处理结果进行存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擦除码为系统性擦除码或非系统性擦除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数据进行擦除码处理为对数据进行擦除码的编码或进行擦除码的解码,其中,
当进行擦除码的编码时,所述由编码节点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为直接计算;
当进行擦除码的解码时,所述由编码节点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为: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的逆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
5.一种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编码节点及存储节点,其中,
编码节点,用于设置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后,将乘法运算结果发送给存储节点;
存储节点,用于汇总接收到的数据的乘法运算结果,进行加法运算,得到数据的擦除码处理结果。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节点,还用于将得到数据的擦除码处理结果进行存储。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编码节点,还用于当进行擦除码的编码时,所述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为直接计算;当进行擦除码的解码时,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为: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的逆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
8.一种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编码节点,包括:存储单元、计算单元及收发单元,其中,
存储单元,用于存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及数据;
计算单元,用于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
收发单元,用于将乘法运算结果发送给计算节点。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单元,还用于当进行擦除码的编码时,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为直接计算;当进行擦除码的解码时,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为: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的逆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
10.一种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二收发单元及第二计算模块,其中,
第二收发单元,用于接收数据的乘法运算结果;
第二计算单元,用于汇总数据的乘法运算结果,进行擦除码处理数据的加法运算,得到数据的擦除码处理结果。”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8月0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没有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通过在不同的节点上完成乘法运算过程和加法运算过程,来减少擦除码处理过程对单个节点资源的占用比例,并缩短单个节点进行擦除码处理的时间。(2)对比文件1得到的校验块Ci为最终的处理结果,即将待处理数据进行编码后得到的最终结果,而本申请在存储之前,存储节点还需要对接收到的中间处理结果进行处理,并非直接存储接收到的中间处理结果。(3)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在对数据进行擦除码处理时,设置的编码节点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后,将乘法运算结果发送给所设置的存储节点;所述存储节点汇总接收到的数据的乘法运算结果,进行加法运算,得到数据的擦除码处理结果。对比文件2中上游处理单元和下游处理单元本质上只是数据包传输路径上的传输节点,对于单个处理单元来说,其处理的数据量并没有变化,而其处理一个数据包的数据处理时间也没有变化,只是通过上述方案对数据包输入到该处理单元或者输出该处理单元的输入输出速度进行控制,因此,其解决不了本申请实际所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减少擦除码处理占用单个节点资源的比例,缩短单个节点进行擦除码处理所需的时间,其也没有给出解决利用上述区别特征解决本申请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而且上述区别特征也不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并不能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8月13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根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可以得到编码节点得到了校验块,即对数据进行了擦除码处理,存储节点得到了数据最终处理结果,即得到数据的擦除码处理结果。虽然对比文件1中并未公开编码节点和存储节点分别进行矩阵运算中的乘法和加法运算,但对比文件2中记载了(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2段-第7页第3段)分布式流处理系统的处理单元是对数据执行特定计算的应用,信息在处理单元处理了数据包之后获得,即隶属于上述处理单元的下游处理单元对从上游处理单元接收到的经由所述上游处理单元处理后得到的结果数据包进行了处理。可知对比文件2中的技术方案对数据进行了分布式处理,给出了将各处理步骤分布至不同的处理节点进行处理,达到充分利用节点的计算能力以提高数据处理速度进而提高数据处理效率的技术启示。而数据编解码是本领域常见的数据处理方式,因此,为了提高数据编解码效率,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根据对比文件2中的技术方案对对比文件1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改进得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因此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阶段没有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与驳回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相同,即为:申请日2015年05月1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说明书第1-9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4461781A,公开日为2015年03月25日;
对比文件2:CN101089818A,公开日为2007年12月19日。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基于纠删码的数据块重建方法,其中(参见说明书第[0007]-[0039]段,第[0042]-[0079]段)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纠删码(相当于擦除码)应用于分布式存储系统中,重建方法具体包括:将数据量为M的原始文件等分为k个数据块Dj,j=0、…、k-1,再将k个数据块分别保存在k个数据节点上,进而将各数据节点上的数据块Dj等分为r个数据片Dj,p,p=0、…、r-1,r=mk-1,k≥2,m≥2;生成矩阵G是m行、k列的分块矩阵,包括m×k个子矩阵Gi,j:分别计算生成矩阵G中各行子矩阵和所有数据块的乘积,得到m个校验块Ci,i=0~m-1,再将m个校验块分别保存在m个数据节点上,第i个校验块Ci为生成矩阵G的第i行子矩阵与k个数据块的乘积。从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其公开了在单个节点上完成全部的擦除码的编码过程,即单个节点首先计算得到矩阵G与所有的数据块的乘积,然后再将全部的乘积合并成校验块。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在对数据进行擦除码处理时,设置的编码节点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后,将乘法运算结果发送给所设置的存储节点;所述存储节点汇总接收到的数据的乘法运算结果,进行加法运算,得到数据的擦除码处理结果。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减轻计算节点的擦除码处理的计算量,以提高擦除码编解码的效率。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处理数据包的方法,其中(参见权利要求1,说明书第7页第11行-第16行,第9页15行-第12页第21行,第15页第15行-第16页第22行,第20页倒数第5行-第24页第7行,附图1-4,9)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接收对至少一个计算资源的分配;在上游处理节点中的一个或多个上游处理单元上接收至少一个数据包;确定所述上游处理单元的至少一个输出队列是否包括用于对数据包进行处理的可用空间;响应输出队列包括可用空间对所述数据包进行处理,以形成结果数据包;确定多个下游处理单元中的至少一个下游处理单元的输入队列是否包括用于接收所述结果数据包的可用空间;以及响应所述确定结果,将所述结果数据包从所述上游处理单元传输到所述下游处理单元。并且对比文件2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分布式流处理系统中控制资源的分配以维护系统的稳定性,其不涉及纠错编码处理。根据对比文件2中的记载,上游处理单元和下游处理单元是数据包传输路径上的传输节点,对单个处理单元来说,其处理的数据量并没有变化,其处理一个数据包的处理时间也没有变化,只是对数据包输入到该处理单元或者输出该处理单元的输入输出速度进行控制。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并没有给出“在进行擦除码处理时,将乘法运算和加法运算分别利用编码节点和计算结算进行运算以减轻计算节点的计算量,提高擦除码编解码的效率”的技术启示。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区别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本申请采用上述特征的方案取得了“充分利用各个编码节点的计算资源,加快编解码速度,提供使用效率”的有益效果。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5请求保护一种擦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基于纠删码的数据块重建方法,其中(参见说明书第[0007]-[0039]段,第[0042]-[0079]段)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纠删码(相当于擦除码)应用于分布式存储系统中,重建方法具体包括:将数据量为M的原始文件等分为k个数据块Dj,j=0、…、k-1,再将k个数据块分别保存在k个数据节点上,进而将各数据节点上的数据块Dj等分为r个数据片Dj,p,p=0、…、r-1,r=mk-1,k≥2,m≥2;生成矩阵G是m行、k列的分块矩阵,包括m×k个子矩阵Gi,j:分别计算生成矩阵G中各行子矩阵和所有数据块的乘积,得到m个校验块Ci,i=0~m-1,再将m个校验块分别保存在m个数据节点上,第i个校验块Ci为生成矩阵G的第i行子矩阵与k个数据块的乘积。从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其公开了在单个节点上完成全部的擦除码的编码过程,即单个节点首先计算得到矩阵G与所有的数据块的乘积,然后再将全部的乘积合并成校验块。
权利要求5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编码节点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后,将乘法运算结果发送给存储节点;存储节点汇总接收到的数据的乘法运算结果,进行加法运算,得到数据的擦除码处理结果。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5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减轻计算节点的擦除码处理的计算量,以提高擦除码编解码的效率。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处理数据包的方法,其中(参见权利要求1,说明书第7页第11行-第16行,第9页15行-第12页第21行,第15页第15行-第16页第22行,第20页倒数第5行-第24页第7行,附图1-4,9)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接收对至少一个计算资源的分配;在上游处理节点中的一个或多个上游处理单元上接收至少一个数据包;确定所述上游处理单元的至少一个输出队列是否包括用于对数据包进行处理的可用空间;响应输出队列包括可用空间对所述数据包进行处理,以形成结果数据包;确定多个下游处理单元中的至少一个下游处理单元的输入队列是否包括用于接收所述结果数据包的可用空间;以及响应所述确定结果,将所述结果数据包从所述上游处理单元传输到所述下游处理单元。并且对比文件2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分布式流处理系统中控制资源的分配以维护系统的稳定性, 其不涉及纠错编码处理。根据对比文件2中的记载,上游处理单元和下游处理单元是数据包传输路径上的传输节点,对单个处理单元来说,其处理的数据量并没有变化,其处理一个数据包的处理时间也没有变化,只是对数据包输入到该处理单元或者输出该处理单元的输入输出速度进行控制。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并没有给出“在进行擦除码处理时,将乘法运算和加法运算分别利用编码节点和计算结算进行运算以减轻计算节点的计算量,提高擦除码编解码的效率”的技术启示。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区别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采用上述区别特征的方案取得了“充分利用各个编码节点的计算资源,加快编解码速度,提供使用效率”的有益效果。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5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基于纠删码的数据块重建方法,其中(参见说明书第[0007]-[0039]段,第[0042]-[0079]段)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纠删码(相当于擦除码)应用于分布式存储系统中,重建方法具体包括:将数据量为M的原始文件等分为k个数据块Dj,j=0、…、k-1,再将k个数据块分别保存在k个数据节点上,进而将各数据节点上的数据块Dj等分为r个数据片Dj,p,p=0、…、r-1,r=mk-1,k≥2,m≥2;生成矩阵G是m行、k列的分块矩阵,包括m×k个子矩阵Gi,j:分别计算生成矩阵G中各行子矩阵和所有数据块的乘积,得到m个校验块Ci,i=0~m-1,再将m个校验块分别保存在m个数据节点上,第i个校验块Ci为生成矩阵G的第i行子矩阵与k个数据块的乘积。从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其公开了在单个节点上完成全部的擦除码的编码过程,即单个节点首先计算得到矩阵G与所有的数据块的乘积,然后再将全部的乘积合并成校验块。
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矩阵与数据进行乘法运算后,将乘法运算结果发送给计算节点;(2)分别在装置中设置多个单元来完成相应的功能。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8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减轻计算节点的擦除码处理的计算量,以提高擦除码编解码的效率。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处理数据包的方法,其中(参见权利要求1,说明书第7页第11行-第16行,第9页15行-第12页第21行,第15页第15行-第16页第22行,第20页倒数第5行-第24页第7行,附图1-4,9)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接收对至少一个计算资源的分配;在上游处理节点中的一个或多个上游处理单元上接收至少一个数据包;确定所述上游处理单元的至少一个输出队列是否包括用于对数据包进行处理的可用空间;响应输出队列包括可用空间对所述数据包进行处理,以形成结果数据包;确定多个下游处理单元中的至少一个下游处理单元的输入队列是否包括用于接收所述结果数据包的可用空间;以及响应所述确定结果,将所述结果数据包从所述上游处理单元传输到所述下游处理单元。并且对比文件2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分布式流处理系统中控制资源的分配以维护系统的稳定性,其不涉及纠错编码处理。根据对比文件2中的记载,上游处理单元和下游处理单元是数据包传输路径上的传输节点,对单个处理单元来说,其处理的数据量并没有变化,其处理一个数据包的处理时间也没有变化,只是对数据包输入到该处理单元或者输出该处理单元的输入输出速度进行控制。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并没有给出“在进行擦除码处理时,将乘法运算和加法运算分别利用编码节点和计算结算进行运算以减轻计算节点的计算量,提高擦除码编解码的效率”的技术启示。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区别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采用上述区别特征的方案取得了“充分利用各个编码节点的计算资源,加快编解码速度,提供使用效率”的有益效果。
对于区别特征(2),其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8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一种采用擦除码处理数据的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基于纠删码的数据块重建方法,其中(参见说明书第[0007]-[0039]段,第[0042]-[0079]段)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纠删码(相当于擦除码)应用于分布式存储系统中,重建方法具体包括:将数据量为M的原始文件等分为k个数据块Dj,j=0、…、k-1,再将k个数据块分别保存在k个数据节点上,进而将各数据节点上的数据块Dj等分为r个数据片Dj,p,p=0、…、r-1,r=mk-1,k≥2,m≥2;生成矩阵G是m行、k列的分块矩阵,包括m×k个子矩阵Gi,j:分别计算生成矩阵G中各行子矩阵和所有数据块的乘积,得到m个校验块Ci,i=0~m-1,再将m个校验块分别保存在m个数据节点上,第i个校验块Ci为生成矩阵G的第i行子矩阵与k个数据块的乘积。从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其公开了在单个节点上完成全部的擦除码的编码过程,即单个节点首先计算得到矩阵G与所有的数据块的乘积,然后再将全部的乘积合并成校验块。
权利要求10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接收数据的乘法运算结果,汇总数据的乘法运算结果,进行擦除码处理数据的加法运算,得到数据的擦除码处理结果;(2)分别在装置中设置多个单元来完成相应的功能。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0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减轻计算节点的擦除码处理的计算量,以提高擦除码编解码的效率。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处理数据包的方法,其中(参见权利要求1,说明书第7页第11行-第16行,第9页15行-第12页第21行,第15页第15行-第16页第22行,第20页倒数第5行-第24页第7行,附图1-4,9)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接收对至少一个计算资源的分配;在上游处理节点中的一个或多个上游处理单元上接收至少一个数据包;确定所述上游处理单元的至少一个输出队列是否包括用于对数据包进行处理的可用空间;响应输出队列包括可用空间对所述数据包进行处理,以形成结果数据包;确定多个下游处理单元中的至少一个下游处理单元的输入队列是否包括用于接收所述结果数据包的可用空间;以及响应所述确定结果,将所述结果数据包从所述上游处理单元传输到所述下游处理单元。并且对比文件2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分布式流处理系统中控制资源的分配以维护系统的稳定性,其不涉及纠错编码处理。根据对比文件2中的记载,上游处理单元和下游处理单元是数据包传输路径上的传输节点,对单个处理单元来说,其处理的数据量并没有变化,其处理一个数据包的处理时间也没有变化,只是对数据包输入到该处理单元或者输出该处理单元的输入输出速度进行控制。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并没有给出在进行擦除码处理时,将乘法运算和加法运算分别利用编码节点和计算结算进行运算以减轻计算节点的计算量,提高擦除码编解码的效率的技术启示。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区别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采用上述区别特征的方案取得了“充分利用各个编码节点的计算资源,加快编解码速度,提供使用效率”的有益效果。
对于区别特征(2),其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0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2-4分别引用独立权利要求1,从属权利要求6,7分别引用独立权利要求5,从属权利要求9引用独立权利要求8,当其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2-4,6,7,9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2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在申请日2015年5月1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说明书第1-9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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