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风扇系统、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及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0250
决定日:2020-01-08
委内编号:1F293135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410204135.X
申请日:2014-05-14
复审请求人: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璐
合议组组长:郭春春
参审员:谢寅黎
国际分类号:H02M1/1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中区别技术特征的一部分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并且所起的作用相同,其余部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并且它们的结合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现有技术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10204135.X,名称为“风扇系统、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及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4年05月14日,公开日为2015年11月25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9年06月04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中认为: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CN201207582Y,公告日为2009年03月11日)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2)电压转换单元还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和(2)都属于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9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2)电压转换单元还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3)一种风扇系统,其还包括风扇马达,连接风扇马达的驱动电路,驱动电路接收该电压信号以驱动该风扇马达转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2)和(3)都属于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9不具备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17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2)电压转换单元还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和(2)都属于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7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8、10-1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3公开、或被对比文件2(CN203243277U,公开日为2013年10月16日)公开、或是公知常识,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8、10-16也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01月1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7项,申请日2014年05月1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55段、说明书附图图1-4、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适用于多个输入电源,该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其特征在于,该模块包括:
多个接收端,分别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
一电源选择单元,耦接该多个接收端以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并将该多个输入电源的至少其中之一设定为一工作电源;以及
一电压转换单元,接收该工作电源,所述电压转换单元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并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一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一电压信号并输出至一负载。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该电源选择单元包括:
一切换电路,耦接该多个接收端以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以及
一控制电路,耦接该切换电路。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
一滤波电路,耦接该电源选择单元;
一整流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以及
一升压/降压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及该整流电路。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该滤波电路滤除该工作电源的噪声。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当该工作电源为交流电源,该整流电路将该工作电源整流为直流电源。
6.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当该工作电源为直流电源,该工作电源不经过该整流电路而传送至该升压/降压电路。
7.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负载。
8. 如权利要求3至7其中任一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该升压/降压电路为功率因数修正电路。
9. 一种风扇系统,适用于多个输入电源,该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 电源及/或交流电源,其特征在于,该风扇系统包括:
一风扇马达;
一驱动电路,连结该风扇马达;以及
一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包括:
多个接收端,分别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
一电源选择单元,耦接该多个接收端以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并将该多个输入电源的至少其中之一设定为一工作电源;及
一电压转换单元,接收该工作电源,所述电压转换单元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并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一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一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驱动电路,
其中该驱动电路接收该电压信号以驱动该风扇马达转动。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电源选择单元包括:
一切换电路,耦接该多个接收端以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以及
一控制电路,耦接该切换电路。
11.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
一滤波电路,耦接该电源选择单元;
一整流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以及
一升压/降压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及该整流电路。
12.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滤波电路滤除该工作电源的噪声。
13.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当该工作电源为交流电源,该整流电路将该工作电源整流为直流电源。
14.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当该工作电源为直流电源,该工作电源不经过该整流电路而传送至该升压/降压电路。
15.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驱动电路。
16. 如权利要求11至15其中任一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该升压/降压电路为功率因数修正电路。
17. 一种多电源输入稳压方法,由一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配合应用,该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包括多个接收端、一电源选择单元以及一电压转换单元,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利用该多个接收端接收多个输入电源,其中该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
利用该电源选择单元将该多个输入电源的至少其中之一设定为一工作电源;以及
利用该电压转换单元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并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一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一电压信号并输出至一负载。”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7月2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文本(共计15项权利要求),所作修改为:将原从属权利要求3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和原从属权利要求7的附加技术特征增加到原独立要求1、17中,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15;将原从属权利要求11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和原从属权利要求15的附加技术特征增加到原独立要求9中,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8;并适应性修改了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编号以及主题名称。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3未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电压转换单元,接收该工作电源,所述电压转换单元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并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一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一电压信号并输出至一负载”;对比文件3没有公开电力转换单元3用于像本申请那样稳定电压,对比文件3的电力转换单元本身并不是被设置用于稳定电压的,其输出的驱动电力的稳定是通过选择连接电压较高的输入电力来确保的;(2)对比文件2的电压转换单元仅仅用于使电压升高,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并不会想到像本申请那样通过电压转换单元使电压降低。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时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适用于多个输入电源,该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其特征在于,该模块包括:
多个接收端,分别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
一电源选择单元,耦接该多个接收端以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并将该多个输入电源的至少其中之一设定为一工作电源;以及
一电压转换单元,接收该工作电源,所述电压转换单元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并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一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一电压信号并输出至一负载,其中,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一升压/降压电路,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负载。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该电源选择单元包括:
一切换电路,耦接该多个接收端以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以及
一控制电路,耦接该切换电路。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
一滤波电路,耦接该电源选择单元;
一整流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以及
该升压/降压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及该整流电路。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该滤波电路滤除该工作电源的噪声。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当该工作电源为交流电源,该整流电路将该工作电源整流为直流电源。
6.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当该工作电源为直流电源,该工作电源不经过该整流电路而传送至该升压/降压电路。
7. 如权利要求3至6其中任一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该升压/降压电路为功率因数修正电路。
8. 一种风扇系统,适用于多个输入电源,该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其特征在于,该风扇系统包括:
一风扇马达;
一驱动电路,连结该风扇马达;以及
一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包括:
多个接收端,分别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
一电源选择单元,耦接该多个接收端以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并将该多个输入电源的至少其中之一设定为一工作电源;及
一电压转换单元,接收该工作电源,所述电压转换单元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并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一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一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驱动电路,
其中该驱动电路接收该电压信号以驱动该风扇马达转动,其中,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一升压/降压电路,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驱动电路。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电源选择单元包括:
一切换电路,耦接该多个接收端以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以及
一控制电路,耦接该切换电路。
10.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
一滤波电路,耦接该电源选择单元;
一整流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以及
该升压/降压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及该整流电路。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滤波电路滤除该工作电源的噪声。
12.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当该工作电源为交流电源,该整流电路将该工作电源整流为直流电源。
13.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当该工作电源为直流电源,该工作电源不经过该整流电路而传送至该升压/降压电路。
14. 如权利要求10至13其中任一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升压/降压电路为功率因数修正电路。
15. 一种多电源输入稳压方法,由一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配合应用,该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包括多个接收端、一电源选择单元以及一电压转换单元,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利用该多个接收端接收多个输入电源,其中该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
利用该电源选择单元将该多个输入电源的至少其中之一设定为一工作电源;以及
利用该电压转换单元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并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一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一电压信号并输出至一负载,其中,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一升压/降压电路,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负载。”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7月3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首先,对比文件3只是未公开电压转换单元还用于将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然而,电压转换单元其本身就是对电力进行变换,可以包括将电压升高,也可以包括将电压降低,本领域技术人员用于根据用电需求比如需要某一特定电压时,将低电压升高到该特定电压,或者将高电压降低到该特定电压是常用的技术手段,属于公知常识。另外,在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中电压转换单元13中包括有滤波电路、整流电路、升压/降压电路,其并不包括有单独的稳压电路,而对比文件3的技术方案中的电力转换单元3通过选择连接电压较高的输入电力从而使其最终直接输出了稳定的驱动电力给负载,也就是说,不管输入电力如何变化,其能够输出稳定的驱动电力给负载,这与本申请的构思是一致的,即两者发明构思是一样的。只是对比文件3的技术方案中的电力转换单元3通过选择连接电压较高的输入电力从而使其最终直接输出了稳定的驱动电力给负载,而本申请则是通过对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来维持工作电压电平。其次,虽然对比文件2的电压转换单元仅仅用于使电压升高,但是其给出了将电压升高至所需的电压的技术启示,然而,电压转换单元在本领域就是对电压进行转换,而这种转换包括将电压升高,也包括将电压降低。既然电压能够根据需要进行升压,那么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根据需要将电压降低至所需的电压,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属于公知常识。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11月19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具体理由为: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本申请的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2)本申请的电压转换单元,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其中,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一升压/降压电路,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负载。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区别技术特征(2)的一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其他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本申请的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2)本申请的电压转换单元,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其中,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一升压/降压电路,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负载;(3)一种风扇系统,包括风扇马达,连接风扇马达的驱动电路,驱动电路接收该电压信号以驱动该风扇马达转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和(3)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区别技术特征(2)的一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其他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8不具备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15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本申请的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2)本申请的电压转换单元,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其中,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一升压/降压电路,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负载。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区别技术特征(2)的一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其他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5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7、9-14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3公开、或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是公知常识,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7、9-14也不具备创造性。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20年01月03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文本(共计9项权利要求),所作修改为:在原权利要求1、8和15中增加特征“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一滤波电路,耦接该电源选择单元;一整流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以及一升压/降压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及该整流电路”以及“其中,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交流电源,该整流电路将该工作电源整流为直流电源,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直流电源,该控制电路使该工作电源不经过该整流电路而传送至该升压/降压电路”,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5、9,删除原权利要求3、5-6、10、12-13,并适应性修改了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和编号。
2020年01月03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风扇系统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适用于多个输入电源,该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其特征在于,该模块包括:
多个接收端,分别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
一电源选择单元,耦接该多个接收端以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并将该多个输入电源的至少其中之一设定为一工作电源;以及
一电压转换单元,接收该工作电源,所述电压转换单元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并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一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一电压信号并输出至一负载,其中,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一滤波电路,耦接该电源选择单元;一整流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以及一升压/降压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及该整流电路,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负载,其中,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交流电源,该整流电路将该工作电源整流为直流电源,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直流电源,该控制电路使该工作电源不经过该整流电路而传送至该升压/降压电路。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该电源选择单元包括:
一切换电路,耦接该多个接收端以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以及
一控制电路,耦接该切换电路。
3.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该滤波电路滤除该工作电源的噪声。
4.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其特征在于,该升压/降压电路为功率因数修正电路。
5. 一种风扇系统,适用于多个输入电源,该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其特征在于,该风扇系统包括:
一风扇马达;
一驱动电路,连结该风扇马达;以及
一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包括:
多个接收端,分别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
一电源选择单元,耦接该多个接收端以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并将该多 个输入电源的至少其中之一设定为一工作电源;及
一电压转换单元,接收该工作电源,所述电压转换单元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并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一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一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驱动电路,
其中该驱动电路接收该电压信号以驱动该风扇马达转动,其中,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一滤波电路,耦接该电源选择单元;一整流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以及一升压/降压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及该整流电路,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驱动电路,其中,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交流电源,该整流电路将该工作电源整流为直流电源,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直流电源,该控制电路使该工作电源不经过该整流电路而传送至该升压/降压电路。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电源选择单元包括:
一切换电路,耦接该多个接收端以接收该多个输入电源;以及
一控制电路,耦接该切换电路。
7. 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滤波电路滤除该工作电源的噪声。
8. 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风扇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升压/降压电路为功率因数修正电路。
9. 一种多电源输入稳压方法,由一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配合应用,该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包括多个接收端、一电源选择单元以及一电压转换单元,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利用该多个接收端接收多个输入电源,其中该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
利用该电源选择单元将该多个输入电源的至少其中之一设定为一工作电源;以及
利用该电压转换单元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并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一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一电压信号并输出至一负载,其中,该电压转换单元包括一滤波电路,耦接该电源选择单元;一整流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以及一升压/降压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及该整流电路,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负载,其中, 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交流电源,该整流电路将该工作电源整流为直流电源,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直流电源,该控制电路使该工作电源不经过该整流电路而传送至该升压/降压电路。”
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的技术领域限定为风扇系统,要解决的一个技术问题为“一般来说,风扇的输入电源多为单一输入源,若此输入源失效将使风扇停止运转而导致应用环境丧失散热机制,而使得系统过热而损坏”,对比文件1、2、3都未明确指出涉及风扇系统,也不是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而设置的;(2)对比文件1、2、3都没有公开新加入的技术特征或给出相应的启示,原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也不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2020年01月03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文本(共计9项权利要求),经审查,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2020年01月0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9项,申请日2014年05月1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55段、说明书附图图1-4、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中区别技术特征的一部分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并且所起的作用相同,其余部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并且它们的结合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现有技术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复审通知书及驳回决定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2:CN 203243277U,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10月16日;
对比文件3:CN 201207582Y,授权公告日为2009年03月11日。
其中,对比文件3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1、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多电源输入稳压模块。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多输入电力切换电路,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3页最后一段到第4页第1段,附图1):该电路具有两个电力输入端101、102,该电力输入端101、102取得相异的输入电力(相当于多个输入电源);该电路包括:电力输入端101、102(相当于多个接收端),分别接收多个输入电力;侦测判断电路11、12、切换控制单元13以及导通开关151、152(相当于电源选择单元),耦接电力输入端101、102以接收多个输入电力,并将电压位准较高的输入电力(相当于多个输入电源的至少其中之一)设定为工作电源;以及电力转换单元3(相当于电压转换单元),取得电压位准较高的输入电力,并输出稳定的驱动电力至负载5(相当于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一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一电压信号并输出至一负载)。
权利要求1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为:(1)本申请的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2)本申请的电压转换单元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包括一滤波电路,耦接该电源选择单元;一整流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以及一升压/降压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及该整流电路,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负载,其中,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交流电源,该整流电路将该工作电源整流为直流电源,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直流电源,该控制电路使该工作电源不经过该整流电路而传送至该升压/降压电路。
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问题是:(1)设置输入电源类型;(2)对输入电压进行转换得到需要的输出电压。
对于上述区别(1),根据实际应用环境合理设置多个输入电源是直流电源还是交流电源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对于上述区别(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交流电机驱动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4-0018段,附图1-2):该装置包括:滤波电路1,耦接交流电输入端,用于对输入交流电进行滤波;桥式整流电路2,耦接滤波电路1,用于对滤波后的交流电进行整流为直流电源;以及开关管BOOST升压电路3,耦接滤波电路1及整流电路2,用于对经整流后的直流电进行直流升压后输出。可见,区别(2)的大部分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并且公开的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该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对输入电压进行转换得到需要的输出电压,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3的技术启示。然而,对于需要的输出电压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输入电压的情况,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能够想到,将对比文件2中的升压电路替换为升降压电路,从而在输出电压大于或者小于输入电压的情况下都能得到需要的输出电压,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此外,当输入为直流电时,不需要经过整流电路而直接传送至下级电路,从而降低损耗,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这些都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从而,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3公开(参见说明书第3页最后一段到第4页第1段,附图1):导通开关151、152(相当于切换电路),耦接电力输入端101、102以接收多个输入电力;以及侦测判断电路11、12和切换控制单元13(相当于控制电路),耦接导通开关151、152。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是权利要求1-2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参见说明书第0015-0016段,附图2):滤波电路1包括共模电感L2,滤除工作电源的噪声。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2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4、权利要求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4是权利要求1-2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参见说明书第0018):PFC功率因数控制器4控制开关管BOOS升压电路的工作,进行功率因数校正。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2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5、权利要求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5请求保护一种风扇系统。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多输入电力切换电路,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3页最后一段到第4页第1段,附图1):该电路具有两个电力输入端101、102,该电力输入端101、102取得相异的输入电力(相当于多个输入电源);该电路包括:电力输入端101、102(相当于多个接收端),分别接收多个输入电力;侦测判断电路11、12、切换控制单元13以及导通开关151、152(相当于电源选择单元),耦接电力输入端101、102以接收多个输入电力,并将电压位准较高的输入电力(相当于多个输入电源的至少其中之一)设定为工作电源;以及电力转换单元3(相当于电压转换单元),取得电压位准较高的输入电力,并输出稳定的驱动电力至负载5(相当于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一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一电压信号并输出至一负载)。
权利要求5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为:(1)本申请的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2)本申请的电压转换单元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包括一滤波电路,耦接该电源选择单元;一整流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以及一升压/降压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及该整流电路,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负载,其中,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交流电源,该整流电路将该工作电源整流为直流电源,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直流电源,该控制电路使该工作电源不经过该整流电路而传送至该升压/降压电路;(3)一种风扇系统,包括风扇马达,连接风扇马达的驱动电路,驱动电路接收该电压信号以驱动该风扇马达转动。
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5实际解决的问题是:(1)设置输入电源类型;(2)对输入电压进行转换得到需要的输出电压;(3)选择合适的应用场合。
对于上述区别(1),根据实际应用环境合理设置多个输入电源是直流电源还是交流电源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对于上述区别(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交流电机驱动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4-0018段,附图1-2):该装置包括:滤波电路1,耦接交流电输入端,用于对输入交流电进行滤波;桥式整流电路2,耦接滤波电路1,用于对滤波后的交流电进行整流为直流电源;以及开关管BOOST升压电路3,耦接滤波电路1及整流电路2,用于对经整流后的直流电进行直流升压后输出。可见,区别(2)的大部分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并且公开的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该权利要求5的技术方案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对输入电压进行转换得到需要的输出电压,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3的技术启示。然而,对于需要的输出电压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输入电压的情况,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能够想到,将对比文件2中的升压电路替换为升降压电路,从而在输出电压大于或者小于输入电压的情况下都能得到需要的输出电压,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此外,当输入为直流电时,不需要经过整流电路而直接传送至下级电路,从而降低损耗,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这些都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对于上述区别(3),将产生需要的输出电压的电路应用于风扇系统中为风扇马达的驱动电路提供电力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得到权利要求5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从而,权利要求5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6、权利要求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6是权利要求5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3公开(参见说明书第3页最后一段到第4页第1段,附图1):导通开关151、152(相当于切换电路),耦接电力输入端101、102以接收多个输入电力;以及侦测判断电路11、12和切换控制单元13(相当于控制电路),耦接导通开关151、152。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5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7、权利要求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7是权利要求5-6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参见说明书第0015-0016段,附图2):滤波电路1包括共模电感L2,滤除工作电源的噪声。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5-6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8、权利要求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8是权利要求5-6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参见说明书第0018):PFC功率因数控制器4控制开关管BOOS升压电路的工作,进行功率因数校正。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5-6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9、权利要求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一种多电源输入稳压方法。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多输入电力切换电路,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3页最后一段到第4页第1段,附图1):该电路包括:电力输入端101、102(相当于多个接收端),侦测判断电路11、12、切换控制单元13以及导通开关151、152(相当于电源选择单元),以及电力转换单元3;该电路使用如下方法输出稳定电压:利用两个电力输入端101、102接收多个输入电力;利用侦测判断电路11、12、切换控制单元13以及导通开关151、152将电压位准较高的输入电力(相当于多个输入电源的至少其中之一)设定为工作电源;以及利用电力转换单元3(相当于电压转换单元),取得电压位准较高的输入电力,并稳定的提供驱动电力至负载5(相当于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一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一电压信号并输出至一负载)。
权利要求9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为:(1)本申请的多个输入电源分别包括直流电源及/或交流电源;(2)本申请的电压转换单元用于将该工作电源进行升压或降压,包括一滤波电路,耦接该电源选择单元;一整流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以及一升压/降压电路,耦接该滤波电路及该整流电路,该升压/降压电路将该工作电源维持于该工作电压电平而作为该电压信号并输出至该负载,其中,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交流电源,该整流电路将该工作电源整流为直流电源,当该电源选择单元的控制电路判断该工作电源为直流电源,该控制电路使该工作电源不经过该整流电路而传送至该升压/降压电路。
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9实际解决的问题是:(1)设置输入电源类型;(2)对输入电压进行转换得到需要的输出电压。
对于上述区别(1),根据实际应用环境合理设置多个输入电源是直流电源还是交流电源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对于上述区别(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交流电机驱动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4-0018段,附图1-2):该装置包括:滤波电路1,耦接交流电输入端,用于对输入交流电进行滤波;桥式整流电路2,耦接滤波电路1,用于对滤波后的交流电进行整流为直流电源;以及开关管BOOST升压电路3,耦接滤波电路1及整流电路2,用于对经整流后的直流电进行直流升压后输出。可见,区别(2)的大部分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并且公开的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该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对输入电压进行转换得到需要的输出电压,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3的技术启示。然而,对于需要的输出电压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输入电压的情况,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能够想到,将对比文件2中的升压电路替换为升降压电路,从而在输出电压大于或者小于输入电压的情况下都能得到需要的输出电压,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此外,当输入为直流电时,不需要经过整流电路而直接传送至下级电路,从而降低损耗,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这些都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得到权利要求9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从而,权利要求9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于2020年01月03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合议组认为:(1)独立权利要求1和9中都没有限定风扇系统,独立权利要求5中限定了风扇系统,但是将产生需要的输出电压的电路应用于风扇系统中为风扇马达的驱动电路提供电力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2)对比文件3没有公开新加入的特征,但是对比文件2公开了该特征中的一部分,具体评述参见意见2.1;此外在对比文件2公开的升压电路的基础上,对于需要的输出电压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输入电压的情况,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能够想到,将对比文件2中的升压电路替换为升降压电路,从而在输出电压大于或者小于输入电压的情况下都能得到需要的输出电压,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此外,当输入为直流电时,不需要经过整流电路而直接传送至下级电路,从而降低损耗,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因此,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不足以说明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9具备创造性。
基于上述理由,本案合议组现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6月0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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