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温控被褥及其控制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智能温控被褥及其控制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663
决定日:2020-01-06
委内编号:1F273590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805279.5
申请日:2015-11-21
复审请求人:姚军波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罗赟
合议组组长:王荣
参审员:林邦镛
国际分类号:A47G9/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这些区别技术特征或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或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基于其他对比文件的内容易于想到的内容,或是本领域惯用的技术手段,则该项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有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805279.5,名称为“智能温控被褥及其控制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姚军波。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11月21日,公开日为2016年04月0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审查员于2018年11月05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发明专利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引用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204242000U ,公告日为 2015年04月01日;
对比文件2:CN203735896U ,公告日为 2014年07月30日;
对比文件3:CN 204500141U,公告日为 2015年07月29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以及2016年10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说明书第1-22段作出本驳回决定。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智能温控被褥,包括被芯,集成电路,温变模块,控制单元,显示器,接口,其特征在于:所述温变模块置于被芯内,所述温变模块还包括TEC温变电子元件,金属板,隔温层,外壳,固定组件,空心网层,所述金属板间夹有TEC温变电子元件,所述金属板的表面覆盖空心网层,所述金属板间填充隔温层,所述金属板、隔温层和TEC温变电子元件被固定组件固定,所述TEC温变电子元件,金属板,隔温层,固定组件,空心网层由外壳封装;所述温变模块、控制单元、显示器和集成电路通过接口和电线连接;所述控制单元包含至少一个处理器、至少一个体温传感器和至少一个环境温度传感器,所述显示器能显示实时体温,环境温度和最佳人体温度。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智能温控被褥,其特征在于:所述温变模块可多个串联或并联,所述温变模块至少有两个,所述温变模块设置为一部分冷端面朝被褥里,一部分热端面朝被褥里。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智能温控被褥,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口至少有两个,每个接口都能接收传送事先设定好的信号或输送电流。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智能温控被褥,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组件为螺栓或卡扣。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智能温控被褥,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网层有蜂窝状结构,且蜂窝间隙彼此连通。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智能温控被褥,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板和TEC温变电子元件间涂抹有导热硅脂。”
驳回决定认为:对比文件3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大部分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为:(1)本申请保护的是一种智能温控被褥,包括被芯,温变模块置于被芯中;温变模块还包括外壳、固定组件、空心网层;本申请散热层具体为金属板,金属板的表面覆盖空心网层,而对比文件1为散热层;金属板、隔温层和TEC温变电子元件被固定组件固定,所述TEC温变电子元件,金属板,隔温层,固定组件,空心网层由外壳封装;隔温层填充金属板间;(2)本申请还包括集成电路、显示器、接口,温变模块、控制单元、显示器和集成电路通过接口和电线连接,控制单元还包含至少一个体温传感器和至少一个环境温度传感器,显示器能显示实时体温,环境温度和最佳人体温度。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增强保温效果,如何方便安装温变模块,以及如何减小电路体积和如何控制温变模块、显示温度。上述区别特征(1)是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常规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上述区别特征(2)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或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3-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2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通过固定组件、金属板的配合,科学合理的设置TEC温变电子元件的结构,防止热量在TEC温变电子元件表面聚集,引起火灾。使用外壳封装使TEC温变电子元件, 金属板,隔温层,固定组件,空心网层在被芯内方便安装又安全。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2月2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 年09 月02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对比文件3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大部分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为:(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温控被褥,而对比文件3是一种温控组合毯;(2)权利要求1的被褥外层具有被芯,空心网层和TEC温变电子元件之间还有金属板,TEC温变电子元件夹在金属板间,隔温层填充于金属板间,所述金属板、隔温层和TEC温变电子元件被固定组件固定,所述TEC温变电子元件,金属板,隔温层,固定组件,空心网层由外壳封装;而对比文件3的组合毯外层是毯子面,半导体制冷片夹在散热层间,隔热层位于散热层间;(3)权利要求1中的温控被褥还包括集成电路、显示器、接口,温度传感器包括至少一个体温传感器和至少一个环境温度传感器,所述显示器能显示实时体温,环境温度和最佳人体温度。基于以上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更好实现温控。上述区别特征(1)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上述区别特征(2)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或常规选择;对于上述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1已经给出了在自动调温毯中对人体温度和环境温度进行采样从而实时根据人体表层温度调温的启示,其余特征为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3或对比文件2公开,或为本领域的常规选择,或为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 年10 月17 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涉及的是电热毯,对比文件2涉及的是席子,它们都不是本申请所要保护的被褥;此外,对比文件1-3所描述的技术方案中存在很多含糊之处,导致其技术方案本身不清楚,不能给出相关的技术启示。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未修改申请文件。因此,本决定以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以及2016年10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说明书第1-22段为基础作出。
有关创造性的问题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这些区别技术特征或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或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基于其他对比文件的内容易于想到的内容,或是本领域惯用的技术手段,则该项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有创造性。
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智能温控被褥。对比文件3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7-36段,图1)一种智能变温多功能保健组合毯,所述组合毯结构包括上下表层的毯子面,上下表层的毯子面中间部分设置有若干半导体制冷片,各半导体制冷片之间通过隔热层将组合毯分成上下两层结构,分别负责制热和制冷,半导体制冷片的制热面和制冷面分别连接有散热层,使散热或散冷更加迅速和均匀。所述组合毯的结构还包括温度传感器和温度控制器,组合毯通过温度传感器检测使用时的温度,并通过温度控制器来控制温度。所述组合毯为小型条状结构,边缘设置有连接装置,能够将若干件组合毯通过连接装置连接起来,组成一个大的毯子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所述散热网由便于热传导的金属丝,如紫铜丝等编制而成,柔软便于折叠,又容易导热。所述半导体制冷片型号为TEC1-007xx1010、TEC1-017xx1515、TEC1-017xx2020、TEC1-017xx2323、TEC1-023xx1520、TEC1-031xx1515或TEC1-031xx2020等。正向穿戴可以制热,反向穿戴可以制冷,经拉链组合后变为变温毯,冬季可以用于加热,夏季则可以用于消暑。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3中的智能变温多功能保健组合毯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智能温控被褥,对比文件3中的毯子面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被芯,对比文件3中的半导体制冷片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TEC温变电子元件,对比文件3中的隔热层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隔温层,对比文件3中的由便于热传导的金属丝编制而成的散热网的散热层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空心网层,对比文件3中的温度控制器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处理器,对比文件3中的温度传感器和温度控制器的组合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控制单元,对比文件3中的置于毯子面内的半导体制冷片、隔热层、散热层的组合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置于被芯内的温变模块,由于半导体制冷片的制热面和制冷面分别连接有散热层,结合附图1可知半导体制冷片夹在上下两散热层间,由于隔热层将组合毯分成上下两层结构,结合附图1可知隔热层位于上下两散热层之间。
通过比较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3所公开的内容,可以得出其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温控被褥,而对比文件3是一种温控组合毯;(2)权利要求1的被褥外层具有被芯,空心网层和TEC温变电子元件之间还有金属板,TEC温变电子元件夹在金属板间,隔温层填充于金属板间,所述金属板、隔温层和TEC温变电子元件被固定组件固定,所述TEC温变电子元件,金属板,隔温层,固定组件,空心网层由外壳封装;而对比文件3的组合毯外层是毯子面,半导体制冷片夹在散热层间,隔热层位于散热层间;(3)权利要求1中的温控被褥还包括集成电路、显示器、接口,温度传感器包括至少一个体温传感器和至少一个环境温度传感器,所述显示器能显示实时体温,环境温度和最佳人体温度。
基于以上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更好实现温控。
对于区别特征(1),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毯子和被褥均属于本领域常用的寝具,将智能温控技术运用于被褥还是毯子只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两者之间的技术借鉴不存在技术壁垒。
对于区别特征(2),为了加快散热,使用金属板直接和TEC温变电子元件接触从而通过金属板快速散热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如实用新型专利CN2172590Y床用半导体制冷加热单元装置和发明专利申请CN102647893A中都使用了金属板用于给TEC半导体制冷器件进行散热。此外,为了增加稳定性,使用固定组件固定多个层亦为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如实用新型专利CN2172590Y床用半导体制冷加热单元装置中就使用了螺钉将整个装置紧固在一起。为了模块化,使用外壳进行封装亦为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
在被褥中使用金属板和外壳,由于金属板和外壳是刚性不可褶皱的,会影响被褥使用时的舒适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散热性、模块化和舒适性需求的高低,可以选择是否使用金属板和外壳,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当温控模块运用于较薄毯子中时,由于毯子面薄,本身散热好,对温控模块的散热要求低,但对舒适性要求高,本领域技术人员可选择不使用刚性的金属板而使用柔性的金属网,不使用外壳而用金属网封装;当温控模块运用于较厚的被褥时,被芯较厚且不易散热,对温控模块的散热要求就高,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降低舒适性为代价选择使用刚性的金属板和外壳。
对于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4-28段,图1)一种电热毯自动调温系统,包括单片机控制器、与所述单片机控制器相接用于无线方式或有线方式数据交换的通信接口电路(相当于接口)、用于实时采集周围环境参数人体参数及电热毯实时电流数据的信息采集模块和根据实际情况实时变换电热毯功率的电加热模块;所述单片机控制器的输出端接有用于实时显示监测电热毯加热或保温的控制指示灯;所述信息采集模块包括夜晚实时采集室内温度湿度环境参数的温湿度采集模块(相当于至少一个环境温度传感器)、用于实时采集夜晚人体不同部位体温及干燥数据的人体感应模块(相当于至少一个体温传感器)和用于实时检测电热合金丝流过电流数据的电流采集模块;所述信息采集模块的输出端均与所述单片机控制器(相当于处理器)的输入端相接;所述电加热模块实时根据人体表层温度调节电热丝合金丝的驱动功率。通过设置NTC热敏电阻检测人体温度数据,采样数据准确,精度高,安全可靠性强。
可见对比文件1已经给出了在自动调温毯中对人体温度和环境温度进行采样从而实时根据人体表层温度调温的启示。为了更加直观,使用显示器对检测到的温度或目标温度进行显示为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使用集成电路亦为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
由上可知,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温变模块可多个串联或并联,所述温变模块至少有两个,所述温变模块设置为一部分冷端面朝被褥里,一部分热端面朝被褥里”。
由上文可知,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所述组合毯为小型条状结构,边缘设置有连接装置,能够将若干件组合毯通过连接装置连接起来,组成一个大的毯子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且对比文件3中的置于毯子面内的半导体制冷片、隔热层、散热层的组合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置于被芯内的温变模块。可见,当若干组合毯连接起来组成大的毯子后,该大的毯子必然具有“至少两个温变模块”。使用串联或并联的方式为多个模块供电,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
此外,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6-19段,图1-2)一种智能型温控席子,席子本体、热电制冷器(相当于TEC温变电子元件)、温度传感器、温度调节单元、供电单元、机壳,所述的席子本体中空,所述的热电制冷器设置于中空的席子本体内,所述的温度传感器包括二个,分别是第一温度传感器和第二温度传感器,所述的第一温度传感器贴在席子的表面,所述的第二温度传感器、温度调节单元以及供电单元设在密封机壳内部;所述的温度调节单元分别与二个温度传感器、供电单元相连;所述的供电单元的另外一侧与热电制冷器相连;所述的热电致冷器的冷面应与席子本体1内侧面接触,热面应裸露在外面构成席子本体1的一个外侧面。通过在其两端施加一个较低的直流电压,热量就会从元件的一端流到另一端,致冷器的一端温度就会降低,而另一端的温度就会同时上升。只要改变电流方向,就可以改变热流的方向,将热量输送到另一端。因此可以在一个热电致冷器2上同时实现制冷和加热两种功能。温度调节单元5依据第一温度传感器3与第二温度传感器4的测量差值正负决定致冷或者加热工作模式。带有温度调节单元、温度传感器以及热电制冷器的席子,可根据外界暖冷变化,灵活的调节温度,使人躺在上面达到冬暖夏凉的目的,体现了本席子智能性。
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给出了在不翻转席子的情况下使用温变模块同时实现制冷和加热两种功能的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热电制冷即温差制冷或半导体制冷,是利用热电效应的一种制冷方法。由于制冷器的冷端面和热端面并非是绝对的,一端为冷端面时另一端就为热端面,端面的冷热作用可以互易,只要通过改变电压正负极从而改变电偶回路中的电流方向就可实现。因此,是将温变模块设置为一部分冷端面朝被褥里,一部分热端面朝被褥里,制冷时只启动冷端朝里的模块,加热时只启动热端朝里的模块;还是将温变模块设置为制冷时使面朝被褥的面都变成冷端面,加热时使面朝被褥的面都变成热端面,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
由上可知,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和2和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2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2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接口至少有两个,每个接口都能接收传送事先设定好的信号或输送电流”。上述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为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固定组件为螺栓或卡扣”。将螺栓或卡扣用于固定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如实用新型专利CN2172590Y床用半导体制冷加热单元装置中就使用了螺钉将整个装置紧固在一起。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创造性。
5、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空心网层有蜂窝状结构,且蜂窝间隙彼此连通”。蜂窝结构是常见的空心结构,为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创造性。
6、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金属板和TEC温变电子元件间涂抹有导热硅脂”。使用导热硅脂提高散热性为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如实用新型专利CN2172590Y床用半导体制冷加热单元装置和发明专利申请CN102647893A中都使用了导热硅脂。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6也不具备创造性。
7、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尽管对比文件1-3没有详尽地公开所有的技术细节,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其应当掌握的技术常识能够理解对比文件1-3所要公开的技术方案,并获得相应的技术教导,具体内容可以参见上述有关创造性的评述部分。此外,正如前所述,虽然对比文件1和2并不涉及被褥本身,但是毯子和被褥均属于本领域常用的寝具,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有动机和能力将相关技术在两者之间进行转用,且至少在本案中,这种具体应用场景的差别并不会阻碍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对比文件1-2公开的技术内容与对比文件3公开的技术内容进行结合以解决相应的技术问题。
综上所述,本申请权利要求1-6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8年11 月05 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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