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适配体修饰磁纳米材料及其在分离赭曲霉毒素A中的应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0389
决定日:2020-01-06
委内编号:1F24746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304919.4
申请日:2015-06-05
复审请求人: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徐翠平
合议组组长:潘圆圆
参审员:杨敏
国际分类号:G01Q30/2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该区别技术特征的一部分被其它对比文件公开,并且在其它对比文件和在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相同,而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其他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那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上述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结合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304919.4,名称为“适配体修饰磁纳米材料及其在分离赭曲霉毒素A中的应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6月05日,公开日为2015年12月1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7年12月22日发出驳回决定,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2517288A,公开日为2012年06月27日;
对比文件2:CN103386282A,公开日为2013年11月13日;
对比文件3:“Human Thrombin Detection Through a Sandwich Aptamer Microarray: Interaction Analysis in Solution and in Solid Phase”,Alice Sosic 等,Sensors,第9426-9441页,公开日为2011年12月31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6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4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和2017年10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9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具有核壳形结构,其特征在于,从内至外依次包括:
由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构成的内核层;
包覆所述内核层的外壳层,所述外壳层包括内侧的硅烷化层和位于所述硅烷化层外侧的适配体修饰层;
用于形成所述硅烷化层的硅烷化试剂为3-(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所述适配体修饰层中的适配体为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
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序列号为
5’-NH2-GATCGGGTGTGGGTGGCGTAAAGGGAGCATCGGACA-3’。
2. 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复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内核层的制备
将二价铁可溶性盐和三价铁可溶性盐按照摩尔比1:2溶于强酸溶液中,得到混合液;
在氮气保护条件下,将所述混合液加热至30-50℃,之后在搅拌条件下,向所述混合液中缓慢滴加强碱溶液并调节pH至10-11,升温至50-70℃,陈化1-3小时,经水洗至中性,干燥后即得作为所述内核层的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
(2)在所述内核层的外侧包覆上所述硅烷化层
称取步骤(1)所述的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加入到含硅烷化试剂体积分数为4-6%的甲苯溶液中,控制所述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超声分散20-40min,室温振荡反应12-24h,经磁分离得到反应产物经甲苯和乙醇交替清洗,氮气保护下干燥,即在所述内核层的外侧包覆上所述硅烷化层,得到表面带有环氧官能团的磁纳米粒子;
(3)在所述硅烷化层的外侧修饰上所述适配体修饰层
称取步骤(2)所述的表面带有环氧官能团的磁纳米粒子,超声分散于PBS缓冲溶液,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后,将所述的磁纳米粒子再次超声分散于PBS缓冲溶液中,加入适配体,30-40℃条件下进行振荡反应512-24h;
之后加入pH=8.0的乙醇胺溶液,40-50℃振荡反应3-5h,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即在所述硅烷化层的外侧修饰上所述适配体修饰层,得到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干燥为冷冻干燥,所述干燥的时间为12-24h;
步骤(2)中所述干燥的温度为80-120℃,所述干燥的时间为0.5-2h。
4. 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价铁可溶性盐为氯化亚铁、硫酸亚铁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所述的三价铁可溶性盐为氯化铁、硝酸铁、硫酸铁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5. 一种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在分离赭曲霉毒素A中的应用。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具体步骤包括:
(a)称取含赭曲霉毒素A的样品,经溶剂提取、稀释得到含赭曲霉毒素A的样品液;
(b)向步骤(a)得到的所述含赭曲霉毒素A样品液中加入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37℃条件下进行振荡反应20-40min,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 分离,弃去上清液后,得到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
(c)向步骤(b)得到的所述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中加入甲酸甲醇按照体积比1:99配成的混合溶液,使得赭曲霉毒素A从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中解离出来并溶于甲酸甲醇混合溶液中,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得到的上清液即为含赭曲霉毒素A的分离液。
7. 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进行再生的步骤,具体如下:
将步骤(c)进行磁分离后得到的磁性离子,采用含NaCl浓度为0.5mol/L的pH为4.0的乙酸缓冲液和含NaCl浓度为0.5mol/L的pH为8.3的磷酸缓冲液进行交替清洗,经磁分离,即得再生后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
8. 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赭曲霉毒素A含量进行定量检测的步骤,具体包括:
将所述的含赭曲霉毒素A的分离液,经氮气吹干,用体积比为4:6的水和乙腈的混合溶液进行定容后,采用高效液相-荧光检测联用进行赭曲霉毒素A的定量检测。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赭曲霉毒素A含量进行定量检测的步骤,具体包括:
将所述的含赭曲霉毒素A的分离液,经氮气吹干,用体积比为4:6的水和乙腈的混合溶液进行定容后,采用高效液相-荧光检测联用进行赭曲霉毒素A的定量检测。”
驳回决定认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其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磁颗粒为顺磁性Fe3O4磁颗粒,采用硅烷化层进行偶联,用于形成所述硅烷化层的硅烷化试剂为3-(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序列号为 5’-NH2-GATCGGGTGTGGGTGGCGTAAAGGGAGCATCGGACA-3’。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一部分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容易获得,一部分在对比文件3中公开。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权利要求2要求保护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的制备方法。如权利要求1评述可知,所述复合物容易获得;在此基础上,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1还存在如下区别:所述具体制备方法。上述区别部分在对比文件2中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从属权利要求3、4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在对比文件2中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3、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4、权利要求5要求保护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在分离赭曲霉毒素A中的应用。其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采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而基于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易于得到所述复合物。因此,权利要求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5、从属权利要求6-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6-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3月2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修改涉及: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增加特征“制备所述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时,控制所述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不存在任何缺陷,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另外,对比文件1仅公开了“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配体的磁颗粒”,根据该内容仅可以获知其组成中包含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配体和磁颗粒,并不能得知其为核壳形结构。在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配体与磁颗粒进行反应的过程中两种药剂的用量比例对所得的最终产品的结构以及性能影响非常大,当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的含量较少的情况下并不能形成核壳形结构,而会形成现状或者带状结构。本申请限定的特征“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与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从而保证所得到的适配体为核壳形结构。对比文件2公开的是具有环氧基团的磁珠与蛋白中的氨基进行偶联,但是并未公开环氧基团与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的连接形式以及投料比,如前所述,如果投料比以及连接形式的不同其最终必然导致所得适配体的结构相差甚远。2、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中进一步限定了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序列号为5’-NH2-GATCGGGTGTGGGTGGCGTAAAGGGAGCATCGGACA-3’,对比文件1的适配体为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配体,二者不同。对比文件2更没有提及适配体。本申请的核心在于利用适配体对被检物质能够进行特异性识别捕获的特性实现从复杂的样液中将被检物质进行快速有效地分离,适配体不同特异性捕获的性能也必然不同;对比文件3虽然公开了上述序列,但是没有公开磁纳米粒子,更没有公开赭曲霉毒素A与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结合能够得到回收率和再生性能良好的适配体复合物。3、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由于采用具有较大比表面积的Fe3O4磁纳米粒子并且在特定配比的硅烷偶联剂作用下与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形成核壳形结构,使得只需要少量的Fe3O4磁纳米粒子就能实现对复杂样液中被检物质进行有效分离,并且由于核壳形结构以及与特定适配体结构的结合使得分离效果更好。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具有核壳形结构,其特征在于,从内至外依次包括:
由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构成的内核层;
包覆所述内核层的外壳层,所述外壳层包括内侧的硅烷化层和位于所述硅烷化层外侧的适配体修饰层;
用于形成所述硅烷化层的硅烷化试剂为3-(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所述适配体修饰层中的适配体为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
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序列号为
5’-NH2-GATCGGGTGTGGGTGGCGTAAAGGGAGCATCGGACA-3’;
制备所述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时,控制所述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
2. 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复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内核层的制备
将二价铁可溶性盐和三价铁可溶性盐按照摩尔比1:2溶于强酸溶液中,得到混合液;
在氮气保护条件下,将所述混合液加热至30-50℃,之后在搅拌条件下,向所述混合液中缓慢滴加强碱溶液并调节pH至10-11,升温至50-70℃,陈化1-3小时,经水洗至中性,干燥后即得作为所述内核层的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
(2)在所述内核层的外侧包覆上所述硅烷化层
称取步骤(1)所述的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加入到含硅烷化试剂体积分数为4-6%的甲苯溶液中,控制所述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超声分散20-40min,室温振荡反应12-24h,经磁分 离得到反应产物经甲苯和乙醇交替清洗,氮气保护下干燥,即在所述内核层的外侧包覆上所述硅烷化层,得到表面带有环氧官能团的磁纳米粒子;
(3)在所述硅烷化层的外侧修饰上所述适配体修饰层
称取步骤(2)所述的表面带有环氧官能团的磁纳米粒子,超声分散于PBS缓冲溶液,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后,将所述的磁纳米粒子再次超声分散于PBS缓冲溶液中,加入适配体,30-40℃条件下进行振荡反应512-24h;
之后加入pH=8.0的乙醇胺溶液,40-50℃振荡反应3-5h,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即在所述硅烷化层的外侧修饰上所述适配体修饰层,得到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干燥为冷冻干燥,所述干燥的时间为12-24h;
步骤(2)中所述干燥的温度为80-120℃,所述干燥的时间为0.5-2h。
4. 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价铁可溶性盐为氯化亚铁、硫酸亚铁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所述的三价铁可溶性盐为氯化铁、硝酸铁、硫酸铁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5. 一种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在分离赭曲霉毒素A中的应用。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具体步骤包括:
(a)称取含赭曲霉毒素A的样品,经溶剂提取、稀释得到含赭曲霉毒素A的样品液;
(b)向步骤(a)得到的所述含赭曲霉毒素A样品液中加入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37℃条件下进行振荡反应20-40min,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后,得到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
(c)向步骤(b)得到的所述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中加入甲酸甲醇按照体积比1:99配成的混合溶液,使得赭曲霉毒素A从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中解离出来并溶于甲酸甲醇混合溶液中,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得到的上清液即为含赭曲霉毒素A的分离液。
7. 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进行再生的步骤,具体如下:
将步骤(c)进行磁分离后得到的磁性离子,采用含NaCl浓度为0.5mol/L的pH为4.0的乙酸缓冲液和含NaCl浓度为0.5mol/L的pH为8.3的磷酸缓冲液进行交替清洗,经磁分离,即得再生后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
8. 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赭曲霉毒素A含量进行定量检测的步骤,具体包括:
将所述的含赭曲霉毒素A的分离液,经氮气吹干,用体积比为4:6的水和乙腈的混合溶液进行定容后,采用高效液相-荧光检测联用进行赭曲霉毒素A的定量检测。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赭曲霉毒素A含量进行定量检测的步骤,具体包括:
将所述的含赭曲霉毒素A的分离液,经氮气吹干,用体积比为4:6的水和乙腈的混合溶液进行定容后,采用高效液相-荧光检测联用进行赭曲霉毒素A的定量检测。”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4月12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09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以对比文件2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指出: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其与对比文件2相比,区别在于:(1)所制备的产品是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所述修饰层为适配体修饰层,其中适配体为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序列号为5’-NH2-GATCGGGTGTGGGTGGCGTAAAGGGAGCATCGGACA-3’。(2)制备所述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时,控制所述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其中区别(1)一部分在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3中公开,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区别(2)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一种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复合物的制备方法,其中,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适配体-磁纳米复合物不具备创造性(参见权利要求1的评述),关于具体的制备方法,一部分在对比文件2中公开,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从属权利要求3、4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在对比文件2中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3、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4、权利要求5要求保护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在分离赭曲霉毒素A中的应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用于从样品中分离赭曲霉毒素A;因此,在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5、从属权利要求6-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6-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6、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行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1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修改涉及:删除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制备所述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时,控制所述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将权利要求2并入到独立权利要求1中,其他权利要求调整编号和引用关系。
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核壳形结构与对比文件2不同,本申请从内至外依次为由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构成的内核层、由3-(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形成的硅烷化层以及由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形成的适配体修饰层;对比文件2中的微球结构依次为四氧化三铁层、二氧化硅层、γ-(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层和蛋白层。为了获得高特异性、准确性、可靠性微珠复合物,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没有动机去掉二氧化硅层。本申请通过特定的制备方法,使得其具有优异的高特异性、准确性、可靠性,达到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2、本申请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的制备方法与对比文件2不同,本申请采用特定的制备方法得到的磁性纳米粒子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使得在其表面对适配体具有较高的固定化容量,从而只需使用少量的四氧化三铁纳米粒子就能实现对复杂样液中的被检物质进行有效分离,本申请通过特定的制备方法得到的磁性纳米粒子大大减少了其在环氧基活化中的使用量,本申请达到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磁性纳米粒子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对被检物质的有效分离,而投料比的常规调整是在现有技术(对比文件2)上进行微调,而绝不会如本申请这样将其用量调整到现有技术的一半以下,本申请之所以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可以达到30-50mg/ml,是因为本申请通过特定的制备方法得到磁性纳米粒子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使得在其表面对适配体具有较高的固定化容量。对比文件2没有给出本申请通过上述特定的制备方法以降低磁性纳米粒子在环氧基活化中的使用量的教导,同时,这也不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解决上述问题所采取的常规技术手段。3、本申请的适配体与对比文件2不同。具体的,本申请的适配体为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序列号为5’-NH2-GATCGGGTGTGGGTGGCGTAAAGGGAGCATCGGACA-3’,而对比文件2中为蛋白。虽然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但二者的序列完全不同,适配体不同特异性识别捕获的性能必然不同,在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申请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基础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法得到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比文件3虽然公开了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氨基序列,但是并没有公开将其与顺磁性Fe3O4纳米粒子结合能够实现从复杂样液中将被检物质进行快速、有效地分离的技术方案。本领域中可以作为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核酸序列数量繁多,而每种核酸序列的差异极大,例如链的长度。本申请之所以能够实现从复杂样液中将被检物质进行快速、有效地分离,不仅仅在于适配体对被检物质进行的特异性捕获,其还有与顺磁性Fe3O4纳米粒子进行配合的作用,复审请求人认为在数量繁多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中寻找到一种与顺磁性Fe3O4纳米粒子相互配合,以实现从复杂样液中将被检物质进行快速、有效地分离,这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劳动。
答复复审通知书时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具有核壳形结构,其特征在于,从内至外依次为:
由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构成的内核层;
包覆所述内核层的外壳层,所述外壳层包括内侧的硅烷化层和位于所述硅烷化层外侧的适配体修饰层;
用于形成所述硅烷化层的硅烷化试剂为3-(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所述适配体修饰层中的适配体为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
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序列号为5’-NH2-GATCGGGTGTGGGTGGCGTAAAGGGAGCATCGGACA-3’;
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复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内核层的制备
将二价铁可溶性盐和三价铁可溶性盐按照摩尔比1:2溶于强酸溶液中,得到混合液;
在氮气保护条件下,将所述混合液加热至30-50℃,之后在搅拌条件下,向所述混合液中缓慢滴加强碱溶液并调节pH至10-11,升温至50-70℃,陈化1-3小时,经水洗至中性,干燥后即得作为所述内核层的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
(2)在所述内核层的外侧包覆上所述硅烷化层
称取步骤(1)所述的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加入到含硅烷化试剂体积分数为4-6%的甲苯溶液中,控制所述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超声分散20-40min,室温振荡反应12-24h,经磁分离得到反应产物经甲苯和乙醇交替清洗,氮气保护下干燥,即在所述内核层的外侧包覆上所述硅烷化层,得到表面带有环氧官能团的磁纳米粒子;
(3)在所述硅烷化层的外侧修饰上所述适配体修饰层
称取步骤(2)所述的表面带有环氧官能团的磁纳米粒子,超声分散于PBS缓冲溶液,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后,将所述的磁纳米粒子再次超声分散于PBS缓冲溶液中,加入适配体,30-40℃条件下进行振荡反应512-24h;
之后加入pH=8.0的乙醇胺溶液,40-50℃振荡反应3-5h,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即在所述硅烷化层的外侧修饰上所述适配体修饰层,得到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干燥为冷冻干燥,所述干燥的时间为12-24h;
步骤(2)中所述干燥的温度为80-120℃,所述干燥的时间为0.5-2h。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价铁可溶性盐为氯化亚铁、硫酸亚铁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所述的三价铁可溶性盐为氯化铁、硝酸铁、硫酸铁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4. 一种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在分离赭曲霉毒素A中的应用。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具体步骤包括:
(a)称取含赭曲霉毒素A的样品,经溶剂提取、稀释得到含赭曲霉毒素A的样品液;
(b)向步骤(a)得到的所述含赭曲霉毒素A样品液中加入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37℃条件下进行振荡反应20-40min,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 分离,弃去上清液后,得到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
(c)向步骤(b)得到的所述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中加入甲酸甲醇按照体积比1:99配成的混合溶液,使得赭曲霉毒素A从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中解离出来并溶于甲酸甲醇混合溶液中,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得到的上清液即为含赭曲霉毒素A的分离液。
6. 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进行再生的步骤,具体如下:
将步骤(c)进行磁分离后得到的磁性离子,采用含NaCl浓度为0.5mol/L的pH为4.0的乙酸缓冲液和含NaCl浓度为0.5mol/L的pH为8.3的磷酸缓冲液进行交替清洗,经磁分离,即得再生后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
7. 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赭曲霉毒素A含量进行定量检测的步骤,具体包括:
将所述的含赭曲霉毒素A的分离液,经氮气吹干,用体积比为4:6的水和乙腈的混合溶液进行定容后,采用高效液相-荧光检测联用进行赭曲霉毒素A的定量检测。
8.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赭曲霉毒素A含量进行定量检测的步骤,具体包括:
将所述的含赭曲霉毒素A的分离液,经氮气吹干,用体积比为4:6的水和乙腈的混合溶液进行定容后,采用高效液相-荧光检测联用进行赭曲霉毒素A的定量检测。”
合议组继续审查,于2019年08月26日向复审请求人再次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其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在于:(a)本申请制备的产品是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所述修饰层为适配体修饰层,其中适配体为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序列号为5’-NH2-GATCGGGTGTGGGTGGCGTAAAGGGAGCATCGGACA-3’。(b)本申请制备所述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时,控制所述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c)对比文件2未公开本申请步骤(1)中内核层的具体制备方法;本申请步骤(2)中是直接将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加入到含硅烷化试剂溶液中反应实现在内核层外侧包覆硅烷化层;步骤(2)具体包括:称取步骤(1)所述的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加入到含硅烷化试剂体积分数为4-6%的甲苯溶液中,控制所述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超声分散20-40min,室温振荡反应12-24h,经磁分离得到反应产物经甲苯和乙醇交替清洗,氮气保护下干燥,即在所述内核层的外侧包覆上所述硅烷化层,得到表面带有环氧官能团的磁纳米粒子;步骤(3)具体包括:称取步骤(2)所述的表面带有环氧官能团的磁纳米粒子,超声分散于PBS缓冲溶液,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后,将所述的磁纳米粒子再次超声分散于PBS缓冲溶液中,加入适配体,30-40℃条件下进行振荡反应512-24h;之后加入pH=8.0的乙醇胺溶液,40-50℃振荡反应3-5h,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即在所述硅烷化层的外侧修饰上所述适配体修饰层,得到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其中区别(a)一部分在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3公开,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区别(b)、(c)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权利要求2、3要求保护一种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的制备方法。其所限定的特征部分或者对比文件2中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在分离赭曲霉毒素A中的应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一种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用于从样品中分离赭曲霉毒素A;因此,在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4、从属权利要求5-8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5-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5、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行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修改涉及:将权利要求2中的特征 “步骤(1)中所述干燥为冷冻干燥,所述干燥的时间为12-24h”加入权利要求1中,并删除权利要求2中的上述特征。将权利要求2、3的主题名称修改为“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在于:A、本申请的核壳形结构以及制备方法与对比文件2不同;B、本申请的适配体与对比文件2不同。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准确度高、重复性好,能够从实际样品中有效分离出OTA并却具有良好再生性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磁性纳米粒子复合物。(1)关于核壳形结构,本申请所述的复合物不含有二氧化硅层;对比文件2中在四氧化三铁表面形成二氧化硅层用以保证微珠的高特异性、准确性、可靠性;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没有动机去掉二氧化硅层;没有二氧化硅层的保护,磁性微粒极易发生团聚。本申请制备的磁性微珠在16纳米左右,其直径远小于对比文件2中的磁性微珠,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没有动机采用更小粒径的微珠以避免微珠发生团聚。(2)关于制备方法,将二价铁可溶性盐和三价铁可溶性盐按照摩尔比1:2溶于强酸溶液中,得到混合液;在氮气保护条件下,将所述混合液加热至30-50℃,之后在搅拌条件下,向所述混合液中缓慢滴加强碱溶液并调节pH至10-11,升温至50-70℃,陈化1-3小时,经水洗至中性,冷冻干燥后得到的内核层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使得其表面对适配体具有较高的固定化容量,从而只需要少量的四氧化三铁纳米粒子就能够实现对复杂样液中被检物质进行有效分离。同时在硅烷化过程中,通过控制所述顺磁性Fe304磁纳米离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超声分散20-40min,室温振荡反应12-24h,反应产物经甲苯和乙醇交替清洗,氮气保护下干燥等操作,在大大减少磁性纳米粒子使用量的基础上,通过超声分散、室温振荡等操作进一步减少了磁性纳米粒子进行团聚的几率。即本申请通过上述特定的两个步骤相互配合,从而实现微珠复合物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对于区别特征B,本申请的适配体为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而对比文件2中为蛋白。虽然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I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但是序列完全不同。本领域公知,适配体不同特异性识别捕获的性能必然不同,对比文件3虽然公开了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氨基序列,但是并没有公开将其与顺磁性Fe304纳米粒子结合能够实现从复杂样液中将被检物质进行快速、有效地分离的技术方案,也没有公开其与本申请特定的磁性微珠进行配合作用,可有效保证微珠复合物准确性和可靠性。而本领域公知的是,要想实现微珠复合物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必须磁性微珠和适配体相互配合,单独的适配体或磁珠不能实现良好的回收率和再生性。经测试,本申请的适配体一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其分离率和加标回收率均在80%以上,相对标准偏差小于5%,具有优异的高特异性、准确性、可靠性,本申请提供的适配体一磁纳米粒子复合物能够实现从复杂样液中将被检物质进行快速、有效地分离,选择性好,分离效率高,数据表明,分离效率和回收率高达80-92%,且实验数据证明其具备良好的再生性。
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具有核壳形结构,其特征在于,从内至外依次为:
由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构成的内核层;
包覆所述内核层的外壳层,所述外壳层包括内侧的硅烷化层和位于所述硅烷化层外侧的适配体修饰层;
用于形成所述硅烷化层的硅烷化试剂为3-(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所述适配体修饰层中的适配体为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
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序列号为5’-NH2-GATCGGGTGTGGGTGGCGTAAAGGGAGCATCGGACA-3’;
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复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内核层的制备
将二价铁可溶性盐和三价铁可溶性盐按照摩尔比1:2溶于强酸溶液中,得到混合液;
在氮气保护条件下,将所述混合液加热至30-50℃,之后在搅拌条件下,向所述混合液中缓慢滴加强碱溶液并调节pH至10-11,升温至50-70℃,陈化1-3小时,经水洗至中性,干燥后即得作为所述内核层的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
(2)在所述内核层的外侧包覆上所述硅烷化层
称取步骤(1)所述的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加入到含硅烷化试剂体积分数为4-6%的甲苯溶液中,控制所述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超声分散20-40min,室温振荡反应12-24h,经磁分离得到反应产物经甲苯和乙醇交替清洗,氮气保护下干燥,即在所述内核层的外侧包覆上所述硅烷化层,得到表面带有环氧官能团的磁纳米粒子;
(3)在所述硅烷化层的外侧修饰上所述适配体修饰层
称取步骤(2)所述的表面带有环氧官能团的磁纳米粒子,超声分散于PBS缓冲溶液,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后,将所述的磁纳米粒子再次超声分散于PBS缓冲溶液中,加入适配体,30-40℃条件下进行振荡反应5
12-24h;
之后加入pH=8.0的乙醇胺溶液,40-50℃振荡反应3-5h,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即在所述硅烷化层的外侧修饰上所述适配体修饰层,得到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
步骤(1)中所述干燥为冷冻干燥,所述干燥的时间为12-24h。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所述干燥的温度为80-120℃,所述干燥的时间为0.5-2h。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价铁可溶性盐为氯化亚铁、硫酸亚铁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所述的三价铁可溶性盐为氯化铁、硝酸铁、硫酸铁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4. 一种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在分离赭曲霉毒素A中的应用。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具体步骤包括:
(a)称取含赭曲霉毒素A的样品,经溶剂提取、稀释得到含赭曲霉毒素A的样品液;
(b)向步骤(a)得到的所述含赭曲霉毒素A样品液中加入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37℃条件下进行振荡反应20-40min,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后,得到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
(c)向步骤(b)得到的所述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中加入甲酸甲醇按照体积比1:99配成的混合溶液,使得赭曲霉毒素A从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中解离出来并溶于甲酸甲醇混合溶液中,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得到的上清液即为含赭曲霉毒素A的分离液。
6. 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进行再生的步骤,具体如下:
将步骤(c)进行磁分离后得到的磁性离子,采用含NaCl浓度为0.5mol/L的pH为4.0的乙酸缓冲液和含NaCl浓度为0.5mol/L的pH为8.3的磷酸缓冲液进行交替清洗,经磁分离,即得再生后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
7. 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赭曲霉毒素A含量进行定量检测的步骤,具体包括:
将所述的含赭曲霉毒素A的分离液,经氮气吹干,用体积比为4:6的水和乙腈的混合溶液进行定容后,采用高效液相-荧光检测联用进行赭曲霉毒素A的定量检测。
8.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赭曲霉毒素A含量进行定量检测的步骤,具体包括:
将所述的含赭曲霉毒素A的分离液,经氮气吹干,用体积比为4:6的水和乙腈的混合溶液进行定容后,采用高效液相-荧光检测联用进行赭曲霉毒素A的定量检测。”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全文的修改替换页。经审查,所作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6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4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和2019年09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
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该区别技术特征的一部分被其它对比文件公开,并且在其它对比文件和在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相同,而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其他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那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上述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结合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表面环氧基活化的具有超顺磁性微球的合成(参见说明书第0006-0034段,附图1-2),首先制备具有超顺磁性的四氧化三铁微球(参见说明书第0010段),然后微球表面包被二氧化硅再进行环氧基活化,形成表面活性基团数量为100-200umol/g的环氧基活化的具有超顺磁性的四氧化三铁微球(参见说明书第0013-0018、0028段);环氧基活化的具有超顺磁性的四氧化三铁微球与蛋白连接(参见说明书第0019-0022段);根据上述制备过程以及附图1-2可以确定,环氧基活化的具有超顺磁性的四氧化三铁微球为核壳形结构,从内到外依次包括由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构成的内核层,包覆所述内核层的外壳层,所述外壳层包括内侧的表面硅烷化修饰层和位于所述表面硅烷化修饰层外侧的蛋白修饰层;其中表面硅烷化修饰层为在二氧化硅层上修饰环氧官能团;环氧基活化采用γ-(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相当于所述硅烷化层的硅烷化试剂为3-(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该微球的制备方法包括(参见说明书第0038-0054段):制备超顺磁性四氧化三铁微球作为内核层(参见说明书第0007-0010段);将制备好的超顺磁性四氧化三铁微球分散入乙醇、蒸馏水、氨水形成的混合溶液中并加入正硅酸四乙酯中搅拌反应6-18h,然后用水和乙醇清洗,再加入包含γ-(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溶液(相当于含硅烷化试剂的溶液)中反应8-16h,然后用甲苯和丙酮分别清洗微球两次(相当于交替清洗)、烘干获得表面活性基团数量在100-200μmol/g的环氧基活化的具有超顺磁性的四氧化三铁微球1g(相当于得到表面带有环氧官能团的磁纳米粒子);然后称取环氧基活化的超顺磁性四氧化三铁微球加入pH=9的偶联缓冲液洗涤、分散,用偶联缓冲液定容至50mg/mL;将配制好的蛋白溶液加入到溶液中37℃震荡反应8-12小时磁性微球表面的环氧基(-CH(O))和蛋白氨基(NH2-)发生共价反应连接蛋白;将连接好蛋白的磁性微球磁分离10分钟,将上清溶液小心移出后保存于4℃;即得到蛋白-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可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在于:(a)本申请制备的产品是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所述修饰层为适配体修饰层,其中适配体为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的序列号为5’-NH2-GATCGGGTGTGGGTGGCGTAAAGGGAGCATCGGACA-3’。(b)本申请制备所述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时,控制所述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c)对比文件2未公开本申请步骤(1)中内核层的具体制备方法;本申请步骤(2)中是直接将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加入到含硅烷化试剂溶液中反应实现在内核层外侧包覆硅烷化层;步骤(2)具体包括:称取步骤(1)所述的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加入到含硅烷化试剂体积分数为4-6%的甲苯溶液中,控制所述顺磁性Fe3O4磁纳米离子与所述硅烷化试剂的加入量之比为30-50mg/ml,超声分散20-40min,室温振荡反应12-24h,经磁分离得到反应产物经甲苯和乙醇交替清洗,氮气保护下干燥,即在所述内核层的外侧包覆上所述硅烷化层,得到表面带有环氧官能团的磁纳米粒子;步骤(3)具体包括:称取步骤(2)所述的表面带有环氧官能团的磁纳米粒子,超声分散于PBS缓冲溶液,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后,将所述的磁纳米粒子再次超声分散于PBS缓冲溶液中,加入适配体,30-40℃条件下进行振荡反应512-24h;之后加入pH=8.0的乙醇胺溶液,40-50℃振荡反应3-5h,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即在所述硅烷化层的外侧修饰上所述适配体修饰层,得到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a),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用于提供一种偶联效率高、可重复利用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对比文件2采用磁分离技术实现对靶向物质的分离和纯化。而磁分离技术是利用纳米材料表面的给体(受体)与受体(给体)间特异的相互作用(如:生物素-亲和素、抗原-抗体、互补的特异基因片段)来实现对靶向物质的快速分离和富集,该技术广泛用于酶、蛋白、细胞甚至毒素的分离与纯化(参见《环境与食品安全研究》,李向丽,陈若虹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08月出版),属于本领域的公知技术;当本领域需要对赭曲霉毒素A进行检测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上述磁纳米颗粒的修饰层替换为能与赭曲霉毒素A产生特异反应的生物组分;即,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本领域中寻找能与赭曲霉毒素A产生特异反应的生物组分。而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参见说明书第0025-0046段),通过偶联有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的磁颗粒对赭曲霉毒素A进行检测分析和样品的分离富集;由于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具有比抗体更高的特异性、较好的内在选择性和稳定性,且可以反复使用和长期保存,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能够获得启示,将与赭曲霉毒素A产生特异反应的生物组分选择为赭曲霉毒素A的核酸适体,以使获得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具有更高偶联效率和再生性能。至于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具体序列的选择,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磁性微球为环氧基磁性微球,其可以同氨基发生共价反应以实现稳定连接;对比文件1也公开了氨基化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组,但并未公开具体的序列号;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现有技术中寻找具有氨基的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的具体序列;而对比文件3(参见第9429页“2.1”部分第8-9行、第9430页2.4部分第1-2行)公开了一种带有氨基的核酸适体序列:5’-NH2-GAT CGG GTG TGG GTG GCG TAA AGG GAG CAT CGG ACA-3’,其对于赭曲霉毒素A具有较高的特异性和亲和性。因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3公开的5’-NH2-GAT CGG GTG TGG GTG GCG TAA AGG GAG CAT CGG ACA-3’核酸适体序列结合到对比文件2中以使其与环氧基磁性微球实现更好的偶联。
至于区别技术特征(b),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确保获得符合试验需求的核壳形结构微球,通过常规试验可以获得的。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c),对比文件2公开了制备磁纳米粒子复合物的基本步骤;虽然步骤(1)中制备Fe3O4磁纳米粒子的具体方法与对比文件2不同,但是本申请采用的是本领域常见的化学共沉淀法,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结合实际需求常规选择该方法来制备Fe3O4磁纳米粒子;而选择冷冻干燥以及具体的干燥时间设定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实际需求和试验效果通过常规试验可以获得的。在步骤(2)中,本申请的硅烷化修饰是直接将顺磁性Fe3O4磁纳米粒子加入到含硅烷化试剂的溶液中反应以在内核层外侧直接包覆硅烷化层,而对比文件2的硅烷化修饰则是先在Fe3O4磁纳米粒子上包覆二氧化硅层然后再加入硅烷化试剂形成硅烷化层;二氧化硅包覆的磁纳米颗粒具有更好的亲水性、生物相容性、稳定性,因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进行表面硅烷化修饰时为了获得上述最佳性能倾向于选择在磁纳米颗粒先包覆二氧化硅再修饰表面活性基团,但是当直接修饰有表面活性基团的磁性微粒其性能已经满足进一步的试验需求时,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容易想到将包覆二氧化硅的步骤舍弃,这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而在甲苯溶液中进行磁性纳米粒子的硅烷化反应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超声分散、室温震荡反应也为本领域的常规试验手段,磁分离后清洗是本领域去除溶液中残余未反应物质的常规技术手段,用乙醇替代丙酮清洗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选择;氮气保护干燥是本领域保护反应物的惯用技术手段;在步骤(3)中,PBS缓冲溶液是本领域常用的偶联缓冲液;磁分离弃去上清液后再在超声分散于PBS缓冲溶液中进行反应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确保获得纯净反应物的常规设计手段;采用适配体作为修饰层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实际需求而采用的常规技术选择;乙醇胺是本领域常用的封闭剂,选择合适的pH值乙醇胺溶液、反应温度、震荡时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优化乙醇胺的封闭效果而采用的常规试验手段;至于反应后再磁分离、弃上清液是获得固体反应物的惯用技术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获得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2(参见说明书第0049段)也公开了60oC烘干(相当于干燥)得表面活性基团数量在100-200μmol/g的环氧基活化的具有超顺磁性的四氧化三铁微球;而具体干燥时间的设定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实际试验效果通过常规试验可以获得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权利要求1或2的从属权利要求。其中氯化亚铁、硫酸亚铁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等二价铁可溶性盐和氯化铁、硝酸铁、硫酸铁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等三价铁可溶性盐均为共沉淀法制备中常见的材料。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或2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在分离赭曲霉毒素A中的应用;对比文件1(参见说明书0025-0026段)中公开了一种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用于从样品中分离赭曲霉毒素A;因此,在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将其用于分离赭曲霉毒素A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也是容易想到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5是权利要求4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参见说明书第0025-0026段)公开了将偶联有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的磁颗粒(相当于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与待分离的含赭曲霉毒素A的溶液(相当于赭曲霉毒素A的样品液)充分混合(相当于向所述赭曲霉毒素A的样品液中加入适配体-磁纳米粒子复合物);用磁分离器富集磁颗粒(相当于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并清洗(隐含公开了弃去上清液,得到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然后将赭曲霉毒素A从偶联有核酸适体的磁颗粒上解离(相当于赭曲霉毒素A从所述的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修饰磁纳米复合材料中解离出来),得到赭曲霉毒素A单组份;而配置含赭曲霉毒素A的样品液、具体的反应的温度和反应时间的设定是本领域的常规试验手段;将已经将解离出来的赭曲霉毒素A溶于甲酸甲醇混合溶液中,在外加磁场下进行磁分离,得到的上清液即为含赭曲霉毒素A的分离液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获得包含纯净赭曲霉毒素A的溶液而采用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7是权利要求4或5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8是权利要求6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参见说明书第0026段)已经公开了可以将赭曲霉毒素A从偶联有核酸适体的颗粒中解离出来,得到赭曲霉毒素A单组份。相应地对获得的赭曲霉毒素A单组份进行定量检测、对于解离出赭曲霉毒素A单组份后剩余的核酸适体的磁颗粒进行再生检测以及具体的再生和定量测量步骤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实际需求而采用常规试验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6-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针对复审请求人意见陈述
合议组认为:(1)对于磁性纳米粒子的表面修饰,常规包括无机材料修饰、有机小分子修饰以及高分子聚合物修饰;无机材料修饰,如对比文件2所公开的,是采用经典的Stober方法在纳米材料表面包覆一层二氧化硅层以改善其亲水性,再在其表面进一步修饰能与生物分子相偶联的氨基基团;其具有的优点是具有优良的生物相容性,易于功能化,主要适用于具有一定亲水性的纳米材料的表面修饰;高分子聚合物修饰,如本申请在Fe3O4磁纳米粒子表面修饰硅烷化试剂3-(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其在改善磁纳米粒子的生物相容性的基础上还可以赋予复合物材料以新的活性。即上述磁纳米粒子表面修饰均是本领域常见的修饰方法,在其能够满足生物相容性和稳定性,即不发生团聚的基础上,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有动机选择直接采用硅烷化试剂进行表面修饰以简化制备工艺。本申请并未公开磁性纳米粒子的粒径,无法确定其粒径比对比文件2中磁性纳米粒子的粒径更小,进而认为对比文件2中的磁性纳米粒子比本申请中磁性纳米粒子的更易于团聚因而没有动机舍弃二氧化硅包覆层的推断没有依据。(2)关于制备方法,本申请采用的制备方法是本领域常见的化学共沉淀法,其所采用的步骤也是化学共沉积法常见的步骤,其所具有的优点比如获得较大的比表面积、使得其表面对适配体具有较高的固定化容量等优点也是磁性纳米粒子所具备的基本特性,通过常规的操作即可获得;而超声分散、室温振荡等操作属于该方法中的常规操作,其能够进一步减少了磁性纳米粒子进行团聚的几率也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制备的磁性纳米粒子能够与复合物稳定、可靠地结合,这是本领域对于磁性纳米粒子的普遍需求,而为了获得更好的结合效果,相应的对试验步骤进行调整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操作,其所获得的技术效果也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预期的。(3)对比文件1中已经公开了适配体为赭曲霉毒素A适配体,并具体公开了可以采用氨基化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组作为适配体,其虽然没有公开氨基化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的具体序列,但是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氨基化的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对于赭曲霉毒素A具有特异性亲和力,且适于与Fe3O4纳米粒子结合,并能够实现良好的回收率、重复性(即再生性)、稳定性(参见说明书第0020-0023、0045、0046段)的基础上,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获得氨基化赭曲霉毒素A核酸适体的具体序列也同样具有上述优异的性能,因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3中公开的序列号为 5’-NH2-GATCGGGTGTGGGTGGCGTAAAGGGAGCATCGGACA-3’作为适配体修饰层,由此获得的复合物具有如能够实现从复杂样液中将被检物质进行快速、有效地分离,选择性好,分离效率高等技术效果也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预期的。
综上,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2月22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